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做了按揭貸款,貸款通過了,房子已經過戶給買家了,買家不辦理抵押手續怎麼辦
抵押手續是買家給房本給銀行拿去辦理的,如果買方拿著房本不給銀行辦理抵押的,首先賣家可以聯系買家或者中介要求盡快辦理後續手續,如果拒絕配合的,可以告訴他你准備報警說他詐騙或者非法佔有他人財產,不過這只是嚇唬他而已,真正要解決問題的還是要到法院起訴撤銷合同關系,申請執行讓不動產登記中心撤銷過戶,將房子變更回給賣家,這是最重要的,其次才是根據合同要求買方支付違約金或者在首付款裡面扣。
㈡ 是先在銀行申請貸款然後拿貸款合同和購房合同去辦抵押嗎,不是等到放款之後再做抵押嗎
開玩笑,怎麼可能先給你放款再去抵押?正常的銀行按揭流程是簽購房合同開發票——去銀行面簽(預審)——准備齊全貸款申請資料(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賬等等)——審批通過——開發商辦理合同備案、預告登記證(期房)或者開發商給你過戶辦證——銀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期房是預抵押)——銀行有額度了放款。
在面簽的時候就知道你能不能貸款或者能貸多少,然後才進入貸款審批手續,在辦理抵押之後才可能放款,不要妄想先給你放款再去辦抵押。
㈢ 用貸款購房是先辦過戶還是先辦貸款還是同時進行
二手房按揭操作,因各銀行、各地區不同會有較大的差別的。可分二種情況來考慮:
一是房子過戶前得到銀行貸款承諾書或是三方(買方、賣方、銀行)協議的;這樣是最有保障的,最省心的。但過戶前一定要求買方付清首付款(千萬不可動搖!)。
二是銀行不願意出貸款承諾書或三方協議的(一般銀行都這樣做的,因太麻煩了,又沒有效益);這樣,你要小心點。
實務操作經驗介紹:
1、買賣和中介三方簽訂協議,保障自己的權利;特別要註明中介對「你」負有連帶負責的保證。
2、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要註明買方款項支付方式(現金?貸款?)以及違約責任。
3、要求買方支付首付款(一般房價的三成)。如果沒有支付,千萬不可出具收據(銀行要求的資料)。
4、要求買方到銀行申請貸款(房價的七成)。
5、若得到銀行審批同意,你要親自到銀行貸款部門了解具體情況,要看銀行「審批決策書」是否真的同意(姓名、金額?);同時還要帶上身份證、銀行存摺,核對銀行留存賣方(買賣合同、賣方身份證和存摺)的資料,因銀行放貸時會將貸款直接轉到你存摺的。
6、房屋過戶辦理。過戶後的證件要求由中介保管。
7、買方到銀行簽訂借款合同之類法律文件。如果你方便,最好能同去,銀行借款合同上會寫有貸款資金是直接轉到你的存摺(核對戶名、帳號)帳上。
8、買方、銀行就辦理抵押登記、公證之類的工作。
9、銀行發放貸款。當日你的存摺會轉入貸款金額。
㈣ 買房可以先過戶,買方再抵押貸款嗎,房款下來買房,在轉賬給我,可以嗎
不建議你把房子先過戶。最好讓買房子的一方申請房貸。這樣做是最安全的了。
㈤ 買房子可以先過戶後辦貸款嗎求解
夫妻雙方鬧離婚,現有房產一套(房子為二手房),車一輛。
房產先是由原房主委託第三人代理出售房屋,並與男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後,原房主出具一份轉讓和授權委託,被轉讓人和被委託人均為男方。之後,夫妻登記結婚。婚後,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並貸款。
房屋過戶時銀行尚有25萬貸款沒有還清。辦理過戶後,將房屋貸款增加到了45萬,是以房屋作抵押貸款的。多帶出來的20萬中,18萬元用於購車,2萬元用於生活消費。
房屋購買和過戶時價值50萬元,現價值100萬。車輛現價值10萬元。貸款後,共同還款本金10萬元,利息15萬元。
房產證是男方的名字,借款人為男方,女方為共同抵押人。以上所述有相關證據。
問題一,除共同還款部分,該房產是否可以認定為男方婚前財產。理由和依據。
問題四,婚前房產的首付額度是否影響房產分配?辦理過戶時曾有對房屋的評估。
㈥ 過戶後,買房人會不會不去辦貸款,不給尾款呢
不會的,正常的過戶流程是不會讓他不去辦理貸款的,二手房過戶流程如下:
簽訂合同
到銀行申請貸款
銀行審核通過
房管局辦理過戶
取件後交給銀行
銀行放款
交易完成
因為要規避風險,所以辦理貸款是第二步就去申請的,所以不會出現買房人不去辦理貸款,不給尾款的事情的
㈦ 買房的是貸款的,過戶後,是證給銀行抵押完才放款,有沒有遇到證由買方領走後不去做貸款抵押手續的沒有
一般正規中介是不會有問題的 過戶那天到放款需要20幾天 首先是房產證和土地證下來 然後在等 它相權證下來 當天就可以放款 然後把它相權證 抵押給銀行 直到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