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賣方,買方現在銀行貸款審批下來了,買方不肯去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我拿不到房款怎麼辦
不清楚當初合同如何簽的。
按說貸款放款是直接到賣房人賬戶的。
一般是合同簽好,約定清楚過程細節,首付,貸款申請,貸款初審批准後,過戶,並辦理抵押登記,放款到賣方賬戶,房屋交付,交易完成。
如果買方不願意過戶,那麼違約責任在買房人,按約付出違約金就是,房子不賣給他,可以給別人。
Ⅱ 二手房買賣,買方貸款已經審批下來了,賣方有沒有要求必須多長時間之內過戶
這個要看你們當初簽的合同裡面有沒有約定時間,如果有的話可以看一下是怎麼寫的,看你們當初的約定清不清楚,如果寫的是簽訂合同後多少日內買賣多方必須安排時間過戶(PS:正常情況下是不會這樣寫的,因為一般中介是沒有辦法預知多久銀行可以批下貸款,如果銀行貸款沒批下來的話一般是沒辦法過戶的,不然三房的風險都會很高)。如果沒有寫的話就請等到您自己拿到銀行出的同貸書再去跟他們地過戶。如果寫的是銀行同代書下來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必須過戶的話那您可以按照合同走,因為您現在是還沒有看到銀行同貸書的。您可以跟他說等看到同貸書再安排過戶,他告你也是沒有依據的說法。(以上我所說的同貨書也就是您所說的批貨函,每個地方的說法不一樣。)總之,為了安全起見,一定要看到銀行的同貨書才過戶。
Ⅲ 買二手房房貸已經批下來了,房東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買方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
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
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
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
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
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
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
,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
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
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
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
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Ⅳ 本人買房,首付款已交,銀行貸款已經審批完畢,賣方以種種理由不過戶,怎麼辦
三步。
1、給律師打電話來律所面談
2、盡快起訴保全房子
3、打贏官司,強制過戶
一切的談判,都是以100%的勝利為前提的,雙方無非是互相退讓尋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所以,購房人切忌,在對方准備充分的時候還指望靠談判來解決問題。先起訴,再談判。可能你這里還談著呢,那頭人家已經把房賣給別人了,或者抵押了。
業主想要毀約的時候,通常購房人還蒙在鼓裡。所以業主比購房人先找律師,所以絕大多數購房人遇到業主毀約的時候,業主已經行動了一回合了。打了一個先手。如果雙方都對法律充分了解,業主是有很大機會毀約的。
可能購房人還會問,能賠錢嗎?違約金約定了20%能賠到么?
這個方向錯了,說明你就不懂法,沒經驗。違約金再高,基於合同法,法院未必能完全支持。即便完全支持,也未必能填平房價的上漲。加上執行難的問題,房款被拿在業主手裡,導致購房人錯過了購房時機。
廣大購房人一般不了解,除了要求定金罰則「賠雙倍」,合同約定違約金以外,合同法還規定了一種明確具體的違約責任: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通過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購房人可以打贏官司,讓法院把房子「判給購房人」。用法言法語說是判決業主履行配合過戶的義務。如果不執行法院判決,就可以強制執行,單方過戶。
Ⅳ 請問 買二手房合同上寫好增值稅由賣方承擔,現在貸款都已經批下來了,賣方又不肯過戶了
你們的合同上有沒有寫明過戶時間呢?寫了的話按合同處理,如果沒寫明,則按一般交易流程處理,應該是付完首付就過戶的,如果對方拖延不配合,則按照對方違約處理,你可以要求違約賠償。
Ⅵ 買家二手房貸款已經批下來了,但賣家不想過戶了,要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你們約定告他,要求他賠償,不然的要合同有啥用?只要你們有約定,有合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