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各个银行的简介
1、工行
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成立之初,工行主要承担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目前已发展为资产规模、营收、净利润全球第一,俗称“宇宙第一大行”。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六大银行
㈡ 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的规模
目前,云南分行全辖有16个二级分行,1所培训学校,131个一级支行,665个对外营业网点,遍布城乡,机构总数占全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总数的40%,同时云南分行充分依托科技支撑,发挥虚拟网点的作用,设置24小时自助银行近90个、ATM等现金类自助设备1076台,并借助电子网络技术和全国农行系统的服务资源,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服务网络,努力为云南城乡广大客户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截至2009年末,云南分行各项存款余额194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65亿元,其中人民币存、贷款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增量占比分别为28.6%和31.5%,居第1位。2009年,全行共办理国际结算13.27亿美元,结售汇5.83亿美元,在线银行交易量达到3085亿元;注册客户数突破了90万户。
㈢ 农业银行代码是多少
农业银行:ABOCCNBJ
国内其他银行的银行代码:
1、招商银行:CMBCCNBS
2、交通银行:COMMCN
3、中信银行:CIBKCNBJ
4、兴业银行:FJIBCNBA
5、民生银行:MSBCCNBJ
银行代码的构成:
每家申请加入SWIFT组织的银行都必须事先按照SWIFT组织的统一原则,制定出本行的SWIFT地址代码,经SWIFT组织批准后正式生效。
银行识别代码(Bank Identifier Code---BIC)是由电脑可以自动判读的八位或是十一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用于在SWIFT电文中明确区分金融交易中相关的不同金融机构。凡该协会的成员银行都有自己特定的SWIFT代码,即SWIFT Code。
在电汇时,汇出行按照收款行的SWIFT Code发送付款电文,就可将款项汇至收款行。该号相当于各个银行的身份证号。
十一位数字或字母的BIC可以拆分为银行代码、国家代码、地区代码和分行代码四部分。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为例,其银行识别代码为BKCHCNBJ110。其含义为:BKCH(银行代码)、CN(国家代码)、BJ(地区代码)、110(分行代码)。
(1)银行代码(Bank Code):由四位英文字母组成,每家银行只有一个银行代码,并由其自定,通常是该行的行名字头缩写,适用于其所有的分支机构。
(2)国家代码(Country Code):由两位英文字母组成,用以区分用户所在的国家和地理区域。
(3)地区代码(Location Code):由0、1以外的两位数字或两位字母组成,用以区分位于所在国家的地理位置,如时区、省、州、城市等。
(4)分行代码(Branch Code):由三位字母或数字组成,用来区分一个国家里某一分行、组织或部门。如果银行的BIC只有八位而无分行代码时,其初始值订为“XXX”。
同时,SWIFT还为没有加入SWIFT组织的银行,按照此规则编制一种在电文中代替输入其银行全称的代码。所有此类代码均在最后三位加上“BIC”三个字母,用来区别于正式SWIFT会员银行的SWIFT地址代码。
㈣ 工行是工商银行吗
是的
In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ICBC)
“您身边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
企业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ICBC)本词条是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中国工商银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上市公司。上证A股:工商银行(601398)
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行)成立于1984年。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2003年末资产总额近53000亿元人民币,占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和的近五分之一。2003年英国《银行家》杂志按一级资本排序,中国工商银行名列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第十六位,连续五次入围美国《财富》全球500强,并被美国《远东经济评论》评为中国高质量产品(服务)十强。
中国工商银行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约1亿个人客户和810万法人账户;遍布全国的2万多个营业网点和近39万名员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截至2003年末,工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4606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3929亿元人民币,全年经营利润达635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业务范围广,业务量大,业务品种丰富。2003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达407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居国内第一;牡丹卡发卡量9595万张,消费额973亿元,2003年累计实现票据交易16771亿元;人民币结算市场份额达45%,在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清算份额保持在50% 以上;中国工商银行还是国内最大的资产托管银行,托管基金共28只,托管总资产581亿元。
截至2003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在全球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设有70余家分支机构和控股银行,海外代理行超过1000家,外汇总资产492亿美元,2003年国际业务结算量1706亿美元。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
中国工商银行拥有中国最先进的科技水平。在数据大集中工程的基础上,2003年工商银行成功投产了全功能银行(NOVA)系统,加上为个性化服务提供技术基础的数据仓库,共同构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为业务和管理的进步提供了强健的动力。
在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持下,中国工商银行各项业务不断创新。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日益成熟,网上银行开通城市超过300个,2003年电子银行交易额达22.3万亿元,网上银行交易额19.4万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的经营业绩为世界金融界所瞩目。连续多次被著名财经杂志如英国《银行家》、美国《环球金融》等评为“中国最佳银行”。2003年再次被《环球金融》、英国《欧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银行”;被香港《金融亚洲》、《亚洲货币》杂志分别评为“中国最佳本地银行”、“中国最佳内地商业银行”;《环球金融》杂志还授予其2003年度“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荣誉。
