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手續辦了,男方想復婚,找人畫押擔保說若再對不起女方賠償二十萬,現在屬於試婚期間,所以復婚手續
這個你可以找擔保人的,起訴擔保人比起訴你老公勝的機率要大一些,還有寫擔保時候要這么寫,不要以夫妻名意寫,你最好找一個假如你有兄妹,讓你老公問你的兄妹借款讓現在的擔保人來擔保,之後你可以讓他們起訴,100%能勝的,還有你必須要有把握你們夫妻關系好的同時你的兄妹不要公訴,但這只是下策,夫妻貴在相處,如果用金錢去對待這份情,個人建議沒有什麼必要復了,還有就是且想且入
2. 以前我單身所以貸款時用了擔保人現在結婚了想取消擔保人行嗎
擔保是不能撤銷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還清債務為止。但也不是不可以,按照銀行貸款操作規范,除非擔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願意,債務才可以轉移給他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3. 貸款人離婚了擔保人可以取消擔保責任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因為擔保已經生效了,在半途中是不可以撤銷的,這是有貸款擔保規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丈夫給別人擔保,跟妻子的財產有關系嗎
按實際情況,對於丈夫為人擔保,需要承擔責任的,由於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應當承擔債務清償責任。但妻子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妻子不需要承擔債務。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4)擔保人與貸款人復婚擴展閱讀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擔保,是指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為保障其債權實現的,要求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合同。
5. 求助!請懂法律的各位幫忙分析一下,感激不盡!!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做了擔保人的話,如果被擔保人有任何情況不能換上所借款項,擔保人有義務與責任還上~(我講的比較白話文)
如果你媽媽在世,就要還~ 現在你媽媽不在世,你們的家庭要還上……
所以現在的人們都不願意作擔保人~ 貸款大多都是抵押貸款~
你媽媽很善良~~
你們現在可以像法院提供證據:1.那個朋友直接攜款跑了,你媽媽報警了,但沒抓著她;2.你媽媽的死亡證明;3.家庭比較困難
現在我能想到的就是這些,我再咨詢下法律界的朋友,希望對你有幫助~
6. 前夫信用卡逾期和我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證據證明這些信用卡的欠款是他個人所用,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那前妻這邊還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7. 夫妻雙方都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如果離婚怎麼辦
首先需要明確,銀行有無貸款或者擔保與能不能離婚沒有關系。如果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任一方在有銀行有貸款或者擔保的,對離婚不會產生的影響,夫妻雙方仍可以正常到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也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離婚。
至於在離婚後,因該貸款或擔保而產生的債務,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很有可能會被認定位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負責償還,不會因離婚而免除一方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8. 夫妻雙方有一方徵信有問題然後離婚買房以後再復婚這個有什麼麻煩沒有
你想得真美!假離婚之後,她出軌你就管不著了,想復婚就難上加難了!請填重再慎重,我已見過N對了,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