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信社新增可貸資金用於當地比例較低的原因分析
對於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很好理解,你也已經說了這個就是面向農村的,就目前我們國家社會來說,在農村生活一般就是自給自足的生活。所以,需要貸款的真的就是很少。除非就是有在農村創業的,但是這是很少的。一般就是要有當地政府的鼓勵,發動群眾,這樣當地的人才會有積極性。
不然,是沒有人會去貸款的。就算是家裡缺錢,大多人還是選擇和自己的親朋好友去借。
Ⅱ 影響農村信用社發展的因素或者問題是什麼
(a)農村信貸供給和需求的問題
1。長期貸款不適合農業生產周期
在深化結構調整在農業,農村經濟已經從一個單一的糧食種植逐步多元化發展,相對較長的生產周期,但也有小農業貸款期限為3至6個月,最長不-以去年,這是不作物生產周期,尤其是農民的產品結構調整中,「深加工」,「整理」的產品需要的時間較長,為1-3年,期間的不對稱,所以一些農民由於無法償還,易形成逾期;影響了效益農業的再融資,充分發揮。
2。農村信用社不能滿足目前的規模,信用管理發展的需要,農業生產
目前目前,農業貸款的數額較小的單,和大規模的農業一般的存在,迫切需要必要的貸款,頻率,以及其他特性的大國和小農戶無法滿足其貸款需求。此外,農民貸款更復雜的程序,數額較大的上級機構須經審批,與當前農業生產規模已不能滿足。
3。縣級金融機構領域的鄉鎮企業顯然是不夠的信貸投入
在近年來,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強調信貸的風險控制和資本密集型,加緊審查批准新的貸款,並側重於財政支持優勢行業,大中型骨幹企業,導致基層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局是越來越小,很難滿足眾多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導致中小型縣貸款問題已變得更加突出。
4。農業貸款進一步助長依賴思想基層信用社
由於歷史的原因,分開後,農村信用社的沉重負擔的不良資產,財務實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比窮人,這是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為發展農業,農村消費市場,該信,幫助農民擺脫困境,然後採取農業支付信用社的貸款和信貸政策,以支持它。但是,在不同程度上促成了一些基層信用社和工作人員的依賴思想。每一個再融資到期日,一些左眼皮跳跳基層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要求的土地被釋放,返回開關;每當國家發行融資農業,一些農民不顧當地工作人員的信沒有必要,是針對重復存在的國家的首都,而不是白色的沒有想過。
1。資金外流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在農村地區
在最近幾年,國家的管理和郵政儲蓄的改革滯後,現有的監管制度和金融體系導致基層郵政儲蓄成為盲點監測,央行不能有效監測,鉛社會資金集中畸形,繼而導致嚴重的資本外流在農村地區出現了極為不利的地方經濟發展。主要是由於郵政儲蓄存款利率過高,直接造成的,人民銀行利差倒掛,郵政儲蓄局攬儲積極。近年來,郵政儲蓄存款占儲蓄存款的城市和農村地區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趨勢;郵政儲蓄存款增加占所有儲蓄存款的比例有所增加10.496年至2001年40.4,其中2000年的比例高達54.4;郵政儲蓄存款的增長速度快於城市和農村的儲蓄存款,郵政儲蓄存款縣級較快增長。郵政儲蓄存款的迅速增長,造成嚴重的挪用資金在農村地區,影響了商業銀行,以支持當地經濟,特別是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在農村信貸交付努力。
2。農村窮人的信貸環境
鄉鎮企業和農民的概念薄弱的信貸,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經營的倡議。經濟體制的初期階段過渡,部分鄉鎮企業和農村個體工商戶和信貸從農業銀行,而不是拍貸款也造成了大量的貸款,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落後死亡降水,使目前的農村金融機構,嚴格審批新貸款,從而導致基層信貸小額信貸的限制,更多的資金以存款形式的瓶頸是農村信貸資金,目前農村經濟發展主要取決於農村信用社,「到單干」。
3。農民貸款抵押,擔保難
目前目前,信用社的貸款金額較大,需要借款人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安全,但現有的抵押,擔保難的問題已經嚴重阻礙了釋放小農業信貸。目前,小額農業貸款抵押的房地產,車輛,當風險的貸款,抵押品實現困難。此外,過度收費的抵押貸款過程中,農民不想支付這筆費用,導致非標准抵押貸款過程中,形成無效抵押。逐步增加安全爭端,所擔保的其他農民正變得越來越謹慎,從而導致農民貸款擔保更加困難。
4。農業仍然是相對較高的貸款利率
