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的钱吗
不能,如果户主现在是单身,以后结婚了,其配偶有公积金,可以提取配偶的,要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就要把父母的名字加上去才可以。
⑵ 子女购买父母名下的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子女购买父母名下的房子,当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你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征信良好,都可以申请通过,这是正常买卖过户。
⑶ 子女买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积金吗
可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购买父母名下房产提取上海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⑷ 购买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⑸ 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需要是自己名下的房产才可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⑹ 买父母的房子可以提住房公积金吗
一、 父母买房子,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购房,共同为房产权属人的,父母子女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取额度合计为购房总价。
子女购房时,如果需提取父母的公积金,首要的条件是父母必须是购房人之一,有购房行为,拥有房屋产权;其次是所购住房为父母双方名下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住房;最后是购房用途为家庭自住住房。
二、子女购房,父母不是房产权属人的,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为职工本人。 也就是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未包括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提住房公积金不需要交税(钱)。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⑺ 公积金提取买父母的房子
一、 父母买房子,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购房,共同为房产权属人的,父母子女都可以提取公积金,可提取额度合计为购房总价。
子女购房时,如果需提取父母的公积金,首要的条件是父母必须是购房人之一,有购房行为,拥有房屋产权;其次是所购住房为父母双方名下首套或不需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第二套住房;最后是购房用途为家庭自住住房。
二、子女购房,父母不是房产权属人的,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为职工本人。 也就是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未包括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提住房公积金不需要交税(钱)。
⑻ 买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买父母的房子一般可以提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⑼ 子女买父母的房子 提取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提取母的公积金为儿女购房 使用父母公积金给儿女购房有以下情况: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其他用处: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2、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3、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纳入低保特困可提取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5、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6、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 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