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1)農村宅基地可否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城市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物。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同拍賣。
第三十六條 依照本法規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或者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後,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
❷ 農村宅基地能抵押貸款嗎
農村宅基地,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不過因為農村宅基地的局限性,只能帶到很少的錢
❸ 農村宅基地能否抵押貸款
·在正規銀行不能,因為國家明文規定,農村宅基地禁止買賣,交易行為,只能找私人或者典當行,或者小額貸款的公司就比較容易,賣的話,主要還是看看你宅基地的位置,平均售價,成交價來決定的。
希望採納,謝謝
❹ 農村宅基地能否抵押貸款嗎
之前有相關規定表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也就是說,按照這一規定的說法,農村宅基地是不能用來作抵押辦理貸款的,但這種禁制現已被打破。
2016年3月24日,人民銀行發布農村「兩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辦法。該辦法將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
另外,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滿足以下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用作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並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且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內;
有固定的居住場所;
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出具書面同意書;
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需共有人出具書面同意書。
註: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由銀行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人發放的、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
望採納!!
❺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辦理的。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拓展資料:
有關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資料介紹: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的這些。
參考鏈接:網路:農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