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專業人士給出准確答案: 本人公積金貸款買房,已完成過戶,是否可以約房主驗房交鑰匙了
買賣合同里其中附加條款或者附件三中有對交房的約定。你自己看合同里是怎麼寫的就是怎麼交房的。
這一個月房租的問題也是根據上面交房為準的,仔細看合同條款,交房是已什麼為標准,像上海這里就是已交鑰匙為准,只有拿到了鑰匙,房子才算真正是你的,像你這樣完成了過戶,但是房東還沒有拿到全部的房款,理論上這套房子房東還是有使用權的。
❷ 房屋貸款審批下來以後需要多少天能辦里過戶和交房大家幫幫忙指點下!!謝謝
1.銀行貸款審批下來後,就可以去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一般房屋管理部門15-22天的等候時間(因為房屋交易的人多)
3.辦完過戶手續後,再在房管部門辦理正式房屋抵押貸款手續,將產權證抵押在房管部門里,並且產權人到場簽字。
4.銀行見到房屋正式抵押的他項權證書後,通知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可以正式入住該房屋。
5.此後房屋產權歸借款人所有,每月向銀行歸還月供,直到貸款結清完為止,解除房屋抵押手續,拿回房產證書。
補充: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小城市應該快點,大中城市一般都要15左右,但可以交錢做加急處理,一個星期左右辦理完過戶抵押手續。
❸ 按揭買房的房子 交房時辦什麼手續
一、交房指的是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開發商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內將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的住宅交付於買受人的行為。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著小區物業管理建設正式啟動,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用戶共同管理和相互監督局勢已然形成。
二、具體的房屋交付使用時間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如果開發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商屬於違約行為。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三、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
❹ 二手房,去銀行辦完貸款,過戶後是不是就可以交房了如果買房人拿到房產證不去辦理抵押怎麼辦
房管局交易大廳有第三方擔保的,按正規程序走,不用擔心資金安全。
❺ 貸款買房過戶後,銀行貸款審核己批,就差銀行放款了賣方是否應該交鑰匙
交鑰匙是是整個交易過戶的其中一道程序,是否交鑰匙不代表整個交易合同的完成,要完成買賣合同的所有步驟才視為完成合同,你可以看回簽的買賣合同所標定的交鑰匙的時間是收齊樓款後還是過戶以後。交鑰匙是遲早的事,只要雙方協商的順利的話,早交幾天問題也不大的。當然,賣方也有顧慮尾款會出現問題,畢竟貸款方還沒有開始供樓的,所以買方也應當理解一下。主要是看回合同的規定的時間,一切參照合同條款!
❻ 二手房交易什麼時候交鑰匙
交鑰匙一般分為四種情況。
一,買賣雙方協商在過戶前賣方就把鑰匙交給買方,讓買方使用房子。
二,按正常的交易流程走,過完戶當天交鑰匙。
三,買賣雙方走完過戶流程,賣方收到尾款後再給買方鑰匙。
四,賣方與買方協商,在過戶以後再住一段時間,這種情況一般是賣方也要買房,還沒有走完流程,或者說正在裝修。
❼ 房子過戶後就該把鑰匙給買方嗎
我遇到奇葩賣家,全款一零五,我已給一零三,房證已下,還不給我鑰匙,說怕給了我,後面那二萬收不到。我讓他快去辦物業交割,然後就給他,他居然說沒時間。我說替他交他欠的物業費,他還不認可那麼多。我只剩撬鎖這一招了?問題他屋裡還有東西,咋整?
❽ 如果對方是貸款買房,賣方什麼時候過戶
先辦理貸款,等貸款下來之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二手房交易流程:
第1步:買賣前的產權審核
首先,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風險提示:此環節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布無效。
第2步:交定金與簽合同
看好房子,確定房屋產權後,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但千萬不要忽視這個小小的環節,交定金也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
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簽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後給定金賣方,需註明「交給監管第三方則視為賣家收訖,賣家以未收到定金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的,視為違約」。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簽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後,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一般來說,在交定金的時候會簽一份預約買賣合同,合同至少需要約定物業地址、成交金額、交樓時間、違約金和違約責任等,具體條款見示範文本。
第3步:贖樓
贖樓有兩種操作方式:其一,業主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款贖樓,產生的是0.8%的擔保費用,以及0 .4%的短期贖樓利息,等買家房產證出來之後,再到銀行做按揭;其二,買家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做按揭,銀行再將贖樓款打給賣家,其中只需要產生擔保費,但買家需要提前供樓。
出於風險考慮,買家最好採用前一種方式贖樓。通過後一種方式,可節省0.4%的短期贖樓利息,但如果交易終止、賣家悔約不賣或是房屋存在產權問題,買家將陷入被動境地。
第4步:付首期及資金監管
除了產權問題之外,自主交易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監管。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已成體系,買賣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是:買賣雙方到銀行簽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第5步:簽訂買賣合同
簽訂書面協議時,最主要要關注四個方面,是產權情況、房產總價、交易稅費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書面協議裡面要明確交易稅費雙方如何分擔。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過戶、交樓時間,確定日期才能夠保證交易順利進行,例如規定贖樓要在45天內做完,首期款在簽完合同內7天做銀行監管等。交付首期之後,就可簽訂國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6步:選銀行和辦按揭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就會幫忙處理。一般來說當天就能夠確批復。但有時候也會出現貸款額度不能達到預期的情況,像評估價高的銀行需要再評估,一般會延長二三個工作日。
第7步:過戶及交稅
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所在地的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遞件後,拿到回執業主就可以讓銀行放之前監管的定金。
第8步:後續事項
交房一般就涉及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燃氣等交接,如果房產內部還有傢具家電,還要核實清楚是否有被更換或搬走,最終業主才交鑰匙,正式完成交易。而上述的水電等交接,就要分別到管理處、水務局、有線電視台、供電局等部門去辦理,雙方應准備好房產證復印件、身份證等,部分區域像羅湖區,辦理水電交接的時候也許要提供抵押合同,交易雙方最好在去之前打電話進行咨詢,以免來回跑動。最主要的是之前有簽訂《交房保證金協議》,如果房子內部傢具家電完整,就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