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还外地的贷款吗
可以。但是不能用上海公积金贷款,只能等外地买房之后,携带房产证和发票到上海的公积金以现金的方式提取出来。但是,有期限的。就是拿到产证的6个月之内。
上海市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但是支持上海市的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城市很有限,主要有以下:
(1)上海可以用武汉的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网络
Ⅱ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用吗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Ⅲ 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根据规定上海公积金是不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的,只能在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若是想要使用上海公积金来买房,就需要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手续才可以。通常是在外地购房并且拿到产权证的半年之内,凭借房子的产权证及身份证去提取上海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用来偿还异地购房的贷款。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在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本市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省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在外省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本市缴存职工需要在外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以向本市公积金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
Ⅳ 我是湖北人,打算在武汉买房,公积金在上海,这种情况怎样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Ⅳ 我是湖北钟祥人,现在在上海工作,上海公积金可以在武汉贷款买房吗
你好,上海缴纳的公积金是不能在上海以外的地区办理的。
个人住房公积作为购房贷款使用,暂时只能在你缴存公积金所在地办理购房贷款!而不能在其他地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也就是说你在A市缴存公积金的,就只能在A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但如果是你购房后再提取公积金的就可以凭购房发票去提取!
另外,不管你户口在哪,你都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购房!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双方的城市协议,联网才行。目前好像只有北京与秦皇岛,辽宁全省,珠三角八市(广州、中山、佛山、东莞、珠海、江门、惠州和肇庆)的公积金治理部门施行公积金互存互贷。
具体操作,还需咨询交金地及买房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随时会有变化,以前基本养老保险以前也不能转移,现在也可以跨省转移了。
参考资料:易贷中国官方网站(更多贷款相关详见我“空间”)
Ⅵ 公积金异地贷款,哪些城市可支持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我国目前公积金异地贷款已逐渐在推进。目前支持城市有北京,上海、广东、重庆、山东、浙江、南京、长江中游城市群等。
关于国家住建部发布的规定如下:
住建部曾下发《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细则,并表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
《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
公积金贷款重点还是在于资质审查问题,贷款人在征信方面要保证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记录。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Ⅶ 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对民众来说有何好处
“五险一金”一直被认为是国家给民众的福利,它能够在职民众花很少的钱,就享受到很多的福利保障。“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是民众的住房保障,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租房甚至是将钱提取出来,供自己生活。以前的公积金政策是必须要在缴纳城市使用才可以,今年,国家出台了20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的规定,让公积金的使用能够更加的灵活、方便。目前,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等多个省市都实现了公积金的互认互贷。那么这样的规定,对普通民众来说,具体有哪些好处呢?以下是我的看法:
三、城市之间的交流更加深入
全国20个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对于城市和城市之间的合作发展有着很大的意义,这样的做法有利于实现城市之间人才相互流动,能够便民利民,促进城市的区域合作,让民众从中获益。
关于20个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给民众带来了哪些好处,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
Ⅷ 上海交公积金能在武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上海交公积金不能在武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1、因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不可以异地使用。
2、如果离开上海工作单位,可以提取在上海的公积金余额,但账号不能异地转移。
以下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Ⅸ 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城市有哪些
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2017年6月末,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平台,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平台办理。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全面投入使用,使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达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除了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快捷转移外,还实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业务信息的接续,有利于转入地中心及时为职工提供贷款、提取等相关服务,充分保障了职工权益,有助于更好的为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9)上海可以用武汉的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六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 并且自申请贷款时点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为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贷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