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不良貸款核銷財務處理流程
什麼是不良資產
從我國立法實踐看,對何謂「良性」資產、何謂「不良」資產劃分並沒有統一的分類標准和方法。從總體上看,主要採用以風險、營利能力和變現能力為基礎的方法對資產進行分類。對於權屬明確、權利未受嚴重限制和侵害、具有營利能力和較強變現能力的資產作為優質資產,反之則為「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賬,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帳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我國銀行對不良資產的劃分可分為兩個階段:
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銀行業按財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中的規定,即「四級分類」,俗稱「一逾兩呆」,也就是「逾期」、「呆滯」、「呆賬」。按這種方法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僅有普通呆賬准備金一種,為貸款總量的1%。
二是1998年以後,我國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及《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准備金比例為: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為不良資產。
我們曾經把不良資產比喻成冰棍,意思是說不良資產要盡早出手,否則拿在手裡的時間越長就會像冰棍一樣化得越多,因此,我們建議通過多種方式合理處置不良資產。當然,不良資產的處置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對資產本身的處置層面,筆者認為,解決不良資產問題絕不僅僅是如何處置不良資產的問題。最終消除不良資產的風險,必須消除產生不良資產的體制風險。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案例:某有限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案例
某有限公司(簡稱某公司)成立於1993年6月,是隸屬於某國有授權經營單位的中外合資工業企業,主要生產工業設備。該企業作為債務人對債權人拖欠金額為500萬元。債權人委託本所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查封了該公司廠房及辦公樓,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該辦公樓和生產車間無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產權證,遲遲無法處理。
該企業已停產多年,廠房處於閑置狀態,房產未辦兩證和欠繳土地使用費一百餘萬
補充:
不良貸款不良貸款是指出現違約的貸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貸款即會被視為不良貸款。銀行在確定不良貸款已無法收回時,應從利潤中予以注銷。逾期貸款無法收回但尚未確定時,則應在帳面上提列壞帳損失准備。
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對策及信貸管理制度研究
內容提要:首先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現狀不容樂觀。本文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
資產的特點和形成原因進行了比較全面的闡述,通過對上市前的工商銀行不良資
產的特點和信貸制度的深入分析,闡明了建立完善的信貸制度是控制不良貸款增
長的主要手段和措施。最後採用和國外商業銀行信貸制度借鑒和對比的方法,對
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意見和建議。
關鍵詞: 不良貸款 貸款五級分類 資本充足率 核銷 以物抵貸
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分析
1.1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基本概念
不良貸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或者已有跡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貸款協議按時償還商業銀行的貸款本息而形成的貸款。
我國曾經將不良貸款定義為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即一逾兩呆)的總和。我國自2002年全面實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該制度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將銀行信貸資產分為五類: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不良貸款主要指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
1.2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估算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降低不良貸款上的確下了不少功夫,如嘗試制定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信貸業務的完全程序化改革,規定降低不良貸款的指標等。但是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仍嚴重偏高,尤其四大國有銀行為最。 2004年,主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減少3946億元,下降4.56個百分點,已降至13.2%。這個比例已經遠遠高出世界銀行業的平均水平, 銀行體系的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仍處於高位,不僅已超過《巴塞爾協議》的要求,而且與國際先進銀行不良貸款比率應保持在5%以下的要求相去甚遠。如果考慮各國有商業銀行對外公布的數字相對保守的因素,那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質量更是可想而知。
補充:
不良資產 不良資產
企業的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尚未處理的資產凈損失和潛虧(資金)掛帳,以及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應提未提資產減值准備的各類有問題資產預計損失金額。
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俗稱呆壞賬。也就是說,銀行發放的貸款不能按預先約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資產主要是指不良貸款, 包括逾期貸款(貸款到期限未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逾期兩年以上的貸款)和呆賬貸款(需要核銷的收不回的貸款)三種情況。其他還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組合。
