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員工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公司可以解僱嗎
失信被執行人,稱作“老賴”。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許多案件中,被強制執行的人員可以列入被強制執行的人員名單。例如,那些有能力執行法院判決但沒有執行的人不會被公共機構解僱。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不屬於辭退的情形,是否辭退由其所在單位決定。
對於欠債者,我們需要掌握他們的基本信息,時刻關注他們的重大資產變動,以便了解自己和敵人,當對方想要逃避債務時,及時採取必要的手段,如通知法院。債務人暫時無財產可供執行,對第三人享有債權,但行使權利遲延的,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申請代位權。法院判決生效後,法院強制執行無效,債務人有償還能力而拒不償還,並有財產轉移、故意損害等嚴重情節的,債務人的刑事責任,可以依照刑法第313條的有關規定追究。
Ⅱ 公職人員欠銀行貸款不還對工作有影響嗎
公務人員欠銀行貸款不還,被銀行起訴告到法院會影響你的工作,如果法院強制執行會凍結你的工資賬戶。
Ⅲ 事業單位失信人會被開除工作嗎
法律分析: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並不屬於開除的情形,要不要開除由所在單位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Ⅳ 失信人員會被單位開除嗎
法律分析: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並不屬於開除的情形,要不要開除由所在單位決定。相關法律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有關規定確定其工資待遇;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受處分後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終止其與事業單位的人事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條 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Ⅳ 公務員信用卡嚴重欠款,會被開除公職嗎
公務員信用卡嚴重欠款不會被開除公職;但是因信用卡欠款屬於惡意透支,被處以刑事處罰的,會被開除公職。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5)在事業單位工作因欠貸款被解僱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Ⅵ 國家公職人員貸款後無力償還會被開除公職嗎
不會,但期間有轉移財產或有錢故意不還等情況,要被法院判刑的,判刑就可能開除公職。
Ⅶ 我在事業單位上班欠銀行和金融公司貸款還不起會開除公職嗎
不會的,放一萬個心,最多就是你的徵信被拉黑而已
Ⅷ 大家好:我是一名水利工作者,屬事業編制。因欠了高利貸及銀行貸款,由於無力償還,不敢在單位上上班。...
勇敢的面對現實吧,逃避也解決不了問題,躲的了一時,躲不了一世。銀行那邊可以打電話協商,高利貸的話就想一切辦法先還了,要不就沒安寧日子了。另外除非你另外有收入,要不工作丟了,你更還不了錢了
Ⅸ 欠信用社貸款事業單位可以對當事人停崗停薪嗎
停薪停崗要經過當地人社局和財政局審批的,沒那麼簡單的。只要沒犯法就不可能停薪,沒違紀就不會停崗。欠貸款只能說是個人信用問題,屬於民事糾紛,不歸單位及黨政機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