中国工商银行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是全行的经营管理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领导指挥中心,拥有全行的法人财产权,对全行经营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负责,在授权和授信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分支机构管理模式,达到稳健经营,防范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中国工商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和消费信贷,居民储蓄,各类结算,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代理其他银行委托的各种业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进出口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外币及外币票据兑换,外汇担保和见证,境外外汇借款,外币票据贴现,发行和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代办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征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办理买方信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2008年度工商银行实现税后利润人民币11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2%;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33元。这已经是工商银行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六年实现高增长,六年中税后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37.5%,是全球成长性最好的国际性大银行之一。2008年工商银行巩固了全球市值最大银行的地位,并成为全球最盈利的银行。
工商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实现了多元、创新的发展。2008年,工商银行的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达人民币4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银行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企业年金、现金管理、理财等新兴业务继续快速健康发展,各项指标均居国内同业的首位。银行卡发卡量超过2.38亿张,消费额近8000亿元,其中信用卡发卡量突破3900万张,消费额超过2500亿元,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投资银行收入增长78.2%,全年承销各类债券52支,承销金额达1646亿元,连续第二年成为国内债券承销发行的第一大行;托管业务收入增长41%,托管资产规模连续11年居国内第一,在基金、年金、保险等托管领域均保持市场领先;企业年金业务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接近50%,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企业年金服务机构;理财业务继续强劲增长,全年共推出216款理财产品,其中自主开发理财产品销售额21976亿元,同比增长715%。
2008年工商银行继续推进经营转型,各项业务结构显著优化。资产结构中,非信贷资产比重提高至54.5%;收入结构中,非利息收入占营业净收入的比重上升到15.2%;信贷结构全面改善,贷款收益率由2007年的6.11%提高到2008年的7.07%,提高了96个基点;渠道结构中,离柜业务比重提高到43.1%;客户结构中,个人中高端客户比去年提高了18.6%,对全行盈利的贡献进一步提高。在国际化、综合化发展方面,2008年工商银行纽约分行、悉尼分行、多哈分行和工银中东相继开业,工商国际成功申请投行牌照。截至2008年末,工商银行已将境外营业机构延伸至全球15个国家和地区,分支机构134 家,与122个国家和地区的1358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综合化和国际化发展迈出新步伐。
中国工商银行于1984年成立,全面承担起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担当起积聚社会财富、支援国家建设的重任。
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步发行上市。公开发行上市后,工商银行共有A股250,962,348,064股,H股83,056,501,962股,总股本334,018,850,026股。
工商银行在中国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卓越的品牌价值。工商银行正以建设国际一流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不断发展进步,以真诚的服务与专业的能力帮助全球客户管理资产、创造财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上半年净利润较2007年上半年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844百万元)同比增幅在5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㈤ 国有四大银行新排名
国有四大银行新排名
中国四大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工,农,中,建),亦称中央四大行,其代表着中国最雄厚的金融资本力量。
一、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数年一直位列世界五百强企业。工商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福布斯》2013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出炉,[1] 中国工商银行超越埃克森美孚,成为全球最大企业。
二、中国金融资本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最初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也是中国中国农业银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世界银行1000强”第8位,穆迪信用评级为A1。
三、中国银行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银行之一,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规模排列位列第三。中国银行于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3] 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其由1905年清政府成立的户部银行(1908年起改称大清银行(Ta Ching Goverment Bank),负责整顿币制、发行货币、整理国库,行使中央银行权利)改组而来。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
四、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当时行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4] 以建设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在全国陆续展开,为管理好巨额建设资金,建设银行应运而生,开始了艰苦而光荣的历程。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是一家以中长期信贷业务为特色的国有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在中国境内及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建设银行在《银行家》杂志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位居第29位。
㈥ 货币政策工具的变革
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
(一)、存款准备金制度概述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存款准备金及存款准备金率包括两部分,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被称为法定存款准备率,与法定存款准备率对应的准备金就是法定准备金。超过法定准备金的准备金叫做超额准备金(国内习惯于称其为备付金),超额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是超额准备率(国内常称之为备付率)。超额准备金的大小和超额准备率的高低由商业银行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掌握。