農業生產由於其自身的具體特點,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特別高。很長一段時間,農業生產的高風險,低收入農民,雖然今年國家降低了利率,但農村信用社對農民的實際執行情況,貸款利率低於基準利率可能上升到50,從調查的情況通常是浮動40-50。商業銀行由於調整業務目標和資金來源的限制,貸款投放能力,農村信用社在農村地區已經成為主要的融資渠道,農民主要依靠貸款,支持信用社。與此相比,低利潤在農業生產中,一些農民仍是利息負擔太重,他們認為有必要有效地減輕農民負擔,農村信用社已對利率,以農民的全部好處。
Ⅲ 影響貸款需求的因素是什麼
最主要的是你(如已婚的包括你配偶)的個人信用記錄要良好,沒有出現遲還款記錄(包括貸款、信用卡還款記錄),因為這是人民銀行的系統,無論你在哪個地區貸過款開過幾張信用卡都會查得一清二楚的,所以要珍愛自己的信用。其次就是有正當的工作(收入證明)和銀行存摺/賬單流水。
Ⅳ 銀行貸款的增加是推動經濟出現通貨膨脹的重要原因。對嗎
通貨膨脹(Inflation)指在紙幣流通條件下,因貨幣供給大於貨幣實際需求,也即現實購買力大於產出供給,導致貨幣貶值,而引起的一段時間內物價持續而普遍地上漲現象。其實質是社會總需求大於社會總供給 (供遠小於求)。
銀行信貸增加代表的是貨幣擴張,即擴大貨幣供給,而貨幣的需求則取決於現實的產出,即社會能提供的各種產品和服務,當貨幣擴張速度與社會產出的速度保持一致時,供求關系達到均衡,並不會產生通貨膨脹。而當信貸的增量過大,貨幣擴張過快,大於產品與服務實際的增長速度時,會表現為更多的貨幣追逐更少的商品和服務,自然就會產生通貨膨脹。
綜上所述,銀行信貸的增加並不必然產生通貨膨脹,而要考慮整體經濟的擴張速度,看貨幣供需是否達到均衡
Ⅳ 貸款的理由一般是什麼,
貸款人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貸款理由應該坦誠並且清晰,寫出貸款的用途。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平安銀行有多種貸款產品滿足客戶資金需求,不同的貸款產品貸款要求,利率,辦理流程不同。其中新一貸是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手續簡單,審批快,一般1-3個工作日完成審批,最快1個工作日放款,額度3-50萬,年齡要求23-55周歲。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首頁-貸款,進行了解及嘗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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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為什麼農民貸款那麼難
因為農民質押物少、農業風險大、金融機構放貸成本高、農民徵信記錄少等等,都讓金融機構有所顧慮。
貸款難、貸款貴、貸款繁,可說是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老大難」問題。2014年的一項調查顯示,農民對貸款需求非常強烈,但農村家庭正常信貸獲批率只有27.6%,遠低於40.5%的全國平均水平。
現實中,一些金融機構「貨幣池子」水源充沛,但就是不願流向農民群體。究其原因,農民質押物少、農業風險大、金融機構放貸成本高、農民徵信記錄少等等,都讓金融機構有所顧慮。
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指出,「發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滿意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金融需求,特別是要讓農民、小微企業、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及時獲取價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務」。
從明確提出發展普惠金融、鼓勵金融創新,到印發《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年)》,無論是頂層設計還是具體落實,我國多措並舉大力發展普惠金融,致力於讓所有市場主體都能分享金融服務的雨露甘霖,成效顯著。
下一步,關鍵還是要聚焦「三農」、更好對接鄉村振興戰略,以改革創新優化流程和服務,及時滿足農民的融資需求。
Ⅶ 農戶貸款的當前農戶貸款難的原因與對策建議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存在諸多方面的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政策和市場因素
