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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调查
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主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关系到农民增收,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2月10~24日,笔者在河南省许昌市就县域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许昌市地处中原,农业人口36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83.9%),农业以种植业为主,在传统农业地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如果能够妥善处理一些深层次矛盾,农村信用社将能够走上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一、农村信用社经营已出现转机
2000年以来,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转变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思路,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风险防范,经过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其经营终于走出了低谷,呈现出良性发展的势头。
通过“一户一证、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大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到2002年12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共发放农户小额贷款证(卡)16,379户,评定信用村49个,评定信用镇1个,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5,169次,累计投放小额信用贷款24,381万元,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8,239万元。通过“一次核定、两年有效、限额授信、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全面推行“农户联保贷款”。在自愿的基础上,5~10家农户或个体私营户组成联保小组,相互进行贷款担保,大大降低了信用社贷款的风险,推动了信用社贷款的投放。2002年,全市已建立农户联保小组25,000个,累计投放“小额农户联保贷款”156,960次,共发放贷款10,833万元。 大力开展“一联、三送、两促进”活动(即每个信贷员联系100家农户,为农民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促进农民增收、促进信用社增效)。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共联系农户113,693户,为农户送资金26,563万元、送信息84,569次,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热烈拥护。
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县域经济的大环境下,农村信用社在对农信贷投入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据统计,在许昌市2002年对农业的新增贷款中,农村信用社贷款所占的比重高达99%!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投入,加快了禹州市中药材园区、襄城县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等“一园九区”的建设步伐,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发放小额贷款的工作量比较大,但利差大、风险小。把工作重点转到发放小额贷款上,降低了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风险,提高了贷款资产质量。据统计,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不良资产率只有1%。即便出现信用风险,经过努力,其本息大部分还能最终收回,贷款损失率很低。工作重点的转变还带来了经济效益的提高。1999年,全市96家信用社中(6个联社、91个法人社),共有71家信用社经营出现亏损,累计亏损9029万元;盈利信用社只有25家,共盈利212万元。但到2002年底,全市100家信用社(6家联社、94家法人社)中已有74家实现了盈利,共盈利1041万元,较1999年增加819万元。而亏损信用社家数已下降到26家,亏损额也下降到2615万元,较1999年减少6414万元。预计2003年,全辖区赢利农村信用社将增加到82家,亏损信用社下降到18家。盈亏轧差后,全辖区农村信用社预计亏损额降将进一步下降到650万,比上年减少约60%。
表1 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变化(单位:万元)
与此同时,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风险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原来那种忽视经济核算、忽视利润指标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已初步得到扭转。可以说,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已出现了转机。
二、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深层次矛盾
农村信用社经营出现转机,决不意味着其未来的发展道路就是平坦的。当前,尚有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困扰着农村信用社的进一步发展,这些矛盾主要是:
(一)不良贷款比率偏高、历史包袱沉重。据统计,到2002年底,许昌市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有不良贷款190,630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51.49%。这一比例不仅远远超过国际银行界通行的标准,也大大高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水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与农业银行脱离代管关系时,农业银行有意识地转嫁风险贷款;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并入信用社时,也把部分不良资产带入了农村信用社;90年代初“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时,农村信用社受地方行政干预,为了配合“大局”而发放贷款;企业恶意逃废、悬空信用社贷款;以及经营不善等。不仅如此,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国家曾规定要对居民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补贴,但贷款利率却没有相应提高。“国家出政策、金融机构买单”的结果,就是保值补贴成了农村信用社的沉重包袱,据统计,仅保值储蓄一项,农村信用社就多增加利息支出7,198万元。