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㈡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什麼資料
本地公積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三個月的工資流水,還款卡,還有收入證明,徵信,無房證明
㈢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材料(以成都市為例)
一手房貸款材料:
1、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6份復印件。
2、戶口薄(首頁和申請人本頁)原件和6份復印件。
3、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現場申明)原件和6份復印件。
4、開發商加蓋鮮章的備案表原件2份(郊縣樓盤需3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
5、購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6、購房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原件2份和2份復印件。
7、首付款收據及刷卡POS單或現金收款單原件,3份復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信息證明原件和1份復印件(在城區辦理貸款的職工,可在城區管理部咨詢櫃台列印2份《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情況查詢結果》)。
9、提供開發商加蓋鮮章的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原件一套(不得塗改)。
10、委託扣款(還款)帳戶:主借款人所選擇的貸款辦理銀行的儲蓄卡或儲蓄存摺原件和1份復印件。
11、收入證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客戶需提供收入證明(中心網站可下載)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戶還需提供銀行1年流水或完稅證明等佐證材料原件和3份復印件。
12、繳存證明:在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公積金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明細及繳存證明(繳存查詢表) 原件和1份復印件,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12、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3)公積金貸款有哪些資料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在公積金中心已連續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規定比例;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㈣ 請教純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購房首付款證明;
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㈤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證件資料
每個城市規定有所不同,如深圳,通過公積金中心官網預約辦理,或本人直接到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辦理。
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有效身份證件;
婚姻狀況證明(提供結婚證或無婚姻證明);
購房合同、首付款憑證、房產證、賣家身份證復印件(二手房);
受託行扣款賬戶(銀行借記卡或存摺)原件、復印件;
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產查詢證明(夫妻雙方,未成年子女);
非本市戶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溫馨提示
1.貸款申請人的父母做為公積金貸款共同申請人的,另需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2.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等材料,由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公積金中心管理部辦事大廳當場面簽,不能由他人代簽。
㈥ 請問公積金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啊我第一...
一、貸款申請條件 (一)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公積金不少於六個月; 2、購買新建普通住房首付款不低於房價20%,購買存量成套住房首付款不低於房價30%; 3、已落實貸款擔保; 4、公積金貸款已還清或未發生。 (二) 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資購買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請一筆貸款。 共同申請貸款的借款僅為借款人及配偶與一名子女(可含配偶)或父母。 二、貸款申請辦理程序 (一)、借款人憑相關證明,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本細則中指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崑山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二)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可貸額度並出具貸款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