A. 我是銀行貸款人又在同一個銀行分行做擔保人這樣銀行可以嗎
本來在銀行就有貸款,又在同一個銀行的分行做擔保人要看自己的額度是否足夠,銀行的貸款人員就會進行核算的。
不可以。
辦理無抵押貸款要求: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宣告;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會訴訟,要求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然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不可以 他們最多隻能是共同借款人。
1、採用擔保方式貸款,誰能成為擔保人取決於貸款銀行的規定;
2、通常情況,自然人都不能成為擔保人,銀行的擔保貸款中的"擔保人"往往是指法人;
3、自然人擔保時,有沒有工作和工資不是要件,要件是他們有沒有資產抵押給銀行做擔保。原理是:既然沒有資產抵押給銀行,只能讓保人抵押他的東西到銀行了,才能獲得貸款。
假如你作為貸款人,已在貸款協議上簽字了,擔保人在你簽字之後的另一個時間也簽字了,那麼經過貸款銀行的審批後,銀行即可放貸的。
擔保人有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沒有還請貸款,如果貸款人有能力還款,那銀行會直接找貸款人,如果貸款沒有能力還款,那銀行會找擔保人還款。在雙方都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銀行會查貸款人名下是否有房產,車,儲蓄等,如果有,銀行會直接將此物拍賣或凍結。將房產拍賣後的錢,銀行會扣下貸款人欠銀行的錢,剩餘的還給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沒有這些抵押物,那就會查擔保人名下是否有房產,車,儲蓄等,如果有,銀行會直接將此物拍賣或凍結。將房產拍賣後的錢,銀行會扣下貸款人欠銀行的錢,剩餘的還給貸款人。如果雙方都沒有抵押物,那銀行就會起訴,根據實際情況判定如何還銀行的欠款。
主要看甲的經濟狀況 是不是足夠負擔2W的債務,如果經濟實力強 沒問題
如果你已成家自立,你父親為人擔保與你與關,不會凍結你的賬戶
這種情況銀行當然非常歡迎擔保人出面付款。並可以協商分期付款。這個肯定沒問題。
根據貸款產品確實是否需要擔保人,現在一般無抵押貸款不需要擔保人。
當地正規銀行都可申請無抵押貸款,不會產生貸前費用。一般情況下,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18-65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B. 助學貸款共同擔保人可以擔保兩個人嗎
現在如果我們想要去辦理助學貸款的話,我們也需要懂得裡面的一些知識的,也就是說我們只需要准備相應的。資料已經要帶我們的共同借款人去,但是有些人就會產生這樣的,以後就是助學貸款共同擔保人可以擔保兩個人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在我個人看來小當然是可以的,國家對這方面沒有限制,下面我們點來了解一下。
因此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應該要更多的去關注這方面的問題里每個人還要到我們這貸款的時候,一定要慎重的選擇自己的擔保人,因為如果今後我們沒有能力償還這個貸款的話,它會直接影響到我們的貸款擔保人的。所以一般貸款擔保人最後是我們的直系親屬。以上就是我總結的一些對於教育問題的相關的認識,希望這些能夠對大家在今後的學習和生活中有一定的幫助,當然除了這些之外還可以在網上了解更多的知識。
C. 夫妻雙方可以做擔保人嗎
貸款申請中,夫妻是不可以互相擔保的。
因為夫妻雙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財產的權力,如夫妻互相擔保就等於申領人為自己擔保,形成假保,屬於無效擔保。但是夫妻可以做共同還款人,擔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D. 共同借款人是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共同借款人不是擔保人,兩者應當有所區別。共同借款人處於債務人的法律地位,因此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個債務人主張債權,也可以向所有共同借款人主張債權;而擔保人屬於保證人的法律地位,是為保證將來債權的實現而提供的保證。只有在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才可以請求保證人履行債務,其中一般保證人還享有先訴抗辯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 關於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是同一個人,可以嗎有相關法律法規嗎謝謝
不能。
擔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擔保人是擔保債務履行的人,共同借款人是向他人借款,承擔債務的人。兩個人的法律地位是有沖突的,不是一個責任承擔方式,所以,擔保人和共同借款人不能是同一個人。
這樣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僅有共同借款人有效,擔保人沒有法律意義,該擔保條款無效。
F. 兩個人可以為貸款擔保人嗎
倆個人可以互為擔保人。但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兩人不可以互為擔保人。因為我國民法典規定,保證合同應當由保證人與債權人進行約定,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情形下,無法達成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G.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具體如下: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銀行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不會審查擔保人是否有貸款,因為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2、在為他人擔保時,相關條款、款項支付形式等一定要以字據的形式體現,若雙方發生糾紛,也不至於有理說不清。所以,做擔保人,一定要對借款人非常了解,因為一旦借款人出現任何問題,如果不能正常還款,都需要擔保人來承擔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