不良資產是不能參與企業正常資金周轉的資產,如債務單位長期拖欠的應收款項,企業購進或生產的呆滯積壓物資以及不良投資等。
1998年以後,我國將資產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即「五級分類」。1999年7月,央行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面推行貸款五級分類工作的通知》及《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試行)》。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現在通常提取的專項准備金比例為:關注2%、次級25%、可疑50%、損失100%。後三類為不良資產。
Ⅱ 信貸人員如何做好貸款的盡職調查工作
銀行業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和所在機構風險控制的要求,對客戶所在區域的信用環境、所處行業情況以及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擔保物的情況、信用記錄等進行盡職調查、審查和授信後管理。
Ⅲ 貸款損失准備核銷怎麼做賬務處理
貸款損失准備核銷的賬務處理:
核銷貸款損失准備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損失准備,以後年度又收回來的金額增加損失准備,其會計分錄為:
借: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貸:貸款損失准備
應按收回同時應在借款單位存款賬戶內扣收逾期貸款,其會計分錄:
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3)怎麼做好貸款損失申報核銷工作擴展閱讀:
本科目核算銀行按照規定提取的貸款損失減值准備。銀行不承擔風險的受託貸款等不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本科目應按照單項貸款損失准備和組合貸款損失准備等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期末,銀行應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願、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力度和銀行內部信貸管理等因素。
分析其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以判斷其是否發生減值。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應對其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提取貸款損失准備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大於其賬面余額的。
應按其差額補提減值准備,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各項貸款。
經批准作為壞賬損失時,應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借記本科目,貸記「客戶貸款」、「貼現」等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貸款損失准備,如以後又收回,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客戶貸款」、「貼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同時,借記「單位存款」、「個人存款」等科目,貸記「客戶貸款」、「貼現」等。貸款損失准備應單獨核算。
在資產負債表上,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資產應以扣除該項資產所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後的金額反映;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單獨在資產減值准備明細表上反映。
本科目應按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銀行已計提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Ⅳ 商業銀行核銷貸款損失有什麼意義
首先,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及時充足地提取貸款損失准備核銷貸款損失符合審慎會計原則的基本要求。銀行基於安全和穩健的考慮,必須按照審慎會計原則,充分估價和記載貸款的損失,將貸款損失准備用於備抵貸款資產項目的損失,使其能夠按照實際價值得到反映。如果貸款損失准備不充分,損失貸款核銷不及時,銀行就會存在相應數量的「虛擬」資產,這實際上違反了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審慎性原則。
其次,對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是建立在充分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等各項損失准備的基礎之上的。資本充足率的要求,自從1988年被寫入巴塞爾資本協議後,已成為衡量單個乃至銀行體系穩健性公認的國際標准。只有建立在審慎資產風險分類、充足計提資產損失准備基礎上計算的資本充足率,才能有效衡量銀行綜合經營實力和抵禦風險能力。在准備計提不充分的前提下,討論銀行的賬面利潤沒有任何意義。貸款損失准備計提與核銷制度更符合穩健原則和配比原則,可避免虛增利潤情況的發生。
第三,普通准備是銀行實現資本充足要求的手段之一。一般准備具有預期性質,實際上是為未來可能發生的貸款損失而准備的利潤儲備,具有資本的某些性質,在計算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時,可以納入銀行附屬資本。可見,一般准備是充實銀行資本金措施的一種重要補充手段。
當然,貸款核銷制度也有其雙面性,是一把雙刃劍,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會帶來很大的風險,包括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交通銀行錦州支行及建設銀行河南內黃縣支行「虛假核銷」就是這些風險的典型案例。
這是因為盡管銀行核銷貸款後,並未放棄債權,但是由於許多人包括銀行工作人員對核銷制度的錯誤理解,使得貸款一旦核銷,銀行就基本放棄了對貸款的繼續追索。貸款人也認為,銀行既然已經核銷了貸款,就不需要再還了,就會產生放棄還款意願或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道德風險。
另外,由於我國貸款核銷制度建立時間不長,許多方面還相當不完善。在這種情況下,極其容易產生操作風險。對於銀行而言,操作風險是一種內部風險,長期以來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只是在最近幾年才逐漸受到重視。
Ⅳ 呆賬貸款核銷申請報告怎麼寫
(一)呆賬核銷申請報告書。內容包括:
1、借款人、擔保人和被投資企業的基本情況,抵(質)押物的基本情況,貸款性質、用途、方式等;
2、貸款發放及使用情況和投資情況,包括貸款發放條件認定、貸前調查意見、審查意見以及審批意見(附貸款調查報告和貸款審批表復印件);
3、呆賬成因、清收過程及結果,採取的補救措施和結果;
4、借款人或被投資企業、擔保人財產清算、清償和分配情況,抵(質)押物處置情況,貸款(投資)償還及損失情況;
5、債權或股權經辦人、部門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情況,責任認定和對責任人進行處理的情況;