在不良资产和政策性包袱的重压下,农村信用社长期处在严重资不抵债的艰难境地。由于不能获得投资回报,广大农民不愿意向农村信用社投资入股。再加上地方政府受财力所限,难以大量投入,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得不到补充,法人治理结构得不到改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不能建立起来,真正的经济核算更是难以得到贯彻。信用社的持续发展能力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二)管理缺乏灵活性,自主经营受到压抑。对农村信用社而言,人民银行目前承担着监管者和托管者的双重角色。做为监管者,人民银行审查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督促其建立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检查其经营的合规性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作为托管者(行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又指导农村信用社开展业务(如转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等)。但这两种职能是相互冲突的。为了减轻监管方面的压力,人民银行就具有了抑制农村信用社活力的倾向。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编制乃至服务网点的调整,均须人民银行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不利于信用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金融服务。就具体业务而言,许多特色农业(如花卉、药材)的生产周期超过1年,但小额信贷通常规定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难以完全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县域资金大量外流,经营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为农村信用社开展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也带来了资金大量流出的问题。由于收缩放款,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只得把大量闲置资金上存,再加上邮政储蓄的吸存,就形成了县域经济资金大量外流的局面。据统计,近5年来,许昌下辖各县(市)资金流出规模平均每年增加41,547万元。特别是1999年以来,资金流出量每年都在增加,2001年和2002年的增量甚至达到7.9亿元和6亿元的高水平。由于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得不严重依赖政策性贷款的支持。据统计,200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净投放的农业贷款(56,312万元)中,将近60%(32500万元)为上级下发的政策性贷款。不仅如此,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诚信观念不强,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变相逃废债务乃至执法不严的问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赢了官司却输了钱”的现象。
表2 许昌各县(市)资金外流规模增幅变化(单位:万元)
(四)管理水平低,员工素质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质,在计划经济时期,很少有正规大学的毕业生分配到农村信用社工作。当有可能通过“双向择业”引进所需人才的时候,农村信用社则因经济效益差、工资福利水平低而难以招募到业务发展所急需的人才。这样就形成了农村信用社员工素质偏低的局面。据统计,许昌市辖区内6个信用联社、100个法人社24,549名正式员工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只有22人,具有大专学历的员工仅有402人(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函授和自学性质,其专业方向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无直接关系)。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实力的薄弱,直接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对现代技术的采用。目前,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还是手工操作,这不仅导致效率低下,还使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风险控制方法难以得到应用,从而导致管理上出现盲区和潜在漏洞。
(五)规模小,创新能力差,服务水平落后。虽然信用社共同出资成立了县信用联社,并由信用联社对各信用社行使管理职能,但农村信用社是基本的经营核算单位,更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范围通常只覆盖一个乡(镇)。过小的辖区、偏低的员工素质决定了各信用社乃至信用联社的创新能力很差,难以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环境。因此,在防范金融风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操作规程、引入现代管理技术、乃至加强相互协调和合作等方面,信用社都严重依赖外部力量(如人民银行等)的帮助和推动。目前,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农村信用社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对于如何防范来自利率波动等方面的风险,农村信用社则没有相应的整体化思路。另外,由于经营网点覆盖范围过小,农村信用社的汇兑业务必须通过层层代理才能实现。一笔汇兑业务,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通常需要3天,而国有商业银行当天甚至几分钟之内就能办妥。汇路不通畅、汇票签发难已成为制约其对公服务的突出因素。
三、对策性建议
当前,伴随着金融组织结构和经营战略的大调整,农村信用社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只有解决了上述深层次矛盾,农村信用社才能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服务于社员。