(二)、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演变
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近20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透过再贷款(即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
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率统一调整为10%。
1987年和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当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为了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两次上调了法定准备率。1987年从10%上调为12%,1988年9月进一步上调为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到1998年3月20日。
中国的法定准备金存款不能用于支付和清算,金融机构按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统称备付金存款账户,用于资金收付。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备付率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保持在5%—7%。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家银行经营的特点重新确定了备付率,工行、中行不低于6%,建行、交行不低于5%,农行不低于7%。
到了1998年,随着中国经济形式的变化和银行体制改革的推进,当时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出现了不少缺陷,必须进行改革。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从 1998年3月21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是:将原来各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法定存款准备率从13%下调到8%,超额准备金及超额准备率由各金融机构自行决定;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对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旬考核;金融机构按法人统一存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低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的8%,人民银行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利率处以罚息。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账户出现透支,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金融机构不按时报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八条予以处罚。上述处罚可以并处;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人民银行。
1999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1月2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
从2003年9月2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调高至7%。
从2004年4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贷款比率越高,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高;反之,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高、不良贷款比率越低,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可以制约资本充足率不足且资产质量不高的金融机构的贷款扩张。此项政策调整不影响企业和居民的经济生活。考虑到中国各类金融机构改革进程的差异,尚未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暂缓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自2004年4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执行7.5%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他金融机构仍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次数 时 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幅度 备注
31 2008年12月25日 14% 13.5% ↓0.5%
30 2008年12月05日 16% 14% ↓2% (下调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工行、农行、 中行、建行、交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 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29 2008年10月15日 16.5% 16% ↓0.5%
28 2008年9月25日 17.5% 16.5 ↓1% (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 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27 2008年06月25日 17% 17.5% ↑0.5% (汶州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6 2008年06月15日 16.5% 17% ↑0.5% (汶州地震重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25 2008年05月20日 16% 16.5% ↑0.5%
24 2008年04月25日 15.5% 16% ↑0.5%
23 2008年03月25日 15% 15.5% ↑0.5%
22 2008年01月25日 14.5% 15% ↑0.5%
21 2007年12月25日 13.5% 14.5% ↑1%
20 2007年11月10日 13% 13.5% ↑0.5%
19 2007年10月25日 12.5% 13% ↑0.5%
18 2007年09月25日 12% 12.5% ↑0.5%
17 2007年08月15日 11.5% 12% ↑0.5%
16 2007年06月05日 11% 11.5% ↑0.5%
15 2007年05月15日 10.5% 11% ↑0.5%
14 2007年04月16日 10% 10.5% ↑0.5%
13 2007年02月25日 9.5% 10% ↑0.5%
12 2007年01月15日 9% 9.5% ↑0.5%
11 2006年11月15日 8.5% 9% ↑0.5%
10 2006年08月15日 8% 8.5% ↑0.5%
9 2006年07月05日 7.5% 8% ↑0.5%
8 2004年04月25日 7% 7.5% ↑0.5% (并对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7 2003年09月21日 6% 7% ↑1%
6 1999年11月21日 8% 6% ↓2%
5 1998年03月21日 13% 8% ↓5%
4 1988年9月 12% 13% ↑1%
3 1987年 10% 12% ↑2%
2 1985年 央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
1 1984年 央行按存款种类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20%,农村存款25%,储蓄存款40%
央行再贷款与再贴现政策的改革
(一)、再贷款政策
