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近日我買的二手房已經過戶,商代,但貸款的尾款遲遲未到。該怎麼辦
你再去找他,當面去,帶上錄音筆或者手機開好錄音,他還敢說交錢,拿著錄音到相關紀檢部門去舉報他。保證你貸款很快下來。
Ⅱ 交了首付 二手房過戶後 但銀行貸款沒下來 我能入住嗎
這個既然已經過了,那麼你就等著銀行的貸款吧,雖然銀行貸款現在還沒下來,也不影響你的居住。等到哪一天銀行貸款下來了,就可以還貸款了。
Ⅲ 二手房過戶後貸款最快什麼時候能到賣方賬戶
二手房交易過戶後買方拿房產證抵押貸款,銀行放款後買方一般當場轉賬給賣方。二手房交易流程如下:1.買賣雙方在已經選擇好的中介公司那裡進行相關的手續登記,並交納定金,合同是前提基礎。2.前面手續完畢後,中介公司開始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最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開始過戶手續。3.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到產權登記中心那裡,買賣雙方需准備規定的資料以備過戶。4.中介公司的人帶著買賣雙方及相關資料,到地稅局核稅繳稅手續,地稅局出具稅務收據。5.然後又回到交易中心,進行遞交契稅、營業稅收據和雙方所有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印花稅。6.在這個等待時間里基本沒什麼難題困擾,可以順便了解一些費用,比如: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費用,同時對傢具等進行最後查驗。7.滿20個工作日後(每個地區時間可能不太一樣),有專門的人會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領取房產證。這個時候,銀行那邊也會下達通知,買方准備開始供房了。
Ⅳ 二手房貸款已經通過審批,也過戶三個月了,現在還沒放款,該怎麼解決
你好,這個問題很好解決,今年的二手房貸款放款都很慢,受大政策影響,但是不用擔心,你只需要向貸款的銀行打電話催款就可以了,不用擔心不會放款的事情,因為商業貸款首先就會審查貸款資格的,通過審批就沒有問題,但是目前大部分銀行的余額緊張,這個不用太擔心
Ⅳ 買的二手房,現在房子的房產證已經過戶到我的名下,但是貸款還沒下來,請問現在如果出現什麼問題糾紛的話
可以的,只要是房產證進行了變更,那麼房子產權就屬於你的,貸款的事情如果有中介可找中介 讓他們去辦理,如果是你自己申請的貸款,那麼你們雙方都可到銀行進行協調,我是去年10月份買的房子,就是出現了這樣的問題。
Ⅵ 我賣了房子,買房人申請貸款批了,也已經辦好了過戶手續,但銀行2個月都沒把錢打到賬戶上我怎麼辦
樓主您好
您說的這個情況,在最近的市場比較常見,交易中您能辦理的手續已經辦完了,但錢還沒到位,所以您比較被動。
首先:您跟銀行確定下,關於貸款的手續是否已經辦完,上面您說的只是交易手續辦完了,但放款手續是否已經辦理完成,您需要確定,因為一般銀行放款,是需要在房子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之後,也就是買家是否已經協助銀行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了?如果沒有,銀行自然不會放款,那您就需要要求買方盡快協助銀行辦理。
第二:如果所有貸款手續已經辦完,那麼銀行放款是時間問題,要看銀行額度了。還沒有遇見銀行不給錢的。但按您說的情況,可能會比較著急,你買房的餘款如果遲遲不付,對方是否會追究您的違約責任?銀行每個月應該都會有新額度,但量都不大,因此都在排隊放款,如果您著急,只能是1、找人,先幫您放,2、天天到幫助貸款的那裡催,讓他們想辦法,這樣有可能逼急了,就幫你插個隊先給你放款了。
遇見這種政策調整,沒有辦法!好像沒有聽說銀行有不放款的!所以能等就再等等,不行就天天去催吧,希望能提前點!
祝順利!
Ⅶ 我的二手房已過戶給對方貸款什麼時間到帳
分三種情況。
一:商貸,過戶後見到房本做完抵押後放款(一般房本出來三個工作日放款)。還有一種情況是見到完稅證明就放款。(過戶後三個工作日)
二:國管公積金,過戶後還要簽借款合同,然後做抵押,然後放款。(大概要10個工作日)
三:市屬公積金,和商貸一樣。
Ⅷ 二手房過戶後貸款沒下來,會毀約嗎
這個要看購房者有沒有其他門路了
Ⅸ 二手房過戶房產證下來了,貸款還沒辦完
首先你要知道,貸款買房時,尾款是通過銀行付的而不是買家直接付,一定是先過戶,後付尾款的。只有過了戶,買家才能拿到房產證,他才能去做抵押,銀行看到買家的房產證,才會同意貸款給買家,因此賣家才能拿到款。所以這個你不要擔心,如果貸款成功,餘款銀行會打到你的賬戶的。再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們找了擔保公司,那麼過戶後,房產證和買家的所有資料在擔保公司手中,擔保公司會把剩下的手續走完,直到賣方拿到全款,交易結束,所以你不必擔心賣方拿不到錢。
比較麻煩的一種情況就是你們沒找擔保公司,那麼就存在一定的風險,也就是你說的可能性是會出現,這時只能訴諸法律,申請取消交易,或者按合同約定執行。因此建議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找擔保公司。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銷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
二、標的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三、價款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五、違約責任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
七、合同生效條款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九、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十、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