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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小額抵押貸款公司犯罪

發布時間:2022-09-13 21:12:14

❶ 民間抵押貸款是不是違法的

一般來說,民間貸款是合法的,但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否則不受保護。

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原則。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貸。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1)昌吉小額抵押貸款公司犯罪擴展閱讀:

辨別民間借貸合不合法重點看這三點:

1、出借人與借款人的關系。這種查明也有助於排出是否存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比如,有的當事人為了隱匿財產、逃避債務,故意與親屬串通假借貸。

當當事人有親屬關系、特別是直系親屬,並且雙方對案件事實等情況均無爭議時,也應查明案件的其他情況,如借款的時間、來源、用途、借款人有無其他債務等,以判斷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告知當事人規避法律的後果。

同時,對二者關系的查明也有助於判斷出借人是否知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2、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及方法。借款的用途直接關繫到借貸關系是否屬於非法。如果借款人借款不是為了生產、生活需要,而是為了或實際用於賭博、吸毒,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顯然,法律對這些情況不會坐視不管。

此外,借款人的借款方法違法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中以詐騙、脅迫損害國家利益等方法取得借款的。

3、借款人的借款目的。主要是出借人是否知道借款人的借款目的、用途及與借款人是否惡意串通。這一項的查明不能限於出借人承認與否,而應結合其他情況予以綜合認定。

如對當事人間的關系、日常生活情況、彼此接觸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以確認出借人借出款項的真實目的。比如,借款人與出借人是鄰居,出借人以高利借出款項,並且以借款人的房屋作了抵押。

❷ 在小額貸款公司貸了30萬還不起會坐多少年牢

看你當時是提供什麼資質貸款的

❸ 小額貸款公司騙術

近期冒充正規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欺詐的貸款騙子開始增加,這並非危言聳聽,自2011年下半年以來,在時下的網路貸款騙局中,假扮正規小額貸款公司的騙子比例已經佔6成以上,可以說這種借身小貸公司的行騙手段已經成為網路貸款騙子最善用的的行騙方式,成為網路貸款第一騙術。 近兩年間網路貸款騙局的名目逐漸發生了轉變,以前貸款騙子更多傾向於自稱為「某某無抵押貸款公司」、「某某貸款集團」等易識別的名字。但小額貸款公司在各地的快速發展讓騙子腦子開竅,貸款騙子逐漸掌握了一種全新的「借殼」行騙,利用現實中存在的正規貸款機構名字,大肆行騙,堂而皇之,而借款人大多對真實的小額貸款公司機構不了解,故而容易麻痹直至受騙。 針對假扮正規小額貸款公司現象的泛濫,有必要提出針對性的解析和防範,以便於讓更多借款人及時明晰。雖然目前很多貸款騙子在借身小額貸款公司的同時,聲稱可以全國發放無抵押貸款,並且當日到款,但是他們到底是否有如此神通廣大呢?也許這一點廣大借款人中很多人並不清楚,當了解小額貸款公司的真實屬性,自然會對此類騙局感到驚訝。 現實中真實存在的小額貸款公司,其主要的業務范疇是是針對某一個城市某一個特定區縣發放抵押及擔保類貸款,並且貸款對象主要是區域內的中小企業、個體經營戶、三農,業務很少涉及個人消費類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在區域之外並不具備放貸資格,並且小額貸款公司資金較為有限,只能放貸不能吸資,因此本地業務足以讓他們吃飽穿暖,所謂的全國業務只是痴人說夢。 明白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對借款人防範受騙至關重要。另外,如果借款人看到互聯網出現某「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無抵押貸款,那一定想一想,這個有可能會是騙子。具體怎麼驗證?其實很簡單,根據該公司所述的經營地址,只需要到所在地的工商門戶網站中進行查詢,即可獲悉正規機構的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與你在網上看到的信息不一樣,那毫無疑問,你碰到的就是貸款騙子。 雖然騙子的名目千變萬化,但發現,九成以上的貸款騙局是用「提前收費」一招吃遍天下的,當借款人給了騙子第一筆錢,就很難收手,這其中有五成以上的借款人在同一個貸款受騙過程中匯款次數超過2次,2成匯款次數超過3此,小到數百元,多則數千元、上萬元,借款人很難喂飽貸款騙子。這一點足以見得貸款騙子的行騙是多麼令人發指,如不加以防範,仍會有多少人受騙? 防騙,謹慎的態度才是良好出發點!對於提前收費(如利息、保證金、手續費)的網路貸款要謹慎對待,正規的貸款流程是不會用這種方式提前讓借款人出資。