(一)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适时推进对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目前,我们仍把农村信用社定位为“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但实际情况却是:(1)从资本金构成看,由于农村信用社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农民和经济实体并不愿意入股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多来自政府投资和职工入股;(2)从监管角度看,农村信用社所适用的,也是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如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本充足性分析、流动性分析、收益分析等);(3)从历史经验看,产生巨额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忽视了经济核算的极端重要性;(4)从国际经验看,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是小额信贷机构取得成功的重要前提之一。而所谓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就是指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收入(包括政府补贴)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还有适当盈余。因此,应当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发展方向。在对其历史负担进行适当处理之后,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农村信用联社改组为商业性的小型金融机构,同时取消各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变两级法人为一级法人。
(二)采取措施,解除农村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前面已经提到,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和不良资产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据统计,在许昌市,仅支持“上项目热”和“开发区热”、城市信用社和基金会归并、农行转嫁所产生的不良贷款就达168,431万元,占不良贷款余额的88.36%。对于国有银行因政策、体制原因而形成的历史包袱,国家已采取了剥离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体制性不良资产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要求其自行消化,就会人为形成一个对农村信用社极不公平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讲,完全靠扩大存贷款利差、用信用社的盈利消化这些历史负担,不仅需要较长时日(甚至还会出现信用社的微薄利润不足以偿付不良资产的巨额利息,最终导致历史欠账越滚越大的现象),而且其实质是把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转嫁到农民头上,这和中央“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是直接相悖的。
(三)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适当放宽对贷款利率上浮的限制。小额信贷方式灵活多样,手续简便,但其交易成本相对较高,适当提高贷款利率上浮界限
,可以使小额信贷在弥补经营成本之后,仍能保持一定的盈利,从而增强其自主发展的能力;(2)多渠道拓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具体措施包括:使支农再贷款规模与资金流出量相挂钩,建立起支农再贷款持续增长的机制;减免农村信用社的储蓄利息税;允许农村信用社适当提高储蓄存款利率;允许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社进入资金市场等;(3)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具体包括: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放宽对核销贷款损失的限制等;(4)适当增加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在强化管理、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农村信用社在用人、网点设置方面的自主权;增加其在利率、贷款期限的自主权。
(四)成立省(市)级的行业协会,切实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导,提升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水平。新的行业协会将承担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指导职能,具体负责全省(市)范围内农村信用社(或小型金融机构)的人员培训和提高、与省(市)外乃至国外同行的交流、推广新技术和新的管理方法、制定行业经营管理规范、政策调研和业务指导等事项。
(五)进一步净化农村信用环境。要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加大打击逃废债务行为的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守信光荣、欠贷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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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到的资金大部分上存上级行,造成资金大量外流。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承担着县域85%以上的信贷压力。随着“三农”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支农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三农”资金需求日益扩大,农村信用社在上级行、社控制的存贷比例之内,将信贷资金全部向“三农”倾斜,仍无法满足当地急剧膨胀的信贷需求。
6、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执法环境不理
想。主要表现在企业悬空债务、个别赖债者逃废贷款债权的现象上。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信用观念淡薄,存在着“敢借、敢用、敢不还”的赖债思想。有的企业借改制破产之机,想方设法逃废、悬空信用社债务;有的企业利用金融业不规范竞争之机,多头开户,隐瞒经营成果,恶意拖欠贷款利息;有的企业破产后,有效资产所剩无几,信用社得到的补偿十分有限,资产损失严重。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制止打击不力,在这种信用环境下,无疑增大了信用社的经营难度。
三、形成风险的原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的形成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政策性原因,造成经营风险。1996年,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国务院作出了关停年产5000吨以下小纸厂的决定,**县有36家小纸厂宣布关停,贷款360余万元形成呆帐损失;去年,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政策,对一些企业又采取了限制措施,导致信用社852万元贷款形成不良。
2、行政干预造成信用社经营风险加大,不良贷款增加。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急功近利,不顾自身条件、产品销路、还贷能力,热衷于上项目、增产值、创业绩,超能力地盲目新上或扩建项目,以行政手段代替客观经济规律,造成信用社大量风险资产。截止目前,由于行政干预造成风险贷款达1031万元,占全县信用社不良贷款总额的5%。
