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工作人員能跨行給人擔保貸款嗎
應該能擔保,只要不是自己所在的銀行就可以給人擔保貨款,這是自己的權力。
2. 國家工作人員擔保貸款後還能再擔保嗎
如果你的財產夠擔保,就可以擔保貸款。
3.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身份擔保貸款需要什麼東西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身份擔保貸款需要的材料:
(一)借款人攜帶以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四張;營業執照或經營許可;借款人屬於下崗失業人員的可持《再就業優惠證》、屬於復轉軍人的可持《自謀職業優惠證》、屬於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可持《就業失業登記證》。
(二)反擔保保證人攜帶以下材料:身份證、戶口及工資擔保證明、小額貸款反擔保保證人承諾書、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四張。
4. 貸款擔保人問題,專業人士,銀行工作人員請進
按照銀行貸款擔保法規定,
在貸款人,失蹤,死亡,或者喪失嘗還銀行貸款能力時擔保人應承擔償還貸款責任。
根據你的描述,貸款人有抵押品拍賣,如果抵押品價值10萬以上的話,可抵消貸款及利息,當然如果抵押品價值低於10萬的話,其剩餘部分銀行仍可追究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的,
5. 一個公務員可以擔保幾個人貸款
公務員擔保貸款人的人數方面,政策和銀行對此都沒有具體限制。因為具體情況主要取決於借款人資質擔保人資產情況。
以公務員作為擔保進行貸款,需要滿足一些條件要求:
1、借貸人須是中國大陸居民;
2、借貸人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借貸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借貸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等;
滿足這些貸款的條件就可以向銀行申請擔保貸款。
(5)工作人員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公務員擔保貸款需要的手續:
1、公務員工作證明;
2、公務員及借款人個人徵信記錄;
3、公務員及借款人身份證、結婚證;
4、借款申請;
5、固定資產所有證復印件(不一定要抵押,但一定要備案);
6、簽擔保借款協議;
7、公正上述協議;
8、放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擔保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務員信用貸款
6. 為什麼公檢法單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擔保貸款!不能做貸款擔保人!
因為他們有特權。
7. 剛分配工作的公務員能給人擔保貸款嗎
能不能作為保證人,這要看銀行是否接受。一般作為保證人,最基本的條件是看保證人是否具備擔保代償能力。
作為公務員,有穩定的工作,銀行一般會接受的。
當然,你應該對你擔保的對象有著充分的了解,如果他的品行不可靠,最好找借口推掉,否則,最後吃虧的是自己。
8. 在農村信用社貸款有國家工作人員擔保可以貸款20萬嗎
農村信用社貸款有國家工作人員擔保可以貸款20萬,辦理小額信用貸款最高可以貸款三十萬。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由貸款人認可的並與貸款人有良好合作關系的行政及企、事業單位且需由貸款人代發工資;
5、在銀行開立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
6、與貸款人簽定同意從其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帳戶中扣收貸款的協議;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
1、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可以是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結婚證等信息;
2、提供穩定的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銀行流水單,勞動合同等。
辦理流程
1、借款人需向銀行提交一系列申請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3、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9. 稅務工作人員可以幫貸款擔保嗎
這個是屬於個人行為,和他是不是稅務人員無關?沒有可以不可以的事情,只要是對方同意的話,都可以作為擔保。
10. 銀行員工可為他人做貸款擔保嗎
銀行員工不可以為他人做貸款擔保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10)工作人員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各項業務管理的規定,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賄賂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
(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挪用、侵佔本行或者客戶的資金;
(三)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朋友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四)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業務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三條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泄露其在任職期間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