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銀行工作信貸部工作的tx,有沒有具體的信貸員績效考核指標
業務員考核標准
為增強銷售部管理執行力度,引進競爭機制,特實行新的考核標准,具體如下:每月對銷售人員進行績效及綜合能力考核。
一、績效考核如下:
給銷售員制定銷售任務,每個銷售員的銷售量為4台(車價不低於8萬元的車型,車價低於5萬元以下的車型月銷售量為5台)。銷售員完成當月銷售任務量後提成正常領取。銷售員的銷售量在6台以上時(含6台)除提成外給予獎勵。超1台車的獎勵50元,2台獎勵100元依次順序。銷售員在完成任務後,其工資基本確保在700元。但須說明的是在所銷售的車型中至少有兩台必須是公司的主要經營品牌如南京菲亞特系列、北京現代系列、上海通用系列、尼桑系列、豐田系列等。
打分標准:
(一) 月銷售量完成率(已完成行利潤額與任務的比值)乘以權數(5)做為銷售量的考核分數。
(二) 正常出勤率(無遲到早退天數與出勤總天數的比值)乘以權數(2)做為出勤考核分數。
(三) 著裝合格率(合格天數與總天數的比值)乘以權數(2)所得分值做為形象考核分數。
(四) 客戶回訪率(回訪的人數與總記錄人數的比值)乘以權數(4)所得的分數。
(五) 如與客戶發生爭吵每次扣2分。
以上幾項總分數即為銷售員每月所得的績效考核分數,合格分數為10分。
二、綜合能力考核如下:
考核項目有:專業知識、工作效率、責任感、協調合作、工作態度、發展潛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識,由此製成銷售人員綜合能力考核表(附表),綜合考核的合格分數為70分
對銷售員的考核以兩個考核分數為准,兩項均合格者本月考核合格。
對待考核不合格者實行以下政策:月末得分最少者降為試用期,如第二月考核分數仍為最低者將予以辭退。在半年內不連續三個月所得分值最低者亦予以辭退。
此外月考核分數最高者應給予一定的獎勵作為優秀獎
❷ 關於績效考核的通知怎麼發布
摘要 關於開展績效考核的通知為實施規范化管理,加強工作效率,提升員工整體工作能力,進一步推動各項業務指標發展,更好的完成目標責任指標,經公司研究,決定組織開展雲南區域事業部及各項目公司職能中心/部門中高層幹部的績效考核。一、考核范圍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及項目公司經理級以上人員。二、開始實施時間三、考核時間安排四、考核流程1、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簽訂《部門/中心負責人目標責任書》;
❸ 華夏銀行商業信貸部的績效評估
1.沒有缺點和不足。不用改正。任何歷史都不能以現在來評價,歷史就是歷史。否定歷史就是否定自己。畢竟大家都是在一個單位的普遍環境工作過來的。小氣候再特殊也不能特殊到哪裡去。不想改變的主管不是好主管,但意氣用事,不顧大環境盲目做出結論的一定會成為失敗者。
2.為什麼要側面了解?什麼事情不能直接說嗎?任何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不同的。任何理由都會陷入利益的羅生門。
不過,評價還是要的,盡量簡要,挑好的說,不好的點一下就OK了。談少點。別人怎樣不要管,自己的人要做好。
❹ 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程序一般分為前期准備、項目單位自評、財政局組織復評三個階段。前期准備階段,財政部門主要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進行評價人員分工,落實人員責任。工作組成立後,制定評價工作方案,及時與被評單位進行聯系,取得評價共識和支持。明確評價重點,並針對項目特點,按照可比、適用、准確,又易於操作的要求,研究設計業務、財務類評價指標,為客觀公正地評價提供量化依據。最後,下發評價通知文件。項目單位自評階段,評價組主要加強與被評單位的溝通,指導幫助被評單位開展好自評工作,督促自評工作按時高質完成。復評階段,評價組選擇工作方法,針對不同項目,查核財務資料,測算財政補貼標准,採取重點檢查與抽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實地核查,組織開展座談或問卷調查。外圍工作結束後,分析採集到的數據,進行橫向、縱向比較,再結合評價指標和標准,對評價項目進行全面綜合打分。最終,提出綜合性的評價報告或編制《情況反映》,提交被評單位、上級機關和相關單位、部門參考。
❺ 什麼是小額貸款績效評價
小額貸款的績效評價其實就是指針對小額貸款這方面業績的一些方面的考核和評價方式。
❻ 重慶市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渝辦發〔2011〕23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重慶市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
❼ 怎麼寫工作績效考評
一、 考核目的
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並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控股、參股公司下屬企業、下屬關聯企業或公司參照執行。
三、 考核依據及內容
考核依據為員工的崗位,共分為五類人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基本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服務人員、由各部門的二級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部門的具體考核辦法,公司工資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各部門可以結合單位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並實施。
對管理人員以崗位工作職責為依據,認真核定每個崗位的工作量,具體到每一項工作的分值,從工作目標,質量、方法、進展、反饋等方面,在創新、執行、決策、應變能力及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要素上,實行量化考核。
對工程技術人員按技術項目,以技術的領先程度、難易程度、完成時間、完成制裁 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於操作的量化標准,量化分值,實行考核。
