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被骗
你要去法院问下,传票和判决书是怎么送达的。提出证据证明你们没有收到过这些东西,因为凡送达都是要有送达回证的。
关于贷款,信用社的文件好像是齐全了,各种证件和签名都有,这个我不懂,找人了解下。
如果你说的属实的话,你们这次很难啊。
关于执行,因为是生效判决的执行,暂时应该没有办法。
你们去申诉吧,最难得是证据的搜集。
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我说的可能也有错,因为我不是律师。
B. 农村信用社贷款如何处理违规人员
管理好各级领导什么都解决了,信贷员调查审查都做啊,垒大户信贷员说话算吗?背黑锅的罢了!
C. 我在农村信用社做的贷款,贷款下来了钱被转到银行私自提供的第三方账户上,现在第三方不承认钱,放贷人也
咱们情况一样,我们是房产抵押,也是被银行自己弄的第三方受托给弄走了,我当时去银行拍到了合同的照片,你的现在处理好了吗?
D. 信用社主任冒用他人名义贷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黄某系某县信用联社下属信用社的主任,有一定限额的核放贷款的权利,采取冒用他人名义贷款的手段,先后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数份,发放信用贷款金额达近几十万元。信用联社在稽核检查时发现该情况,责成黄某收回贷款。由于黄某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亏本,直至案发时,黄某尚未偿还本金,但每期都有按时归还利息。 【分歧】对于此案,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信用社主任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据占为己有,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71条,构成职务侵占罪。 第三种意见认为,黄某非法占有金融机构资金的主观故意明显,客观方面采用冒用他人名义的手段,且骗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93条,构成贷款诈骗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来分析下本案黄某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或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或骗取贷款罪是具体诈骗罪名,而诈骗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在于其特殊的行为结构或者行为方: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实施欺诈行为。在客观表现方面并不需要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行为人仅表现为采取编造虚假理由等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贷款手段,其骗出的贷款是据为己有。而在本案中黄某客观行为上确采用隐瞒真相的方式,但其主要是利用了担任信用社主任的便利,及审批贷款的漏洞,否则不可能取得贷款。因此,其行为不构成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 其次,看案黄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在本案中先要确定黄某的身份。那就要了解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属企业而非国有企业。因此黄某的信用社主任的身体符合职务侵占的特殊范围内的人员的主体身份。利用其职务之便是职务侵占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本案中,黄某的行为也符合,但职务侵占罪还有个特点就是其主观故意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本案中黄某按期归还利息,就表明其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后,分析黄某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结合本案,一方面,黄某系信用社的主任利用了自己手中的贷款审核权,冒用他人身份证,与信用社签订了借款合同,从而将信用社的资金挪出归自己使用。另一方面,当被本单位发觉后,便责成其收回。这也印证了该贷款贷出完全是黄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得逞的。否则,上述贷款是无法贷出的,并且黄某按期归还的贷款利息。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本案黄某构成挪用资金罪。(作者单位: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
E. 信用社职工违规操作,顶名贷款应该怎么处理
摘要 你好!一般这种情况现在不会发生,基本上都是之前人们风险意识不强,信用社管理混乱,以及个别内部人员违规行为造成的!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分以下几步处理!
F. 贷款诈骗罪案例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G. 信用社信贷员借用别人身份证贷款自己用款是否是职务侵占罪
不是职务侵占而是诈骗罪!
H. 被农村信用社内部员工用我的身份证恶意贷款5000元,已经有11年没有还款
贷款的过程很繁琐,其实一个身份证就可以的呢???我上大一办过入学贷款,过程想但繁琐,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这块,要房产证明,抵押协议还得有担保人签字。还得审批。你可以先去问下所需材料,然后就一遍遍去吧,直到满意为止
I. 信用社职工犯职务侵占罪在立案前还清款项还需判刑吗
作为一名代理过多起职务侵占罪的辩护律师,从四个角度或方面来回答一下你所提的这个问题:
一、按照最新的量刑标准,“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也即构成了刑事犯罪;刑期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你提到的“还清款项”,是指“退缴犯罪所得”,在刑法中,是一个“酌定从轻”量刑情节。
三、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
四、不排除法官综合全案情节,最终作出“定罪免刑”的判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