再贷款,即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中央银行通过控制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就可以达到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的目的。
改革以来中国的中央银行的再贷款是与信贷规模管理配套使用的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按再贷款期限长短不同,中国中央银行的再贷款可分为三种类型:年度性贷款、季节性贷款和日拆性贷款。为了提高再贷款政策的灵活性、有效性。中央银行已把再贷款的重点放在季节性和日拆性贷款上。因为季节性和日拆性贷款期限短,有利于中央银行根据经济状况进行及时的调节。再贷款作为中国中央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80年代末期在资产总额中占 75%左右,90年代后再贷款规模虽然有所下降,但仍占较大比重,到了1999年再贷款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比重也约为43.49%,相比美国的情况,再贷款额仅占美国中央银行资产总额的1%左右。巨额再贷款保证了信贷计划的实施,是中国货币直接调控的一大特色,但同时也是货币失控的原因之一。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中国的货币供应调控手段要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货币政策工具也面临着重大的更新,再贷款政策的作用会逐渐弱化。
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率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率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的管理体制。这标志着中国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的重大改革,中国人民银行将从过去依靠贷款规模指令性计划控制,转变为指导性计划引导,并以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监测目标。
这一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变化,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要对再贷款政策工具进行调整,并且在后来的几年中再贷款的功能确实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再贷款规模在逐步缩小,对货币调控的能力下降。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货币银行的贷款规模为15373.9亿元,到了2004年下降到了9376.35亿元。如果从相对比重看,下降的更明显,1999年再贷款规模占中国人民银行总资产的规模为43.49%,2004年中该比重下降为11.92%。需要指出的是,在再贷款总体规模下降的情况下,中央银行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大幅增加再贷款,发挥它们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1998年到2001年,人民银行对这类金融机构的再贷款逐年增加,累计增加了800多亿元;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是逐年增加,2000年、2001年、 2002年分别增加了333亿、200亿、260亿的再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04年3月25日起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再贷款浮息制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的制度。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不涉及企业和居民个人。再贷款浮息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对期限在1 年以内、用于金融机构头寸调节和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各档次再贷款利率,在现行再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0.63个百分点。以 20天以内再贷款为例,现行基准利率为2.7%,加点浮息后为3.33%。再贴现利率在现行再贴现基准利率2.97%的基础上加0.27个百分点,加点浮息后利率为3.24%。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信用社再贷款浮息分三年逐步到位,且到位后加点幅度减半执行。
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又一重要步骤,有利于完善中央银行利率形成机制,逐步提高中央银行引导市场利率的能力;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利率关系,提高再贷款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有利于再贷款利率制度逐步过渡到国际通行做法。
(二)、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央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政策的调整不仅可以影响到市场中货币的数量,更重要的是再贴现利率的调整会影响市场的利率水平,从而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再贴现政策的发展是建立在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础上的。1980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用市场调节搞好经济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着手研究票据贴现问题,并决定先在两个区办事处试点。1981年,人民银行上海市杨浦和黄浦两个区办事处合作试办了第一笔同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后上海市徐汇区办事处、安徽省天长县支行又合作试办了第一笔异地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之后上海市分行向总行提出了《关于恢复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请求报告》,总行对报告作了批复,肯定了其试点,并决定在重庆、沈阳、河北等部分地区进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试点。经过几年的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并决定从1985年起在全国开展这项业务。
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也开始着手开展再贴现业务,进一步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作用。
1986年人民银行又颁布了《再贴现试行办法》,开始对专业银行办理再贴现业务。1988年,针对全国大范围的贷款拖欠情况,作为清理拖欠的一项措施,提出进行银行结算制度改革,要求大力推行商业票据,将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关系票据化。198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布了《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对商业汇票的结算、承兑、贴现、再贴现的处理程序和会计核算手续作了明确的规定,1991年国家在组织清理三角债工作贴现,从而进一步推动了银行贴现、再贴现业务的发展。同年9月份,针对商业汇票推行以来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有些企业和银行为套取银行资金,违反规定签发、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等,人民银行颁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商业汇票的使用和银行票据承兑与贴现行为。