對基本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每個崗位的工時定額、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對輔助生產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務、質量、物耗、安全、勞動紀律等為主要依據,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對服務人員的量化考核,以崗位工作目標和責任為主要依據,在工作任務、質量、廉潔奉公、團結互助,責任心等方面,結合考核要素,實行量化考核。
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懷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凡發現此違章行為將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處罰。
四、 考核管理
(一)個人月度業績綜合考核
1. 月度考核根據考核者當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等四個方面、十六個考核要素等因素綜合評分,考核指標應盡可能合理量化,易於操作,考核力求客觀、真實、公正、公開。
2. 個人考核由所在單位(部門)自行組織,考核結果上報公司人事勞動部,確定認後,在單位(部門)張榜公布。
3. 當個人考核得分小於50分時,M3=0,即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4. 崗位業績工資按月發放,由單位(部門)根據個人考核結果進行二次分配,余額作為單位(部門)獎勵基金。
5. 考核基本生產工人時,如果當月完成工時數超過定額部分,可由各單位(部門)制定相應的獎勵條例。
(二)單位(部門)月度綜合考核
1. 單位(部位)月度綜合考核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責成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考核細則並負責實施。
2. 分廠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生產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質量管理15分,質量控制15分。
3. 部室管理項目綜合考核分數滿分為100分。其中分廠對相關工作作風考核20分,管理費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質量體系(工作質量)30分。
4. 考核結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評審確認,金額由人事勞動部負責計算,財務部負責發放。
5. 當單位(部門)綜合考核分數小於60分時,N2=0,即單位所有人員的崗位業績工資為零。
五、 考核及調薪管理
(一)員工實行考核晉檔制度,每年調整一次,考核方式與考核標准見《公司員工年度考核制度》。
(二)根據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的原則,實行考核晉級、降級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優」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一檔工資。
(四)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良」的員工,可在本崗位上晉升 一檔工資。
(五)連續兩年考核成績為「中」或本年底年終考核成績為「差「的員工,在本崗位降低一檔工資。
(六)對於已達到崗位最高檔次工資的員工,年度考核時不再晉檔。
(七)本年度年終考核成績為「差」並進入末尾淘汰的員工,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❽ 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年度考核評價管理辦法
企業關鍵績效指標(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是把企業的戰略目標分解為可操作的工作目標的工具,是企業績效管理的基礎。KPI可以使部門主管明確部門的主要責任,並以此為基礎,明確部門人員的業績衡量指標。建立明確的切實可行的KPI體系,是做好績效管理的關鍵。關鍵績效指標是用於衡量工作人員工作績效表現的量化指標,是績效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KPI法符合一個重要的管理原理--「八二原理」。在一個企業的價值創造過程中,存在著「80/20」的規律,即20%的骨幹人員創造企業80%的價值;而且在每一位員工身上「八二原理」同樣適用,即 80%的工作任務是由20%的關鍵行為完成的。因此,必須抓住20%的關鍵行為,對之進行分析和衡量,這樣就能抓住業績評價的重心。
❾ 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實施細則的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績效評價實施細則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工作,適用本辦法,具體包括:
(一)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財務公司等;
(二)執業需取得保險業務許可證的各類保險企業等;
(三)執業需取得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四)各類金融控股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以及金融監管部門所屬的從事相關金融業務的企業。 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綜合性原則: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應當通過建立綜合的指標體系,對金融企業特定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多角度的分析和綜合評判;
