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和原房主用購房合同買的房子,後房產證下來後原房主低壓貸款並過戶別人怎麼
如果你已經買下這個房子,房產證下來以後也是你的名字,那原房東怎麼可能把你的名字的房子再拿給別人過戶呢,那你這樣就要報警了,他這個是欺詐了。
⑵ 買的二手房,房產證已拿到手還沒有過戶,但房東在別的銀行還有貸款,會影響房東給我過戶嗎房東
你買的這套房房東需要還清貸款,這房子才能過戶給你,房東其他房子的貸款跟你買的這套房沒關系,你買的這二手房如果需要貸款,也需要房東把賣的這套房還清貸款才能過戶給你
⑶ 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原房主過戶前辦理抵押貸款手續,過戶後銀行可以對房屋行使權利嗎
你說的這種情況基本是不可能的,資料報上去一般是要收房產證的,如果不收也會備案凍結,如果在凍結前過戶了,那原房主辦理的貸款是不會發放的。
⑷ 買二手房房主有貸款怎麼辦
有三種方法
中介墊資解押
房主先找到中介將銀行的放貸還完,然後將房子賣給要買房子的人,收到錢以後他將資金還給中介。
轉按揭(將貸款轉移到買家身上)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這種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
再次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或者資金機構申請抵押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續費
資料拓展
房屋貸款的方式
房屋貸款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房屋貸款的申請資料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房產的產權證。
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參考資料
房貸網路
⑸ 我買了一套二手房已經過戶了原房主卻在一年前在別的銀行貸了款一直沒還,人家銀行說如果再不還就查封房子
已經過戶,再房產局,如果他要封,你起訴,申請法院的資產保全,都已經完事了,看是房產局責任還是銀行責任,你正常買賣二手房,不受影響,如果他要起訴,你先起訴他
⑹ 購買的二手房屋,過戶完了並且銀行已經放貸款,但是賣方人找不到了,應該怎麼辦
你們之間屬於民事糾紛,不能通過報警的方式強行開門。原房主的行為構成違約,你可以起訴要求其履行合同,這雖然會付出一些時間成本,但這是合法的方式。
⑺ 二手房交易,原房主過戶前申請辦理抵押貸款手續,過戶後這個貸款還能成功嗎銀行有權拍賣房屋抵債嗎
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
1、雙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簽訂三十日過後,持房地產有效證明和本度身有效身份證明、轉讓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問門提出生氣,並且申報成交價格。這個國家好算稅。
2、房地產答有關部門對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生情書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房產核實還有現場評估回。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繳納一定的答稅費,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證明單。
⑻ 買了一套二手房,已過戶幾個月了,原房主在其他銀行的貸款與房子還有關系嗎
你買了一套二手房,已經過戶幾個月的時間了,那麼原房主在其他銀行申請貸款,跟房子已經沒有關系了,這個屬於原房主自己的貸款。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