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手房買賣已經過戶,買家房產證也已拿到,貸款什麼時候放下來
二手房買賣已經過戶,買家房產證也已拿到,貸款按貸款人和銀行約定時間放下來。你看一下貸款合同就知道了。如果逾期沒放下來,你可去貸款銀行咨詢。
『貳』 買方已經拿到房產證,不肯去貸款,又沒有約定時間怎麼辦
你遇到了交易風險,可能是交易流程沒有做到位造成的。馬上去交易中心窗口咨詢,申請取消過戶;你也可以去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凍結該房產,防止買家再賣了此房產、套現走人。
如果有中介的話,以上事情中介會做的,他們經驗豐富。
『叄』 二手房已過戶給買方,但買方並未去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而是轉手又把房賣了,賣方怎麼辦
按照合同是這樣的,你提供賬號給銀行,然後過戶給買方(產權轉移或者稱辦理產證),
在過戶時,交稅等必須完成,否則不受理。
因是貸款,實際過戶後的房產證(註明他項權利是被抵押)和其它權利證(給銀行);一般是房產交易中心直接將其它權利證給銀行,銀行收到後,即放款(打入你的賬戶)。
本次購房結束。
如果買方不給銀行,則銀行不放款(這是你擔心的),但是這樣的話,
合同應該是約定最後付款期限的(或者合同有效期),在有效期內你的義務是交付房子(轉移產權),他的義務是付房款(不論是自己付或者貸款)
如果沒有收到全款,則買方違約。
你可以上法院告,主張要回房款,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或者主張要回房子,並按合同追究違約金。
法院一定支持你的。
『肆』 房產已過戶,但因為買方的問題貸款批不下來,怎麼辦
正規的渠道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目前的二手房正常交易流程都是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果說銀行的貸款並未審批通過,那麼就不可能先去辦理過戶,在不專業的中介也不可能犯這個錯誤。
如果遇到上述已經真實過戶情況要如何處置?對於賣方而言,肯定很糟心,畢竟房子已經過戶,但真的碰到這種情況,其實賣方是包賺不賠的,賣方可按照合同約定去主張要求買方全款購買,如果買房不全款,即構成違約,賣方只需要起訴買方,不僅可以收回房子還可以沒收買房已經支付的首付款,包賺不賠。
『伍』 二手房房產證已過戶可貸款沒下來!(急)
房產一但過戶,在法律上只有他們對房屋有權利,而你們就沒有權利了。
貸款一般不會出現問題的,房產貸款的環節有兩點,一是,房地產辦理登記手續,這一環應該沒有問題,因為你們的房子能轉的他們的名字下面,房產肯定是沒有問題,只是辦理抵押登記需要近一個月時間,我想他們的貸款可能是在抵押登記時期吧!另一方面,就是銀行的審批環節,這個問題也不大,因為銀行貸款只要能辦理登記的房產,他們就會貸款的,只是個時間問題。
如果還沒有過戶我建議你們、購房者和銀行簽個三方協議,只要款貸下來,直接將款打到你的銀行卡上,還有一個辦法就是麻煩,但是很安全。就是用人們房主名字貸款,等款下來,將借款人的名字轉成他們的名字,然後讓他們再和銀行商量將房產抵押注銷後過戶到他們的名字下邊,一切就OK了!
如果是找正規中介操作是沒有問題的,只是你拿錢的早晚。
作為中介,在過戶之前是會安排銀行面簽和審批的,只有銀行全部通過了,才會安排產權過戶。因為辦理的是二手房按揭貸款,需要買賣雙方過戶之後,銀行才會放貸的,只是手續的問題才會影響你的放貸時間。所以不要著急,只要有先前的程序,不會有什麼風險!
『陸』 二手房買賣,銀行貸款已經審批,未放款,房產證已經過戶,房產歸誰
買方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柒』 房產證已過戶,買家未拿去辦理貸款,二手房中介改怎樣解決
房產證過戶,買家不拿去辦理貸款,作為中介你可以拿著合同跟他說這是違約,要交違約金,到時候申請法院執行就可以把房子又判回給原房東,這樣買家什麼都得不到,還得賠錢。
說嚴重一點可以講買家是詐騙,嚇唬他要去派出所報案,不過正常來說如果他鐵了心抵賴的,真的就只能跟房東一起去法院起訴了,你們的中介合同裡面應該都有註明違約條款的,還有買賣合同也是,一般都有逾期付款或者不付款的具體細節,看看合同再說。
『捌』 賣了房子房產證已經過戶,買家按揭貸款銀行不批怎麼辦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約定解決,房子已經過戶到買方名下,建議及時溝通,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那麼你有權收回房屋,造成的損失可以由買房承擔。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收集證據訴訟解決。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