作為中部欠發達地區,傳統農業比重較大,農業內部結構不盡合理,隨著近幾年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大力推進農業結構的調整,使農業結構漸趨優化,總體上符合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的要求。由於受地域及局部環境的影響,地方有關配套政策相對滯後,政府短期目標行為比較突出,影響了當地農業支柱產業的形成和農業的深層次開發。表現為農業主導產業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在結構調整中片面強調市場導向,而忽視發揮本地資源優勢,一些地方領導行政干預嚴重,不顧農民意願,一哄而起,農業結構的調整帶有較大的盲目性。如鄂東某縣前幾年為發展蠶桑,要求農民大面積種植蠶桑,當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後,蠶桑賣不出去,又挖掉蠶桑,後來市場稍有好轉,又重新種植蠶桑,不行後又挖桑,形成「種桑、挖桑、再種桑、再挖桑」的怪事,結果不僅使農民利益受到損害,也使農業銀行和信用社貸款受到損失,挫傷了農民生產和結構調整的積極性。農業是投資大、周期長、收益小的行業,對農戶貸款幾乎沒有什麼盈利,從經營角度講,農村金融部門對這種低效農業不甚願意給予貸款,這在客觀上制約了對農戶貸款的發放。地方相關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長遠眼光和對市場的准確把握,以及不適當的行政干預,必然影響到信貸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削弱了其支農的力度。
(二)資金因素
農戶貸款主要由農村信用社發放,而信用社由於多年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大氣候的影響,經營中遇到很大困難,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重高,資金實力普遍不足。制約了對農業生產和農戶所需的信貸投入。資金不足是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的突出問題。盡管近幾年人民銀行對信用社支農再貸款力度加大,資金總的看有所松動,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資金緊張問題。不少縣市信用聯社經常動用存款准備金,還有的縣市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銀行緊急貸款。信用社資金不足表現為:一是信貸資產質量板結,釀成了流動性陷阱,大多數信用社不良信貸資產佔比達80%以上,大量不良信貸資產造成信用社支農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虧損過大,佔用了大量資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難,虧損的壓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農能力,又加劇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結算短腳,異地匯款幾度轉匯,又難於到帳,使農民客戶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務,致使一些大戶和對公戶紛紛轉移他行,信用社的業務空間受到擠壓,籌資能力受到削弱,進一步導致信用社負債比例失調。
(三)農村信用環境因素
在農村,尤其是在欠發達的貧困山區,人們的信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相對缺乏對信貸資金還本付息的主動性。農村金融業由於本身具有經營上的風險性,對法律機關的依賴性很強,但目前司法效率不高是不爭的事實,使農村金融部門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於無奈,對大量不良信貸資產只好採取消極態度,一般都不願意使用起訴方法來保護金融債權,使許多信貸資產處於自然流失狀態。農村行政干預貸款現象也十分嚴重,由於近幾年基層商業銀行信貸許可權上收,機構撤並,一些縣、鄉行政部門指令信用社發放本不應由信用社發放的非農貸款,這些貸款往往都是有借無還,使那些急需資金的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
(四)農戶因素
對大部分農戶來說,貸款難主要是由於償還能力的問題。目前農戶聯保、抵押擔保還不健全,一些邊遠山區這一辦法尚未啟動,缺乏貸款保證條件是農戶得不到貸款支持的一個重要因素。就農戶抵押物來看,僅僅是陳舊的農機具和房屋,由於農村距城區較遠,這些抵押物多數未經過公證和過戶。對農戶的大額貸款的抵押實際是形同虛設,一旦貸款出現風險,抵押物難以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近年來農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風險的項目不敢開發,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業,收入很低,對貸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額信用貸款放出後很少能夠歸還,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單作質押,一般不放大額貸款,而單純從事種養業的農戶,很少有大額存單進行質押,這必然影響到大額貸款的發放。
(五)貸款機構因素
