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後,由於銀行按揭審批不通過,買家現欠賣家20萬,現買家答應每月還款給賣家可行嗎
答:二手房銀行按揭貸款是買房人以買房為用途向銀行申請的一種貸款(即抵押過戶後的房產),個人的銀行徵信記錄情況與房管局沒有關系。此業務在房管局只是辦理產權過戶變更、假如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在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既然未審批通過也就不會抵押給銀行,審批之前借款人會在銀行面簽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手續作廢,與房管局無關,個人之間也可以相互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正常的貸款審批後買房人與銀行相關人員一同到房管局抵押窗口持之前簽署的借款抵押合同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管局會出一份他項權證給銀行,還清貸款後取回他項權證回到房管局辦理注銷即可。貸款未成功即合同未生效,算不上貸款合同違約;
如果賣家同意尾款按月收取也可以,畢竟有風險;目前房產過戶沒,是在買方名下還是在賣方名下啊,如果加收利息就不是單純的房屋買賣,還是一筆個人之間的借款協議,對雙方都有風險,房子交易完畢之前,謹慎處置;不知此答案能否解除你的顧慮。
2. 關於二手房買賣買家貸款審批未通過的問題
這就是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嚴謹的原因,不出問題還好,一出問題就開始摳字眼了。
像您這種問題應該盡快在取得買家同意的情況下,在原有合同補充條款里寫上新的關於付款時間的附加條款,在規定時間內如購房人貸款還申請不下來,就按照國家二手房買賣相關法規賠償您的損失。
如果對方不同意添加補充條款,有可能就是市場房價在下跌,他不想買您房子了,並不是貸款批不下來。
向您所說的合同上面沒有付款期限,您再仔細看一眼是不是有過戶期限呢?如果有過戶期限的話超過時間應該是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來賠償房主的。總房價100萬每天就是500元的違約金。
對方貸款真的申請不下來的話,您就跟買家協商私下解決吧,到法院的話不定怎麼樣呢。
希望我的解答能夠幫助到您。
3. 二手房交易買家辦貸款,賣家需要提供個人徵信單嗎
不需要,賣家不需要提供徵信證明,買方需要提交徵信證明資料!可直接去所貸款銀行辦理!
4. 二手房買賣。賣家如何得知買家的貸款是否通過了貸款審批。
可以直接到買方申請貸款的銀行去查詢就可以了。一般二手房買方向銀行貸款都是中介在做,可以問下中介。
所需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平常銀行要求出押放款,或者有擔保前提下可以提前放款,比如稅放,新證放款,入押放款。問題是一旦放款,業主的資金就可以自由使用了,銀行對這筆款項就失去控制了,所以銀行必須確保安全前提下才可以放款。
其實最安全的擔保不是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服務,或者房產證作抵押,人世間最安全的擔保是現金擔保現金。
如果銀行放款後,資金是凍結的,必須等出押才可以解凍,這樣子出同貸書當天放款其實是非常安全的,因為凍結的資金是銀行可控的,相當於現金擔保現金,還可以早點收取利息呢。銀行給交易雙方一定的時間。
要求交易雙方在凍結賬戶同時存入一定時間的利息,如果約定時間內(比如三個月)辦妥抵押,那就解凍資金,業主可以自由使用放款;
約定時間內無法出押,則銀行自動將資金回收,本次貸款同貸書失效。當然現實中也可以有一個合理延長時間的機會,確保時間足夠。
5.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款不下來怎麼辦
二手房交易過戶之後買家貸不下款需要取消交易,如在合同中買方貸不下款導致無法履行合同屬於違約的可以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要求賠償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二手房交易買家貸款資料沒通過賣家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6. 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若已過戶給買家,但銀行不批貸款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在你只有在銀行審批貸款額度及期限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過完戶,買方在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實質的抵押登記,同時銀行發放貸款,支付給賣方。也就是說過戶在貸款審批之後,貸款沒有審批,根本不會過戶。
從上述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其實這種情況在找正規房產中介的時候偶爾也是會出現的。但是都是謊話並非已真實過戶,一般是因為賣房者和房產中介簽署了該房產獨家協議,簽署獨家協議後賣房者也就是在約定的時間內只能掛在這個房產中介賣房,不能再委託給其他中介來銷售此房產,一般房產中介在約定時間內未銷售出去賣房者房產的情況下,都會用這種手段來欺騙賣房這來拖延時間,要不賣房者就可以找其他房產中介銷售此房產,其實房產中介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戶,如果真的先把房產過戶給了買房者這樣違規操作房產中介與購房者又不履行其簽署的協議與合同屬於侵佔罪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7. 二手房買賣。賣家如何得知買家的貸款是否通過了貸款審批
二手房買賣買家申請貸款的,通過審批後銀行會通知的,接到通知再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抵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