(二)客觀性原則: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應當充分考慮市場競爭環境,依據統一測算的、同一期間的國內行業標准值,客觀公正地評判金融企業的經營成果;
(三)發展性原則: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應當在綜合反映金融企業年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基礎上,客觀分析金融企業年度之間的增長狀況及發展水平。 為確保績效評價工作的客觀、公正與公平,績效評價工作應當以經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後的財務會計報告為基礎。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資料具體包括:
(一)金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其中,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政策性業務尚未清算前,使用商業化數據進行考核;
(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其中,金融企業不能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以該金融企業提供的、經財政部門認可的年度會計報表為依據進行考核,若以後發現所提供的財務數據不實,財政部門將追溯調整金融企業的績效評價結果;
(三)關於金融企業經營情況的說明或財務分析報告。 金融企業的績效評價指標具體包括:
(一)盈利能力指標:包括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收入比、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6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一定經營期間的投入產出水平和盈利質量;
(二)經營增長指標:包括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3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的資本增值狀況和經營增長水平;
(三)資產質量指標:包括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認可資產率、應收賬款比率、凈資本與風險准備比率、凈資本與凈資產比率6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所佔用經濟資源的利用效率、資產管理水平與資產的安全性;
(四)償付能力指標:包括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充足率、凈資本負債率、資產負債率5個指標,主要反映金融企業的債務負擔水平、償債能力及其面臨的債務風險。 為了確保績效評價工作的真實、完整、合理,金融企業可以按照重要性和可比性原則對評價期間的基礎數據申請進行適當調整,有關財務指標相應加上客觀減少因素、減去客觀增加因素。可以進行調整的事項主要包括:
(一)金融企業在評價期間損益中消化處理以前年度資產或業務損失的,可把損失金額作為當年利潤的客觀減少因素;
(二)金融企業承擔政策性業務對經營成果或資產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把影響金額作為當年利潤或資產的客觀減少因素;
(三)金融企業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對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可把影響金額作為當年資產或利潤的客觀影響因素;
(四)金融企業被出具非標准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應當根據審計報告披露影響經營成果的重大事項,調整評價基礎數據;
金融企業申請調整事項對績效評價指標的影響超過1%的,作為重大影響。 金融企業發生客觀調整因素,相應調整以下績效評價指標:
(一)收入、成本發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成本收入比、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等;
(二)利潤發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本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收入利潤率、支出利潤率、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利潤增長率、經濟利潤率等;
(三)資產發生變動時,相應調整資產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凈資本與凈資產比率、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資產負債率等。 金融企業對基礎數據進行調整的說明材料包括:
(一)《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調整表》(附件一);
(二)調整事項有關證明材料。
調整事項主要適用於當年基礎數據資料的調整,必要時也可調整以前年度事項,由金融企業申報。
組織實施單位根據被評價金融企業提供的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資料和調整說明材料分別進行審查、復核和確認。 財政部根據中央管理金融企業和省級財政部門報送的資料,對金融企業數據進行篩選,剔除不適合參與測算的金融企業數據,保留符合測算要求的數據,建立樣本庫。
被剔除的金融企業數據主要包括:
(一)根據評價指標的經濟特性,不符合計算模型需要的數據,如計算相對值時分母和分子同時為負數的數據;
(二)相關指標與正常金融企業相差很大,如正處於停業、託管或業務清算狀態的金融企業數據。 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根據金融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數據,運用數理統計方法,分年度、分行業統一測算並公布。
