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戶後,買家公積金貸款遲遲下不來,能解約么
銀行原因貸款沒辦下來可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不少購房者都會以銀行按揭的形式貸款買房,在繳納完首付後,通常應在6個月內辦理完銀行按揭貸款手續並支付購房款余額, 但如果在6個月後, 由於銀行政策的原因, 而非購房者的原因導致貸款無法發放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如果由於銀行單方面的政策原因而導致購房者的貸款沒有辦法如期發放, 使購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這種情況下是不可歸責於購房者或開發商的, 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開發商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購房者, 購房者享有法定解除權, 是完全可以按照上述規定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及利息的。
2. 二手房我先過戶再去公積金貸款可以嗎
你購買的是二手房,你先去過戶,然後辦理公積金貸款,這樣是可以的,只要你買房的時候就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然後按時還款,這樣就行了。
3. 已先過戶到自己名下的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詳細流程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條件是,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城鎮職工在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個人資料:申請貸款的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身份證明及配偶的相關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均可)的復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喪偶者須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各4份;交購房款的有效憑證復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各4份;合法的購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須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證明。以上這些材料,一定要帶上原件及相應份數的復印件。
房屋建審資料: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或房改批復;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審平面圖及樓層平面圖。
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可以到受委託的銀行及經辦網點辦理公積金貸款,還可就近前往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首先要問清楚開發商的項目按揭銀行情況,問清樓盤「五證」是否齊全、能不能給自己提供相關手續等。假如開發商雖然「五證」齊全但不給購房者提供,也不可能辦理公積金貸款。
在法定退休年齡內,貸款年限最長期限為30年;貸款額最多不超過40萬元,貸款額在30萬元以內的,借款職工可以向接受委託的銀行直接申請,30-40萬元,必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4. 已過戶的二手房公積金貸款不下來怎麼辦
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下不來的原因,解決問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
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5. 婚後共同公積金貸款買房,現在要離婚,房子為共有,不能過戶給一方,那放棄房產的那方算無房戶嗎。
從法律上講,離婚放棄房產的,當然是無房戶了,但如果房產證上寫著兩個人的名字,由於房產登記具有公示的效力,有關部門可能會以房產登記為准,不一定承認是無房戶,故必要時建議到公證機關作一產權公證,證明那房屋產權完全歸對方所有。
6. 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還沒還完,能過戶到另一個人的公積金上繼續還款嗎
你有房貸,未結清,你們之間發生過戶交易關系是其實就是你貸款業務結清和購房人貸款申請的轉移關系!在辦理過戶時,你會得到公積金管理處出具的已還款和未還款項,簡單地說就是你未還部分轉移給購房人,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購房人是否有能力承擔相應貸款。
找個中介,全搞定!
7. 二手房我先過戶再去公積金貸款可以嗎
不可以,需要先審批後過戶
首先正確的公積金貸款流程是:
買賣雙方先到公積金管理中心遞交材料⇒由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貸款人⇒公積金繳存條件、房產條件、貸款年限、貸款額度審核通過後⇒房產交易部門進行房產更名⇒更名後簽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房產手續⇒房款
應該說現在公積金貸款與按揭貸款的辦理速度還是差不多的,有些地方可能公積金貸款還要快於按揭貸款,因為有的地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更完名後就可以先放款然後再辦理抵押手續。
8. 在過戶前取消公積金貸款有什麼影響
會留有貸款記錄。公積金貸款流程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 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擔保申請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