6、核銷的理由,申請稅前扣除金額。
Ⅵ 如何做貸款損失准備金的會計處理
為了核算和監督貸款損失准備的提取和使用情況,加強呆賬貸款核銷的管理,應設置「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該科目借方反映呆賬貸款的核銷數,貸方反映貸款損失准備的提取數,余額在貸方,
已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
貸款損失准備提取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費用——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貸:貸款損失准備
沖減貸款損失准備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營業費用——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Ⅶ 銀行不良貸款核銷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核銷呆賬貸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貸款損失准備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貸款,以後年度又收回來的的金額增加呆賬准備,其會計分錄為:
借: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貸:貸款損失准備
應按收回同時應在借款單位存款賬戶內扣收逾期貸款,其會計分錄
借:活期存款——××單位存款戶
貸:逾期貸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銀行不良貸款核銷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不良資產處置方式:
資產處置是指通過綜合運用法律允許范圍內的一切手段和方法,對資產進行的價值變現和價值提升的活動。
資產處置的范圍按資產形態可劃分為:股權類資產、債權類資產和實物類資產;資產處置方式按資產變現分為終極處置和階段性處置。終極處置主要包括破產清算、拍賣、招標、協議轉讓、折扣變現等方式,階段性處置主要包括債轉股、債務重組、訴訟及訴訟保全、以資抵債、資產置換、企業重組、實物資產再投資完善、實物資產出租、實物資產投資等方式。
Ⅷ 如何核銷金融企業的呆壞賬,有相關法律法規沒
呆壞賬不是同一個概念,呆賬僅表示目前無法解決,例如企業一段時期內對所貸款項沒有償還能力;壞賬則屬永久性損失,例如企業破產,清算後仍無法清償的那部分損失屬於壞賬。
呆壞賬無法完全解決,國家所謂的「核銷呆帳」是指強制銀行將已有的貸款帳務消除,並給與一定補償(額度視情況而定)的辦法,因此對於銀行來說絕對是一種損失。
國家核銷呆帳手段的主體一般是享受國家政策扶植的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銀行,例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
Ⅸ 呆賬貸款核銷申請報告
呆賬僅表示目前無法解決,例如企業一段時期內對所貸款項沒有償還能力;國家所謂的「核銷呆帳」是指強制銀行將已有的貸款帳務消除,並給與一定補償(額度視情況而定)的辦法,因此對於銀行來說絕對是一種損失。
國家核銷呆帳手段的主體一般是享受國家政策扶植的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銀行,例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
Ⅹ 個人貸款核銷存在著哪些問題如何解決
存在的問題一、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無針對性政策。
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版)對公司貸款、信用卡和助學貸款的呆賬核銷做了比較詳細的、有針對性的規定。但是對於目前的小額貸款、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的呆賬核銷,針對性的條款較少。在核銷依據中,更多隻能向涉農貸款、中小的對應條款里找依據。
二、個人貸款核銷的相關條款操作性不強。
財政部《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0年修訂版)中有7項呆賬核銷條款中明確提出,將 財產清償證明 或 遺產清償證明 作為核銷的要件。這兩項證明文件目前對於自然人而言,均無明確機構可以出具。對於財產清償證明,目前由於並沒有個人破產法,因此,沒有機構能夠出具此類的法律文書,在核銷的操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加大了個人貸款核銷的難度。而在美國,個人在沒有能力償還債務時,可以申請破產保護。一旦申請破產保護,債務人的大部分債務可以取消。債權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債務人追討被取消的債務。債權人如果繼續追討債務,可能會因為藐視法庭而受到罰款及其它處罰。債務人也必須為申請破產付出代價。申請破產後,債務人的全部資產除生活必須品以外,都必須被拍賣用來償還債務。
三、個人貸款呆賬核銷不及時。
當前金融機構擁有核銷貸款的自主權,不需向財政部報批,但由於缺乏個人貸款呆賬核銷對應的制度依據,且核銷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多金融機構在個人貸款核銷方面都存在不能及時核銷的情況。如某股份制商業銀行,到現在為止只核銷了公司貸款,並未對個人貸款進行核銷。個人貸款呆賬損失主要是通過其他貸款的利潤來彌補,並由各支行自行解決。呆賬核銷不及時,增加了金融機構資產質量考核的負擔。
政策建議一、建議完善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管理規定。
結合當前各家金融機構都越來越重視小微貸款,小微貸款業務量越來越大的實際情況,對小微貸款的核銷在做好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擬訂專門針對小額貸款、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呆賬核銷的條款,同時,在擬定具體核銷條件的要求時,應與相關部門做好協調溝通。如應與工商部門協調,規范全國范圍內對營業執照等證件的注冊、注銷管理(據了解,目前部分地區對於終止經營的實體,直接更換成新經營者的名字,而未採取注銷的方式);在呆賬核銷的要件上,比如 財產清償證明 和 遺產清償證明 ,可尋找替代的證明材料。這些針對性條款的出台,將大大增加個人貸款呆賬核銷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處理好 新規 和 歷史呆賬 的關系。
我國呆賬核銷的相關政策法規一直處於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同樣,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尤其是年輕的金融機構,其相關制度也存在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由於缺乏操作實踐,銀行核銷制度的出台一般在業務制度之後,造成核銷制度里提到的要件沒有在以前的業務操作中體現,自然在核銷的操作中無法提供對應的要件,這時採取後補的方式,有的也無法再補充相關的材料,造成最終無法核銷,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存在。因此建議在制度中,明確對於既往歷史的呆賬在核銷過程中,相應條件可以適度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