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1994年,人民银行先后颁发了《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再贴现办法》和《商业汇票办法》,提出要加强人民银行金融宏观调控,对于货币信贷总量的控制,要由过去的信贷规模为主的直接控制逐步转向运用社会信用规划、再贷款、再贴现等手段的间接控制,减少信用放款,增加再贴现和抵押贷款。同时,人民银行也开始将再贴现政策作为货币政策的工具加以运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1994年l0 月,中国人民银行第一次专门安排了10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用于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和铁道五行业以及棉花、生猪、烟叶、食糖四种农副产品已贴现票据的再贴现。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再贴现政策已真正开始作为货币政策工具在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995年《票据法》的颁布,对于票据的推广使用以及贴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1996年再贴现业务得到迅速发展,再贴现由国家支持的“五行业,四产品”辐射到各行各业,成为基层人民银行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资金困难的主要途径。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又使再贴现业务发展受到了冲击。因为商业银行把防范信贷风险、保全金融资产放在其业务发展的重点。银行在控制总量的同时,严格票据签发的审查,从而使商业票据承兑和贴现量大为降低。
1998年后,再贴现业务真正迎来前面发展和深化的阶段,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率的确定方式,与再贷款率脱钩,单独发布再贴现率,使之首次成为基准利率,强化了再贴现率的货币政策信号作用。
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一、进一步完善再贴现操作体系,加快发展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人民银行将适当集中再贴现业务管理,扩大对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再贴现授权,切实加强和发挥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再贴现窗口的作用;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范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以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为基础签发的商业汇票,经金融机构贴现后,可按规定条件办理再贴现。同时,对一些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票据业务基础的城乡信用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再贴现,把再贴现作为缓解部分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的一项政策措施。三、改进再贴现操作方式,提高业务效率。适当简化再贴现业务操作手续,对商业银行省级分行持有的贴现和转贴现票据可办理回购,同时指出,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的再贴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票据业务信息查询和监控系统。
随着制度建设的规范,再贴现业务的规模也发展迅速,2000年全国商业汇票累计发生额7445亿元,商业银行累计办理贴现6447亿元,中央银行再贴现 26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158%和132%。到了2003年全国累计签发商业汇票2.77万亿元,同比增加1.16万亿元,增长 72.2%;累计票据贴现和再贴现4.44万亿元,同比增加2.12万亿元,增长91%。12月末,已签发的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余额为1.28万亿元,同比增加0.54万亿元,增长 73.5%;票据贴现和再贴现余额8934亿元,同比增加3669亿元,增长69.7%。反应出再贴现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正在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公开市场业务
(一)、公开市场业务的内涵
在多数发达国家,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二)、中国公开市场业务的演变
中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4年初,随着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以及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联网营运,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于1994年3月正式启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适时调节国内外汇供求,稳定人民币汇率,对保证以结售汇为特征的外汇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4月9日正式启动了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初步建立了操作的技术网络系统,制定了相关的交易规程和办法。中国的公开市场操作实行的是一级交易商制度。1996年,参与公开市场操作的金融机构是国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行共计14家,1996年12月底,上海城市合作银行、北京城市合作银行和南京城市合作银行的加盟使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对象达到17家。在交易方式上,公开市场业务采用的是回购交易方式。从1996年4月9日到199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共进行了51次短期国债的“逆回购”业务,回购总量43亿元。
1997年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被暂停了,主要原因是根据1996年的货币政策的需要,中央银行应收回基础货币。但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并未持有国债,只能进行“逆回购”交易,由于这种操作的效果是投放基础货币,与当时的政策目标相异。
1998年5月26日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恢复交易,有了较大发展:交易的品种包括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交易的对象扩大到29家商业银行;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当年累计交易量为2827亿元。
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到了2001年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规模达到16781亿元,交易量比1998年增长了4.9倍,而且在交易方式上也有了明显的改善,过去主要以回购交易为主,2001年现券交易量增加迅速。
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为了解决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对象问题,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调控基础货币,调节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人民银行在4月22日至6月30日的10个发行日中,以价格招标方式贴现发行17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为1950亿元,其中3个月期900亿元,6个月期750亿元,1年期300亿元。中央银行票据的发行是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交易方式的创新和货币政策操作的现实选择。
