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假資料在銀行貸款違法嗎
法律分析:是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做假資料辦理貸款的屬於詐騙行為,是違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 提供假材料幫助他人騙貸屬於什麼犯罪
屬於銀行騙貸罪、貸款欺詐罪。
貸款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使處於與其金融交易地位相對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陷於認識錯誤或持續認識錯誤。
因而自動地向行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數額較大的貸款,從而主要侵害了信貸秩序並同時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觸犯刑法並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行為。
(2)幫人辦理假資料跟銀行貸款擴展閱讀:
廢除原貸款詐騙罪的規定,設立「貸款欺詐罪」,並作出如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 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 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 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 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價值重復擔保的。
(5) 以其他方法騙借貸款的。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依本條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 做假資料貸款算違法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做假資料辦理貸款的,屬於共同貸款詐騙行為,是違法的,如果貸款金額較大的則構成貸款詐騙罪,要承擔刑事責任。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4. 銀行貸款提供虛假資料後果
會構成騙取貸款罪。
1法律條文
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罪名分析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主體是自然人和單位,客體是破壞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客觀方面是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
拓展資料:
一、立法背景
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不應當把從銀行獲取貸款後還不上的,都作為貸款詐騙罪處理。考慮到實踐中以欺騙手段獲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貸款,客觀上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刑法修正案(六)》將其入罪。認定騙取貸款罪的關鍵有兩點,一是對欺騙手段的認定,二是對「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司法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證據,在主觀方面證明被告人具有騙取銀行貸款的犯罪故意。同時,要注意查找充分證據,證明犯罪的實際後果非常嚴重,符合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求。
二、本罪與貸款詐騙罪、高利轉貸罪等相似罪名的區分:
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在客觀方面都表現為使用欺騙手段騙取貸款,區別點在於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對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非法佔有目的,或者證明其非法佔有目的證據不足的,只能認定為騙取貸款罪。
5. 中介幫客戶做假資料貸款
法律分析:貸款中介勾結銀行人員幫客戶做假資料是很明顯的騙貸行為,如果沒有及時還款造成損失的,中介和銀行人員都是要付相關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 我幫別人在銀行貸款50萬信貸員幫我做的假資料信貸員會有什麼責任
信貸員是以你的名義作假
所有的資料都是你簽署確認
和信貸員沒關系,日後查出騙貸
沒證據沒法證實信貸員參與,而且那會兒也許已經離職,
7. 給別人做假資料辦理貸款算違法嗎
給別人做假資料辦理貸款的,屬於共同貸款詐騙行為,是違法的,如果貸款金額較大的則構成貸款詐騙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8. 假資料貸款銀行有責任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工作人員在整個工作過程中都合規合法並不知情假資料,那麼不會受處罰。
但如果收了辦理人好處,或與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來,那麼該工作人員需要承受法律制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會依照刑罰: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第一百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六)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期貨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9. 通過融360找了一家中介貸款,然後他幫我做假資料去銀行貸款,可靠嗎
銀行貸款是要去銀行當面申請簽字的,銀行對資料的審核還是很嚴格的,例如假的流水是沒辦法通過他們的審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