一是健全了內控機制,收貸收息力度加大,對貸款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只懲不獎,使信貸人員普遍產生「懼貸」的心理,多以不貸為上策。加上目前信用社正逐步推行「工效掛鉤」的人事工資制度改革,使信貸人員感到收貸收息與工效掛鉤的壓力和責任不斷加大,受個人利益驅動,造成信貸人員畏首畏尾,以規避風險、明哲保身為主。
二是信用社放款的額度、許可權也制約了農戶貸款的發放,按規定5000元以上的所有貸款都必須報縣聯社集體審批。基層信用社只能發放少量的5000元以下的小額貸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農戶的正常貸款。而且貸款手續繁瑣,環節多,時間長,即使發放一筆小額貸款,從申請到發放,少則一個月,多則2—3個月。
三是在執行貸款政策上存在偏差,如有的信用社在對農戶的等級評定中,要求申請貸款的農戶必須在信用社入股,有股金和其它條件的,可評為一、二等,沒有股金的則評為三、四等,而三、四等是不能獲得貸款的,使那些沒有人股但又需要貸款的農戶得不到信用社的支持。
四是一些信貸人員作風不扎實,沒有經常深入農戶,了解農戶的生產和資金需求情況,對信用社的支農政策宣傳不夠,服務不到位,只是被動地應付,甚至存在關系貸款、人情貸款的現象,使那些真正需要貸款而沒有「路子」的農戶實難獲得貸款。
(六)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政策因素
自1999年人民銀行出台支農再貸款政策後,通過不斷增加支農再貸款投入,較好地解決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緊張狀況,擴大了農戶貸款面,有力地支持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其積極作用是很明顯的。但從支農再貸款的管理上看,支農再貸款期限較短,不能與農業生產的周期相適應。農業生產具有周期長、季節性強的特點,其資金周轉比較慢,一般地說,傳統的種植業生產周期大多在6個月以上,養殖業大多在9個月以上,有的經濟作物如林果特產品甚至達2—3年才能產生效益。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最長為一年,與農業生產周期不同步,與農戶需求不一致,使得部分缺資信用社對支農再貸款的申請和使用採取極其謹慎態度。事實上,近兩年已有一部分支農資金不能按期收回,信用社只好以拆借資金歸還人民銀行再貸款,影響了信用社對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也影響了支農再貸款的效果。 從當前看,要把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作為農村金融部門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中心任務,要站在農民的立場上來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把是否符合農民利益、是否讓農民滿意作為信用社支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為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建議之一:加大支農投入,增加支農信貸資金
朱鎔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農業是經濟的基礎,農業問題是未來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而解決其資金來源則應主要依靠農村信用社」。因此,農村信用社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作用,加大信貸支農力度,進一步拓展信貸支農范圍,擴大服務領域,把貸款重點放在支持農戶和農業生產上。信用社支農信貸投入總量不能低於上年水平,對農戶和農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比例應達70%左右。信用社要大力做好資金組織工作,認真清理外拆、外借、外貸資金,兩級聯社要做好轄內信用社的資金餘缺調劑工作,確保支農資金及時投放:信用社在資金不足時,可酌情向人民銀行申請支農再貸款,合理確定再貸款的期限和金額,保證用於信用社增加農戶貸款。
建議之二:明確支持重點,搞好結構調整
農村金融部門要適應農業結構調整需要,拓展信貸領域,把支持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的著力點放到支持結構調整上來。集中資金優先發放農戶種養業貸款和為農業服務的農產品加工、運輸、小型農機具貸款,支持以公司加農戶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生產貸款和農戶多種經營貸款。在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專業大戶起著重要的帶動作用,它們為農金部門擴大信貸投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要重點支持專業大戶從事農業結構調整的資金需要。為防止結構調整可能造成的信貸資金流失,政府可建立農業結構調節基金,增強農戶在農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抗風險能力。政府在農戶優勢項目的產出期,可按農產品銷售額提取千分之五的風險調節基金,作為農業發展項目專項扶持資金或新發展農業項目風險補償金,在農產品市場不景氣的情況下,政府從調節基金中適當拿出一部分,作為價格補差,以平衡農戶 心理,保護優勢項目的穩定發展,避免「跟著感覺走」的短期行為。
