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的金額和住房類型、貸款人數、補充繳納公積金有關,詳細如下表: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與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之和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資金後剩餘的房屋總價款;
3、不高於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得高於本市家庭或者個人最高貸款限額,其中最高貸款限額與累計繳存時間及信用狀況相關;
5、影響貸款額度的其他因素。
(1)上海公積金貸款工資多少擴展閱讀:
上海公積金貸款年限:
1、購買新建商品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
2、購買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齡低於5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如二手房房齡為6年至19年,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5年與房齡之差;如二手房房齡超過20年(含),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
3、無論是購買新建商品房還是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均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離退休年齡後5年。
『貳』 上海市的公積金貸款最高多少我們已經交兩年多了。
一、上海公積金貸款金額規定如下: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住房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規定比例(50%)*12個月*貸款期限;
(4)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
二、2015年5月以後,上海市的公積金貸款具體額度做了上調,根據供貸套數不同,最高額度有差異,具體如下:
1、購買首套住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5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10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2、購買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參照購買首套住房政策。
3、購買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由20萬元調整至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調整至80萬元;繳交補充公積金的,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在40萬元基礎上增加10萬元保持不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在80萬元基礎上增加20萬元保持不變。
『叄』 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麼額度是多少
上海公積金貸款條件:
個人買房子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條件:借款人是城鎮戶口;本人及所在單位在本市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從後往前推算);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購買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協議,並有所需規定比例自籌資金。
1、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收入證明:公積金貸款工資證明是需要去工作單位去開具的,一般都是由人事部門負責。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朋友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已經處於離職狀態,或者剛去新公司不久,這樣的情況下銀行一般是不會同意你的貸款請求的。所以想要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朋友,在貸款之前好不要輕易換工作。
2、公積金貸款工資證明的填寫要求:工資金額要如實填寫,填寫金額以實發工資為准;一定要加蓋單位工資主管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印章的主體名稱須與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開戶名稱相一致;證明出具時間為申請日當月或上月;收入證明盡量使用列印件,以免出錯。
上海市公積金貸款可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肆』 上海人 工作了一年多一直有交公積金 現在想購房 請問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貸多少 是根據工資嗎
最新規定:
1、公積金賬戶余額>7500,目前正常在交,且超過6個月;
2、按你現在的年齡計算貸款年限。比如現在36-40歲以下男性,則可貸20年。
3、額度:20年*12個月*月繳費額,最高30萬;
『伍』 夫妻在上海可以公積金貸款多少
上海公積金貸款額度:首套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每人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有補充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每人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陸』 上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最低標準是多少
上海公積金最低標准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最低標准242元。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