2004年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针对外汇占款快速增长、财政库款波动较大等流动性变化的新情况,全年重点加强了流动性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市场业务制度,积极推进公开市场操作创新,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出现了比较主动的局面。根据货币政策调控的总体要求,全年不同阶段分别采取适度从紧和相对中性的操作取向,灵活开展央行票据发行和回购操作,有效对冲外汇占款,实现了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适度、结构合理、变化平缓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的目标。公开市场操作的前瞻性增强,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央行票据发行体系渐趋成熟,在宏观调控和市场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在公开市场操作的创新方面具体包括:
一是增加操作频率。为进一步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效率,从7 月27 日起,周二上午增加短期正回购操作;从8 月5 日起,每周四上午固定增加央行票据发行操作。这样,每周操作频率由周二操作一场调整为操作两场,即发行央行票据和正回购操作各一场;周四固定发行央行票据,并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适时进行正回购操作。
二是调整央行票据交易时间。为进一步提高央行票据的流动性,从8 月5 日起,将央行票据的交易流通时间由发行日后第二日(即T+2 )调整为次日(即T+1 );央行票据兑付前的停止交易时间则由兑付日前10 日(即T+10 )调整为前3 日(即T+3 )。
三是适时开发新的操作品种。根据货币政策调控的需要,于2004 年12 月开始发行三年期央行票据,并于年底开始发行1 年期远期央行票据。
四是改进技术支持系统。2004 年11 月,公开市场业务系统与支付系统成功实现联接,并对公开市场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开始以DVP 方式进行债券、资金清算,大大提高了清算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㈦ 在工商银行贷款五千万要什么条件
1. 申请信贷的中国公民必须年满18周岁,年满60周岁,具有充分民事行为能力:
2. 信用申请人应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居留证。申请人出租房屋的,应当租期至少一年,租赁合同规定至少三年:
3. 信用申请人还必须是工商银行借记卡或信用卡持有人:
4. 信用申请人还应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不得逾期或重大违约记录:
5. 信贷申请人还应当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注意:申请五千万这一种大额贷款需要本人有足够抵债的资产,例如房产,车子,或公司等一类来抵债,这样银行才回把资金借给你。
拓展资料
贷款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处理贷款时要注意的问题:
1、在申请贷款时必须适度,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财务习惯,通常每月还款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2、保持银行良好的信用记录,一旦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将直接影响贷款的可操作性,甚至可能被银行拒绝。
3、贷款时,要向银行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从一开始就要培养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可能被列入银行黑名单,将被各家银行拒绝:及时通知银行个人信息的任何变化。
4、贷款申请人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提供工资证明和银行对账单等,而经营公司或自营业务的人则被要求提供解释其经营状况的信息,如银行对账单、实物资产(如房地产)和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证和国库券)等。
5、向银行贷款说明贷款目的,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购房、生产经营周转、装修等。
6、如果是房屋按揭贷款,房屋必须是一个完整的银行贷款利率网络,并还清贷款余额。如果是在银行做房屋的抵押,在尾付款没有还清,你也可以做房子的第二次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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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经营优势:
显著受益于未来中国城乡经济的协同发展
本行在城市地区具有领先地位,并将凭借覆盖广泛的销售网络以及客户基础进一步强化这一地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在城市地区的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别为65,412.94亿元和86,169.34亿元。
在中国发展迅速的广大县域地区,本行是最重要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和领导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在县域地区的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别为31,783.45亿元和64,210.67亿元。
覆盖全国的网络体系与电子银行渠道的有机结合
本行拥有遍布全国的经营网络,分支机构数量在大型商业银行中位居首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拥有23,682家境内分支机构。
本行在经济发达地区亦保持较高的网点渗透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分别拥有3,125家、2,555家和3,398家分支机构。
截至2016年末,各类网络金融客户累计达7.11亿户;全年电子渠道金融性交易笔数达314.66亿笔,电子渠道金融性交易占比达96.0%;自助现金终端12.98万台,自助服务终端5.24万台。
庞大、多元化且富有潜力的客户基础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拥有约379.85万个公司客户,其中有贷款余额的约6.3万个;拥有约471.29万个对公人民币结算账户、159.40万户现金管理活跃客户。
本行拥有中国最庞大的个人客户群体。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贷款余额为33,408.79亿元。截至2016年末,本行借记卡累计发卡8.8亿张,信用卡累计发卡6,863万张。
强大的存款基础带来稳定、低成本的资金来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的存款总额为150,380.01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个人存款占比达到58.6%。以个人存款为主的存款结构,使得本行获得了稳定增长的资金来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活期存款占比为55.9%。以活期存款为主的存款结构,使得本行存款成本在同业中保持领先优势。
2016年,本行存款付息率为1.47%,在国内大型商业银行中保持存款的低成本优势。
多元化、综合化、国际化的金融服务能力
优秀的投资管理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非重组类债券投资余额达47,896.97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业务保持领先地位。
全面的资产管理能力。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托管资产规模达90,039.02亿元,其中保险资产托管规模28,350.35亿元;理财产品余额16,311.96亿元。
参考资料
中国农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