金融企業經營多種業務的,以其主營業務為基礎,確定評價指標適用的行業。標准值適用情況如下:
(一)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等適用銀行業標准值;
(二)各類保險企業適用保險業標准值;
(三)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適用證券業標准值;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各類信用擔保公司、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以及金融監管部門所屬的從事相關金融業務的企業等適用綜合金融業標准值;
(五)金融控股集團公司按控股子公司(企業)持有金融業務許可證的類型分別確定所適用的行業標准值,無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控股子公司(企業)適用綜合金融業標准值。金融控股集團公司按控股子公司(企業)各自得分及其資產權重綜合計算績效評價得分。 依據所建樣本庫中金融企業的數據,財政部採用分段簡單平均法測算每項財務指標的標准值。具體步驟包括:
(一)對測算樣本的財務指標按照實際值從大到小(對於逆向指標,從小到大)進行排序;
(二)將排好序的樣本,平均劃分為4部分,前25%的樣本數據為第一段,前50%的樣本數據為第二段,全部樣本數據作為第三段,後50%的樣本數據為第四段,後25%的樣本為第五段;
(三)將每一段樣本的財務指標實際值加總,再除以樣本個數,得到該段財務指標的簡單平均數;
(四)將五段財務指標的簡單平均數分別作為該財務指標的「優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較低值」和「較差值」,對應五檔評價標準的標准系數分別為1.0、0.8、0.6、0.4、0.2。 將金融企業調整後的評價指標實際值對照金融企業所處行業標准值,按照以下計算公式,利用績效評價軟體計算各項基本指標得分:
績效評價指標總得分=∑單項指標得分
單項指標得分=本檔基礎分+調整分
本檔基礎分=指標權數×本檔標准系數
調整分=功效系數×(上檔基礎分-本檔基礎分)
上檔基礎分=指標權數×上檔標准系數
功效系數=(實際值-本檔標准值)/(上檔標准值-本檔標准值)
本檔標准值是指上下兩檔標准值中居於較低的一檔標准值。 金融企業經濟效益上升幅度顯著,以及發放較多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的,給予適當加分,以充分反映不同金融企業努力程度和社會貢獻。具體的加分辦法如下:
(一)效益提升加分:金融企業資本利潤率增長水平超過行業資本利潤率平均增長水平10%加1分,超過15%加1.5分,超過20%加2分,超過25%加2.5分,超過30%加3分;
(二)涉農貸款加分:金融企業提供的涉農貸款佔比超過10%加1分,超過15%加1.5分,超過20%加2分,超過25%加2.5分,超過30%加3分。其中,涉農貸款佔比=年末涉農貸款余額/年末貸款余額×100%;
(三)中小企業貸款加分:金融企業提供的中小企業貸款佔比超過20%加1分,超過25%加1.5分,超過30%加2分,超過35%加2.5分,超過40%加3分。其中,中小企業貸款佔比=年末中小企業貸款余額/年末貸款余額×100%。 對被評價金融企業所評價期間(年度)發生以下不良重大事項,予以扣分:
(一)重大事項扣分:金融企業發生屬於當期責任的重大資產損失事項、重大違規違紀案件,或發生造成重大不利社會影響的事件,扣1-3分。正常的資產減值准備計提不在此列;
(二)信息質量扣分:金融企業不按照規定提供財務會計信息,或提供虛假財務會計信息,扣1-3分。 為平滑不同金融行業的年度經營狀況,財政部於每年4月15日前公布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和綜合金融業4大行業的績效評價行業調節系數。
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分數=本期績效評價分數×行業調節系數。 根據績效評價分數及分析得出的評價結果,以評價得分、評價類型和評價級別表示。
評價得分用百分製表示。
評價類型是根據評價分數對企業綜合績效所劃分的水平檔次,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為優(A類)、良(B類)、中(C類)、低(D類)、差(E類)五種類型。
評價級別是對每種類型再劃分級次,以體現同一評價類型的不同差異,採用在字母後重復標注該字母的方式表示。 績效評價結果以85、70、50、40分作為類型判定的分數線。
(一)評價得分達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評價類型為優(A類),在此基礎上劃分為3個級別,分別為:AAA≥95分;95分>AA≥90分;90分>A≥85分;
(二)評價得分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不足85分的評價類型為良(B類),在此基礎上劃分為3個級別,分別為:85分>BBB≥80分;80分>BB≥75分;75分>B≥70分;
(三)評價得分達到50分以上(含50分)不足70分的評價類型為中(C類),在此基礎上劃分為2個級別,分別為:70分>CC≥60分;60分>C≥50分;
(四)評價得分在40分以上(含40分)不足50分的評價類型為低(D類);
(五)評價得分在40分以下的評價類型為差(E類)。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准。
附件下載:
附件一: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基礎數據調整表.
附件二:金融企業績效評價加減分因素表.
附件三:銀行類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表.
附件四:保險類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表.
附件五:證券類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表.
附件六:金融控股公司績效評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