建議之三:優化農村信用環境,提高社會信用水平
在這方面要借鑒廣東高州市的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行農村信用鎮、信用村、信用戶的「三信」建設試點工作,由農信社、鄉(鎮)政府、村委會和農戶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共同建立一種「四位一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具體通過評估農戶資信、劃分信用等級、確定授信額度、核發貸款證等,建立「一戶一檔」的貸款管理制度,提高整個農村社會信用水平:為解決那些急需貸款扶持而又缺乏相應保汪條件的大額農戶貸款問題,可由政府牽頭成立專門的中介擔保機構,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培植更多的既符合貸款政策又具備貸款條件的農戶,以利於爭取信用社的進一步扶持,健全農聯保貸款網路組織體系,農戶小額貸款的聯保可在自然村、組中進行,農村專業大戶的聯保應由所在鄉、鎮種養專業協會成員聯保,無論那一類的聯保都應手續齊全,切實做到既聯保,又聯責。
建議之四:完善與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信貸管理機制
一是對大額農戶貸款亦可實行信用放款,在健全農戶經濟檔案、夯實農戶信息咨詢系統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農戶信用貸款的額度,針對不同的農戶,不同的農業項目准許發放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信用貸款。
二是適當下放農戶貸款審批權,對20000元以下大額農戶貸款,只要資金充足,可由鄉鎮信用社自主發放,只報聯社備案。
三是在加強內控機制的同時,建立信貸激勵機制,推行信貸營銷責任制,把發放「三農」貸款、擴大農戶貸款面作為對信貸人員考核的內容之一。在進行人事工資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地方實際,盡可能地制定一系列切實可行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責、權、利的對等,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從機制上消除他們的「懼貸」心理。
四是對貸款的責任追究應區別對待,如對種養業大戶確因自然災害招致貸款損失,不應由信貸人員承擔全部責任,以減輕信貸人員的心理壓力。
建議之五:改進工作作風,完善金融服務
要在加強貸款管理的同時,按照靈活、方便、安全的原則,改進貸款方式,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貸款。推行貸款公開制度,實現貸款發放「四公開」,即計劃公開、對象公開、額度公開、利率公開,以接受農戶的監督,增加透明度。信用社要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信貸人員要經常深入農戶,搞好調查研究,及時了解農戶的生產、生活資金需求,想農戶所想,急農戶所急,為農民提供資金、信息、技術等多方面的服務,當好農民致富的好參謀。
從長遠看,為了解決信用社的歷史包袱問題,增強信用社的資金實力,有必要從政策上加大對信用社的扶持力度。
第一,是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對農村信用社發放的糧棉油種養業貸款應免徵營業稅,對貧困地區信用社繼續免徵所得稅,對高風險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優惠,使之能休養生息,降低財務風險。
第二,是實行優惠的財政政策。對信用社因承擔政策性貸款業務造成的虧損包袱和信用社過去支付的保值儲蓄貼補息,國家財政應予以補貼。
第三,是合理消化歷史包袱。可考慮:A.對在行社脫鉤時農業銀行甩給信用社的不良資產劃回農業銀行;B.過去政策性的農業學大寨貸款、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前的村組集體貸款、小水電貸款等大多已成呆帳,應由國家和地方政府用專項資金予以本息核消;C.對信用社近些年來承擔的在抗災、扶貧、扶持集體經濟、支持農業產業化建設等政策性支農業務中形成的不良資產,應由國家財政和人民銀行共同組建全國信用社不良資產管理機構,採取收購的形式予以剝離;D.加大農村信用社呆帳核消力度,對有自身承受能力的信用社,允許其提高呆帳核消比例。
第四,是實行低成本融資政策。各級政府可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以低利率、長期限(三至五年)借給信用社周轉使用,人民銀行可對各地流動性較好、信用較好,但暫時資金不足的信用社實行低息短期融資,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