❹ 小額貸款公司可靠嗎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嗎

一、正規小額貸款公司有哪些特點
1.小額貸款公司由各省金融辦批准,並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可打電話向該公司注冊所 在地有關部門核實情況,這時騙子公司一般就能識別。
2.小額貸款公司只能在注冊地(某縣或城市的某區)范圍內開展業務。但是一些騙子公司往往自稱在全國各地開展業務。
3.小額貸款公司在審批項目時,必須與借款人當面進行溝通,且要借款人提供詳細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家庭收入情況,甚至要到借款人住處和經營地點進行實地訪問,但是騙子公司 往往審查程序簡單。
二、假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套路有哪些
1、對於那些越是聲稱門檻低、放款速度快,且利息極為合理的,越需要多加留心及防範。 此外,貸款騙子往往只留有手機號、微信、QQ等信息,一般情況下不會留下座機及地址,如果留下,也可以根據查詢,驗證其真實性。
2、無抵押貸款騙子往往打著「大公司」、「全國業務」的旗號,甚至假借一些銀行、知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平台等的名義,來迷惑貸款者,取得信任。有些貸款騙子以公司為名義, 但卻沒有辦公地址,甚至無法提供營業執照及身份證。遇到這種情況,可尋求工商部門驗明真偽。
3、往往要求借款人預先轉賬支付保證金、手續費、首月利息等名頭的款項,等到借款人打 款後再與之聯系,對方則早已開溜,無法再取得聯系。這類詐騙貸款行為通常在轉賬之前沒有簽訂任何合法、正規的合同,僅僅憑借網路上隻字片語的聊天,便要求借款人先支付 一定費用。
三、如何判斷小貸公司申請貸款是否安全
小額貸款公司分為兩種,一種是做個人貸款,一種主要做企業貸款,實際上企貸的風險比較大。如果整個經濟下滑態勢得不到遏制的話,小貸公司如果不適當控制放貸節奏,風險則比較大。
貸款逾期攀升,意味著小貸公司經營風險上升。如果逾期大面積上升得不到遏制,那麼下一步不良貸款率將上升。在風險控制方面,小貸公司的抵押物資質比較低,很少使用 土地和房產,大多是設備、汽車等消耗品甚至紅酒、干貨等現貨,變現能力並不強。很多小貸公司通過拍賣公司把抵押物掛上去,很久都沒人過問,轉手也轉不出去。
所以,借款人平時就應對貸款市場走向、貸款業務有一定的關注度比如關注財經新聞等,做到心中有底,判斷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是否安全,在需要緊急貸款時,自然會提早做出貸款判斷。

❺ 貸款夠放在小額貸款公司掙差息是否犯罪

先發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關於銀行貸款通過小額貸款公司再放貸獲取利息差收益,上述應該是最直接的法律規定了,題主可以參考下。下面是國務院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涉及資金來源的規定,其中允許小額貸款資金可以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指導意見中的主體為小貸的法人單位,你問的問題是自然人個體,這種事就是民不舉官不糾,也倒是無關緊要,如果你的資金構成高利貸則要參考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這種事一般沒人查,如果被查到大概率會被追究。
【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
小額貸款公司應向注冊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領貸款卡。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並應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❻ 房子抵押給小額貸款公司,人判刑了,怎麼辦

可以委託他人管理。

❼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後先集資再發放貸款犯罪嗎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集資行為,即涉嫌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屬於刑事犯罪。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

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條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一)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二)以轉讓林權並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三)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四)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五)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七)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八)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九)以委託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第三條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以行為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後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第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

(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

(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

(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

(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

(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

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第五條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

第六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行、以轉讓股權等方式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或者向特定對象發行、變相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累計超過200人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的「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構成犯罪的,以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定罪處罰。

第七條違反國家規定,未經依法核准擅自發行基金份額募集基金,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第八條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為非法集資活動相關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二年內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明知他人從事欺詐發行股票、債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擅自發行股票、債券,集資詐騙或者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集資犯罪活動,為其提供廣告等宣傳的,以相關犯罪的共犯論處。

第九條此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❽ 我被小額貸款公司騙了,該怎麼辦

被小額貸款公司欺騙的,應該及時報警,也可以採用法律的形式向法院起訴。

「套路貸」犯罪已成為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影響金融市場秩序的一大隱患。以廣東省為例,廣東高院對外集中發布一批「套路貸」典型案例。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廣東各級法院共審理涉「套路貸」刑事案件30起,涉案人數139人,10人被判處十年以上重刑,財產刑4530萬元。

通過發放高利貸、採取非法手段追債等方式,多次在珠三角等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對無法歸還高利貸的借款人採取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恐嚇、毆打等暴力手段追討債務,並惡意疊加債務,借機侵吞房產或其他財產。

(8)昌吉小額抵押貸款公司犯罪擴展閱讀:

碰到此類情況應該及時報警。「套路貸」違法犯罪分子大多會披上各種合法外衣,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等進行偽裝,以「無抵押、當天放款、零首付」等為噱頭,誘騙被害人簽訂虛假借款合同,以轉單平賬的方式或提起虛假訴訟等方式非法佔有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財物。

往往採取與被害人簽訂虛高的借款合同,並約定很多苛刻的還款條件;一旦被害人到期償還不了債務,便會逼迫被害人簽下新的借款合同來償還舊債,從而形成表面看似合法的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套路貸:路數多得你「傷不起」

❾ 欠小額貸款公司的錢算詐騙么

一般欠貸款公司不算是詐騙,只要你在貸款是抵押的物是你自己的,沒有虛構材料這都不是詐騙,只要你有能力償還給銀行都不是詐騙,你欠了貸款不償還這就叫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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