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农发行、国开行等)对农村、农业的相关贷款政策和优惠!银行对农村、农业难贷款的问题或者瓶颈
信息网(邮政。(二)办理肉类。 [编辑本段]六,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十五)办理代理保险。1995年4月底。 [编辑本段]三,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管理手段先进、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棉花贷款1173亿元: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一级分行。(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十四)资金交易业务、二级分行。2007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油料种子贷款、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加强内控建设,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一)办理粮食,提高经营效益,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储备。 2004年以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2003年9月,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治理结构合理。(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林,实施人才战略,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设立省级分行30个、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提出“多予,县(市)支行1600个,完善经营机制、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棉花:一,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法规和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油料收购.9万人,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三)办理粮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同业存款等业务、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棉花,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调销贷款,降低营运成本、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同业外汇拆借。(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 [编辑本段]二、外汇汇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三是2006年7月,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其成立以来、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体制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水网(包括饮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县级办事处3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严控信贷风险,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售汇业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二)发行金融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通过信贷杠杆、内控机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经营管理规范、代理资金结算; (三)财政支农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目前、食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烟叶。(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电网、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业和农,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3月。(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农村、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编辑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 [编辑本段]五、资产状况良好、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国家的法律,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电信)建设、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B. 农发行是什么银行
农发行全名为农业发展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不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标,只为在特定领域贯彻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农发行的主要作用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包括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贷款、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涉农棚户区改造贷款等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C. 申请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了登记或备案。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二)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三)在农发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农发行的信贷管理,恪守信用,遵守合同。
(四)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未做规定的,可提供具有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总经理)对外借款的决议。
(五)持有中央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补贴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达到农发行规定的要求。
(七)不符合信用贷款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八)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
(九)申请项目贷款,项目资本金来源和比例应符合国家和农发行规定。各级行不得违背和降低上述基本条件提供信贷业务。
D. 申请农发行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事业法人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了登记或备案。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或经营许可证。
(二)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
(三)在农发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农发行的信贷管理,恪守信用,遵守合同。
(四)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未做规定的,可提供具有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总经理)对外借款的决议。
(五)持有中央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并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补贴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达到农发行规定的要求。
(七)不符合信用贷款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八)申请票据贴现,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票据。
(九)申请项目贷款,项目资本金来源和比例应符合国家和农发行规定。各级行不得违背和降低上述基本条件提供信贷业务。
E. 农发行对涉农企业发放贷款起什么做用
农发行职能定位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是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阶段,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性,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必然很深很广,相应地,农发行的地位和作用就非常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阶段,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趋完善,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性逐步减弱,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也会明显减少,相应地,农发行的地位和作用将呈现下降趋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熟阶段,农发行在完成其弥补市场机制缺陷和调节经济结构的使命后,其政策性色彩逐渐淡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区别越来越模糊,甚至完全转变为商业性金融机构。
二是要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梯级推进战略,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问题特别突出。为了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农发行在职能定位时应将区域发展原则贯穿始终,逐步探索选择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支持重点,在支持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同时获得可持续发展。
三是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农发行所追求的目标应是在成本(补贴)既定条件下的效益最大化(或说亏损最小化),并努力实现效益(或亏损)既定条件下的成本最小化。农发行对支持对象的支持要坚持资金最小量原则,要用最少的资金融通覆盖最大的业务领域,将资金这种稀缺资源配置到效益最高的企业中去。
