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不動產權證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貸款。農村房屋的這個不動產權證書與城市是一樣的,上面都標注著建築面積、位置、權利類型以及權利人和誰共有等重要信息。不過,就目前而言,農村房屋是不能入市交易的。現在可以使用這個證進行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Ⅱ 集體土地證的房子能抵押貸款嗎
可以,前提如下:
1.抵押房屋必須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
2.申請農房抵押貸款的抵押人,在抵押房產變賣處置後由第三人提供住所並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抵押不會居無定所。
申請農房抵押貸款的條件:
1.借款人戶籍必須在申請農房抵押的土地所在縣(市、區);
2.農房抵押必須經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並出具同意抵押、同意處置證明;
3.農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控制方式、抵押率原則上由債券權(金融機構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和風險防範需要自主協商確定。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抵押形式:
抵押貸款又分最高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最高限額抵押必須預定最高限額外負擔;
(4)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然比傳統抵押權的更具有獨立性,但最高額抵押權仍屬擔保物,其設立方式,效力與傳統抵押權並無本質區別。
Ⅲ 集體房產證能抵押貸款嗎
集體房產證不能抵押貸款。
集體土地證的房產是不允許抵押貸款的,房產抵押是由房管局負責的。房屋銀行抵押貸款的話,銀行需要考核借款人是否擁有房屋的完全產權。而只有持有房產證和土地證兩個證件,才能夠證明擁有房屋的完全產權。
集體房產證不能抵押貸款的原因有:
1、因為集體房產的房子不可以上市交易,所以銀行也就不設抵押,也就談不上貸款了;
2、集體房產證其實不受法律保護,深有隱憂;
3、集體房產證是房屋產權屬於特定集體所有的產權形式,包括企事業單位所有或同一樓盤的住戶共有。集體房產證不能辦理貸款,因為抵押物的產權並非貸款人個人所有。
但是可以申請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條件如下: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個人信用貸款所需的辦理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地址證明(戶口簿等);
3、個人職業證明;
4、借款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Ⅳ 農村不動產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滿足抵押貸款條件。
法律依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
第二條 本辦所稱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指改變宅基所權性質前提農民住房所權及所佔宅基使用權作抵押、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稱貸款)向符合條件農民住房所(稱借款)發放、約定期限內本付息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
第四條 借款農民住房所權及所佔宅基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應同符合條件:
(一) 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記錄(二) 用於抵押房屋所權及宅基使用權沒權屬爭議依擁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權屬證明未列入征拆遷范圍(三) 除用於抵押農民住房外借款應其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四) 所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並抵押及處置農民住房抵押應取其共書面同意。
Ⅳ 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1、農村不動產權證可以抵押貸款。農村不動產權證抵押貸款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2)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
(3)除用於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並抵押及處置。
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法律依據:根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六條
貸款人應當統籌考慮借款人信用狀況、借款需求與償還能力、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價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率和實際貸款額度。鼓勵貸款人對誠實守信、有財政貼息、農業保險或農民住房保險等增信手段支持的借款人,適當提高貸款抵押率。
二、怎麼辦理農房抵押貸款手續
1、貸款人獲得農房產權證;
2、向農商行提出貸款申請;
3、雙方實地確認房產價值;
4、簽訂抵押合同;
5、村委會同意集體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記的證明;
6、房屋抵押權登記;
7、貸款發放。
Ⅵ 集體不動產權證可以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動產權證不能辦理銀行貸款。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要求有房產證等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Ⅶ 不動產權證能抵押貸款嗎
能。不動產權證書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不過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貸款者本人應具有合法的身份;應具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備能夠償還貸款的本息的能力,並且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三、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以及滿足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拓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
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
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
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
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Ⅷ 不動產權證是否可以抵押貸款
不動產權證一般可以抵押貸款,具體根據不動產性質確定,下列不動產除外:權屬有爭議的不動產;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不動產;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不動產;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不動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