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員工給自己擔保借名貸,我是貸款人,他是用款人,他不還應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如果他不能按期還款付息(雖然他是用款人,但銀行信息登記的實際貸款人是你),你在人民銀行系統里就留下了金融借款不能按期償還的不良記錄,如經銀行多次催收,在你名下的貸款仍不能按期償還,貸款人就會上金融系統"黑名單",一個人只要上了這個黑名單,以後在國內任何一家金融機構都貸不到款、申領信用卡,甚至連支付寶的花唄也不能用。如果此筆貸款經銀行多次催收仍得不到償還,銀行則會通過訴訟催收。有抵押物的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變現抵押物償還,無抵押物的則申請查封執行貸款人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資產拍賣變現後償還所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滯納金等,同時貸款人還有可能被列入法院失信"黑名單"。一個人一旦上了這個黑名單,其就影響就不僅僅只限於金融系統了,而是多方面的:如本人不能乘坐高鐵、飛機,不能出國,不能當法定代表人開辦企業,連子女上學、就業等都會受影響,後果非常嚴重。
面對這種情況,建議必須提前採取防範措施,以免被動。1、跟該銀行員工早進行溝通,確保讓他按期還款付息;2、如經多次他扔做不到按期還款付息,你盡早帶著相關證據到該員工所在銀行向相關領導說明情況,請求銀行幫助做好工作,或把你名下的貸款轉到他的名下(通常情況下比較難做到);3、如果還不行,你只有聘請這方面的專業律師,對他提其訴訟,或訴其失信或訴其詐騙(具體由律師是根據具體細節和證據確定),申請法院查封執行該員工名下的存款、車輛、房產等,拍賣變現後償還銀行貸款,最大限度保全你的信譽不受侵害。
B. 銀行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借名貸款歸個人使用,期間已付利息,是不是屬於挪用公款
不屬於.只能屬是貸款欺詐,只承擔民事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
C. 銀行員工利用職位發放借名貸款抵銷別人欠他的民間借貸,構成犯罪嗎
這樣做構不上犯罪,因為手續齊全,沒偷沒占合理合法,這種情況只能向銀行上級舉報,是違規放貸,要是錢多收不回去的話,有個違法放貸款罪,他是第三個人放貸款完向第三個人借款的形式使用借貸的,是第三個人與銀行借貸並還銀行,他要還的是第三人才對,所以夠不上犯罪。
D. 如果銀行員工發放借名貸款怎麼處理
銀行的員工借其他人的名義進行貸款,這種情況屬於非法的合同,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E. 銀行工作人員可以借款給貸款人嗎
不可以,銀行從業人員私下借款給借款人是銀監局不允許的。而且一般情況下私人借貸利率都比較高,如不是急需用錢,請到正規銀行網點辦理。
F. 銀行工作人員借用我的易貸卡辦理貸款30萬元,我如何證明實際使用人是他
沒有辦法證明。他們用你的資料貸款時,沒有通知你嗎?你們沒有簽協議嗎?如果沒有經過你同意,你可以起訴他們。
G. 如果銀行員工發放借名貸款怎麼處理
對信用社排查出來的案件,一般來說,會視金額及情節而定進行經濟處罰
和行政處罰。而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相關的罪責有
違法發放貸款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
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
追訴: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
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H. 銀行工作人員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用我的名義貸款怎麼辦
首先證明不是你本人,即使證明了,但是用了你的有效證件,也不代表你完全可以脫離關系,未找到人,銀行會要求貸款人還款,
I. 銀行職員發放借名貸款供直系親屬辦企業,會坐牢嗎
對信用社排查出來的案件,一般來說,會視金額及情節而定進行經濟處罰
和行政處罰。而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會移交機關處理,相關的罪責有
違法發放貸款罪。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
標準的規定》的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
追訴: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
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186條第2款、第3款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的工作人員違反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
,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造成特
別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單
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
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