农发行职能定位要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相一致。
一是要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信贷支持,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增加对农业生产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把农业国内信贷支持的重点转到生产环节。
二是要具有全球视角。农发行职能定位的调整要考虑国际农业保护政策特别是农业政策性金融政策的变化,要以其他国家和世界市场作为参照系,要以能够“中和”其他国家不合理的农业保护措施,提高本国农业的竞争力为基本目标之一。
农发行职能定位要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符合。
一是要立足于弥补农村金融市场失灵。以矫正市场的不完善,更好地发挥农发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而不是替代农村金融市场,取代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合作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
二是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紧密互补。农发行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商业性金融“一身二任”问题,为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农发行兼营商业性业务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替代商业性金融,而是为了形成农村市场的适度竞争;农发行在降低农业在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逐步培育市场并使其相对成熟后,其“市场出口”更需要商业性金融的参与。
三是与其他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分工要明确。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由于农业的特殊性、弱质性以及支农资金需求的巨大性,仅靠一家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无法满足农业发展和繁荣的需要的。因此,需要增设农业政策性保险、担保、投资等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并使其分工明确,相互竞争,相互补充,以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多层次的发展需要。
农发行职能定位要与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相协调,要与货币政策相协调。
一是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源受到货币政策的限制。农发行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同时受到货币政策的限制。当国家执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农发行可从中央银行借入较多的借款,也可在金融市场上筹集更多的资金,其业务范围必然相应扩张。反之,其业务范围就会相对收缩。否则,必然受到政府的干预,成为中央银行下一步调控的对象。
二是要与财政政策相协调。当政府财力比较雄厚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直接投入,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就会相应收缩。当政府囿于财力的限制对农业等特定领域的直接投入不足时,政府通过利息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农业政策性金融增加资金融通,其业务范围必然相应扩张。尤其要注意的是在利用政府组织增信原理时要以地方政府的信用承受能力为前提,防止地方政府信用过度透支,将风险向农发行体系转嫁。
三是要与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协调。农发行作为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也如前述两种改革一样,走的是一条渐进式道路。在此背景下,用行政手段对农发行业务范围进行界定和调整是一种明智的现实选择。随着人们对农发行特殊性认识的逐步加深,用立法来界定其业务范围及责、权、利关系以及与其它相关主体的经济关系,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水到渠成的。
F. 农发行是什么银行
1、农发行全名为农业发展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不同,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标,只为在特定领域贯彻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农发行的主要作用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2、农发行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0月19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2号,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外投资有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铜仁市交通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临漳县邺城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重庆市璧山区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用户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贷款时必须满足相关的规定,而且在办理贷款后必须按时归还,不能出现逾期的情况,因为逾期后会产生罚息,时间越长罚息越多,而且在逾期后会导致个人征信变不良,影响后续各种贷款的再次申请。
G. 农发行三抓四强是什么
三抓指的是:抓基础、抓制度、抓示范。
四强指的是:强领导、强责任、强督查、强创新。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国家出资设立、国务院直接领导、支持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银行。人。其主要任务是筹集支农资金,支持“三农”发展,发挥立足国家信用、依托市场的国家战略支撑作用。经营宗旨是打造定位清晰、功能突出、业务清晰、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经营安全、服务优良、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拓展资料:
支持领域主要包括:粮、棉、油、糖、猪肉、化肥等重要农产品收购、储备、调控、营销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水利流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生产资料和农业科技贷款、棚户区改造贷款和农民集中住房建设贷款、办理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专项扶贫贷款、办理县城建设、土地收储贷款,办理农业小企业、工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组织或参与银团贷款,办理票据承兑、现金贴现等信贷业务;吸收在业务范围内开户的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吸收除居民储蓄存款以外的全县公众的存款,吸收金融存款,发行金融债券;代客办理结汇、结售汇及外汇买卖业务,按规定开立支农金融专户,代理调拨相关支农金融,买卖、承销债券,从事在同业拆借业务中,代理收付,代理保险、资产证券化、企业财务顾问等业务。经批准可与租赁公司合作通过涉农担保公司与涉农股权投资公司合作开展涉农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H. 国家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编辑本段]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编辑本段]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四)资金交易业务。(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编辑本段]四、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三)财政支农资金;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编辑本段]五、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1995年4月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
2004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二是2004年9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三是2006年7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四是2007年1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 [编辑本段]六、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2000年10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2003年9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2007年4月,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通过信贷杠杆,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建设,严控信贷风险,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实施人才战略,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治理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I. 攻坚供给侧改革,农发行将有哪些支农重点
提高信贷支农成效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进一步发挥农发行政策导向、信贷引领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大有效信贷投放,有力支持配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调结构、促协调,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
首先,要主动做好农副产品收储资金供应和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粮棉油收储是农发行立行之本,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市场稳定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影响广泛。农发行必须统一思想,妥善处理粮食库存高企、国内外粮价倒挂、粮食企业经营困难等各种矛盾,坚定不移地把做好传统业务作为履行政策职能的首要前提。
