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與個人股東間無償借款的涉稅問題
企業無償借用個人股東的借款,因是關聯方借貸,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公平交易原則,deem個人股東一個利息收入;個人貸款利息收入,需要交納5%營業稅;企業作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金
股東無償借用資金,年末未歸還,即屬於利潤分配;個人股東取得的股息所得需要交納20%個人所得稅;企業作為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⑵ 關於個人借款給公司要繳納增值稅嗎
如果是無償提供借款,根據《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的文件精神:
①借款屬於「金融服務」稅目中的貸款服務;
②《試點實施辦法》中的主體:只適用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不包括其他個人。
因此,個人無償提供借款給公司,不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如果是有償提供借款,公司支付利息。需要按照「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可以到稅務局代開發票,繳納稅款。
⑶ 自然人無息貸款給企業合法嗎
對於非關聯方目前還沒有看到具體文件,但是個人理解是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是要補稅的。
關聯方是肯定要補稅
徵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 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 (二)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
既要補交營業稅又要補交所得稅。
⑷ 我公司借給員工的無息借款,在報稅時是否代員工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由於員工個人並未實際取得所得,因此,企業的員工由於買房等個人原因向企業借款不支付利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⑸ 個人貸款給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如何繳稅
在哪裡
⑹ 給員工無息借款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由於員工個人並未實際取得所得,因此,企業的員工向企業借款不支付利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⑺ 企業向個人或企業借款無償使用如何繳納相關稅費(
答:關於無償將資金讓渡給他人使用的涉稅問題。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前款所稱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因此,公司之間或個人與公司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無償借款),若沒有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不繳納營業稅。由於無償借款無收入體現,因此也不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⑻ 員工無息向企業借款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由於員工人並未實際取得所得,因此,企業的員工由於個人原因向企業借款不個支付利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