一是全力做好政策性收购。今年稻谷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已基本明确,油菜籽临储收购去年已经取消,国家对粮食收购价补分离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日益清晰。作国全国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要密切关注收储政策调整变化,谨慎细致地做好托市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贷质量和资金划拨效率,及时足额保证政策性收购资金供应。
二是稳妥做好市场化收购。受政策、价格、仓容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市场化收购粮食成交困难,防控政策风险、信贷风险难度加大。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妥善处理好保收购与防风险的关系,严防因农发行原因出现“打白条”和“卖粮难”问题。
三是在“去库存”过程中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库存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农发行各级分支行在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中,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执行好贷款“双结零”管理政策,落实好地方储备粮价差亏损补贴,确保贷款安全。
其次,要围绕地区发展战略和“三农”薄弱环节,继续加大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力度。
中长期贷款投放要做到“四个适应”: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应本地财政承受能力,适应当地信用环境建设状况,适应本行信贷和风险管控水平,力争全年净增超过350亿元。
一是好中选优,精准营销。围绕中央和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力支持港产城一体化、陆海统筹项目;围绕各地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和水利现代化规划,大力支持整体城镇化、重点水利工程等项目;围绕服务民生工程,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择优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有效支持农民集中住房、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PSL项目贷款投放力度。PSL资金价格优惠,计划保障充足,创利水平较高,有利于提高农发行贷款合规安全水平,总行、各省(市、区)行今年都加大了对PSL贷款的考核力度。各级分支行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积极发挥农发行政策优势,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使用PSL资金。
三是落实条件,加快投放。各级分支行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落实贷前条件,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年贷款投放计划的30%。要注重对项目承贷必备条件的源头把关,开户行在准入项目时,要向地方政府和承贷企业明确相关办贷要求,提前落实办贷要件,防止项目审批后因条件不到位影响投放。要加强办贷过程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办贷质量和效率。
四是认真做好基金工作。随着国家“稳增长”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基金审批投放已成为农发行一项常态工作。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抢抓去年前四批基金支付进度,做好今年首批基金项目投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在基金项目选择上,首选农发行开户企业;在此基础上,可采取投贷结合方式,择优与同业开展合作;对不符合农发行业务支持范围、非在农发行开户又不是合作银行推荐项目的民营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要进一步把好基金项目准入关口,优选条件成熟、贷款投放后能够尽快支付使用的项目,有效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五是做好政府债券置换工作。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充分认识到置换债券对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意义,从大局出发,积极参与债券置换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各级财政的沟通对接,核实项目,核准金额,确保置换的贷款均为当年到期贷款。
最后,要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发展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升级换挡、结构调整的关键期,创新不仅是农发行拓展业务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长远发展的需要。农发行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以创新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束缚。
一是研究创新政策。年初,中央、省先后召开了经济、农村工作会议,出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项重点措施,这是我们开展创新遵循的重要依据。农发行各级分支行要加强对中央政策方针的学习研究,了解掌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和重点措施,为开展工作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培养创新思维。在经济新常态下,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一般性做法,积极培育创新理念、创新视野、创新思维,不能一切等上级下指示,出文件。要充分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围绕上级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吃准吃透本地情况,选准创新的切入点和业务的增长点,积极为金融机构多做探索,多出经验。要有敢为人先、突破创新的气魄和担当,敢于承担创新带来的风险和困难。
三是开展创新实践。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支持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面上取得突破,及时了解地方土地确权颁证进度,结合当地实际,选准支持模式,加大推广力度;要大力支持陆海统筹,发展“蓝色经济”,积极支持符合两大国家战略的港口码头、内河航道、过江通道项目;要积极探索农业新模式新业态,在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等领域有所作为;要做好仓储设施建设的支持工作,争取仓库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缓解仓容矛盾发挥作用。
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以“降存量、防新增”为主线,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有效推进存量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严防新增不良贷款,确保实现“双降”目标。
首先要切实把风险防控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的风险形势仍然严峻。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等方面面临的冲击影响更为严重,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和“去产能”措施的落实,“僵尸”企业面临重组和关闭的风险加大。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将防控信贷风险作为2016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推进。各级行行长要切实履行好风险防范化解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守土有责,支行行长要了解本行贷款的每一个企业,市分行行长要对辖内大客户经营状况心中有数。要摒弃新官不理旧账的陋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始终冲在风险防范化解的第一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其次要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通过提升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做实风险保障措施,维护好存量客户,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一是做好存量客户的分类维护。按照“五不两降”原则,对那些虽出现风险预警信号,但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通过收回再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对僵尸企业、救活无望的,要按照中央要求,采取稳妥措施果断退出。
二是坚持经常性风险排查。逐企排查,按月分析,提高风险预警处置的前瞻性。重点关注企业的“三表”、“三品”、“三流”变化,提前发现风险信号,掌握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权。
三是加固风险保障措施。扩大有效资产抵押覆盖面,力争“能抵则抵、应抵尽抵”。从严控制企业之间“互保”、“连环担保”,压缩关联企业担保的范围和额度,从严控制异地担保和农发行信贷客户的直接互保。
最后要强力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化解。
农发行当前的不良贷款余额小,占比少,但面临的风险防范、不良反弹的压力非常大。今年总行将新增不良贷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能否防控新增不良贷款成为影响各地农发行考核排名的主要因素。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各省分行也明确了不良贷款清收任务。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双降”,确保年末辖内二级分行无不良。
农发行各级分支行在风险处置化解中,一要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提高风险化解的精准度和针对性。要立足各地实际,充分利用现金清收、诉讼清收、贷款重组、债权转移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推进不良清收处置。
二要坚持依靠各级政府,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战略优势。要充分利用当前与地方政府广泛开展战略合作的有利契机,加强与政府及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政府资源,为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坚持开拓创新,探索风险化解新路径。省行要与省资产管理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全省中长期贷款项目利用议价机制建立风险基金制度,用于解决穷尽一切手段仍难以收回的不良贷款。
四要坚持合规操作。在处理不良贷款过程中,要注意完善各类细节和手续,经得起各类审计和检查,防止因程序有瑕疵出现政策风险。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