3、体制不顺造成。信用社在农行管理期间,农行转嫁或强令信用社贷款,使全县信用社风险贷款达465万元。如南樊硅铁厂、明胶厂属乡镇企业,在农行管辖范围,可是在1989年期间,农行因信贷资金超了规模,无法向上级行报表交帐,行领导便指令信用社月底贷款给南樊硅铁厂、明胶厂,归还企业在南樊营业所贷款,月初南樊营业所再贷给所辖企业归还信用社,形成由农行担保并把农行信贷规模转嫁给南樊信用社。这样反复办理转嫁规模手续,共办理给硅铁厂贷款6笔,金额97.1万元;贷给南樊明胶厂4笔计24.87万元,两厂共计欠贷10笔,金额高达121.96万元,到目前,预计欠息近300余万元。1989年,用同样办法,大交信用社和安峪信用社由农行担保分别给南樊硅铁厂贷款50万元。么里信用社由农行担保贷给卫庄镇铁厂14万元;卫庄信用社由农行担保贷给卫庄铁厂和果脯厂2笔计16万元。1992年1月,南樊硅铁厂因缺资金无法生产,农行又强令信用社贷款50万元,支持企业生产。这样,农行先后转嫁或强令信用社贷款高达465万元,而这些企业目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些企业已经关停、破产,致使贷款本息难以收回。
4、自然灾害,使信用社经营风险加大。**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农村信用社每年投放的贷款80%以上用于农业生产,由于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的因素较大,且该县的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对薄弱,农业贷款呈现占用多、周转慢、效益差、风险大的严峻形势,从而使相当多的贷款很难按时收回,以2007年为例,**县农村普遍遭受了旱、涝、雹、虫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业减产、农民减收,当年新形成逾期贷款800余万元。加之,信用社为帮助农民群众抗灾自救,增投贷款500万元。如2007年7月,一场冰雹降落**县,全县13个乡镇有11个乡镇遭受雹灾,农业直接损失1亿元,全县信用社因之形成逾期贷款800多万元,少收利息100余万元。
5、由于前几年信用社职工素质低下,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内部管理偏松,导致信用社经营风险增加。一些信贷人员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差,违章拆借、违规放款、违纪担保、违法办事,结果使不少的信用贷款不讲信用、抵押贷款不具法律效力、保证贷款没有保证实力,给信用社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还有些信贷人员不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只讲人情、不顾三性(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凭个人好恶主观臆断,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检查不落实,使许多不该放的放了,该及时回收的未能及时收回来。甚至一些社,有钱抢着放,没钱借着放,重放轻收,只放不收,使信用社存贷比例严重超计划、不良资产逐年增长,经营陷入困境。还有一些单位和信贷人员随意发放跨区贷款、借、冒名贷款、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等形形色色的违章违规贷款。
6、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难。一是债务落实难。如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集体所有制下的集体贷款,由于合作社解散、人员变更、体制转换,造成部分集体贷款债务落实难。二是由于个别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主外出不归,造成部分贷款落实难。三是法院执行不力。如联社营业部与盐业公司贷款纠纷一案,2002年法院已判令赔偿,但至今仍未归还,法院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等等。
7、邮政储蓄、各类保险机构、民间借贷和高利贷以高利息、高手续费等手段与信用社搞无序竞争,为信用社经营带来风险。他们普遍采用高利息、高手续费,向储户暗里滥发实物等手段,拉站干,拉存款,使大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市,信用社储源受阻。
四、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
(一)对省、市联社的建议:
1、搞好协调,促进信用社业务经营。省联社要积极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农村信用社工作,促使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信用社业务发展的政策,促进信用社工作开展。同时,要协调省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土地等涉农部门,向下垂直出台政策,如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款项往来通过信用社划拨等等,促使农村信用社扩张规模,健康发展。
2、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打造全省先进典型。特别是县联社实行一级法人管理模式后,联社由服务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在这一过程中,省联社要集中力量,采取倾斜政策,在某些方面(如业务创新、防范化解不良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推出典型,在全省推广,造成轰动效应,推动工作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减少信用社经营压力。一是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不良贷款逐步剥离;二是减少信用社不必要的地方摊派、罚没款、税费等费用。国有商业银行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农村信用社既要讲求经营效益,又承担着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任,80%以上的贷款用于农业,周期长、风险大、利率低、效益差,再加上地方摊派,有关部门的罚没款、各种集资、赞助等,加大了信用社的经营负担;三是采取措施制止邮政储蓄,各类保险公司业务下伸,打击高利贷和民间借贷等,使农村信用社轻装上阵,担负起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重任。
4、制定办法,创新考核奖罚措施。出台新增不良贷款考核办法,对新增不良贷款进行细化考核,对考核结果居末位的信用社主任,实行末位淘汰制。继续跟踪分账管理情况,不断完善不良贷款管理机制。对原不良贷款清收按收回比例制定奖励办法。
(二)对地方政府的建议:
1、政府支持,帮助信用社壮大资金实力。目前,**县联社已全面开通综合业务网络,并顺利发行“关帝银行卡”,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通存通兑,结算渠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希望政府部门能动员、要求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账户转开到农村信用社,帮助信用社壮大资金实力。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讲诚信氛围。要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信用村、乡(镇)的创建工作,在全县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宽松经营环境。一是继续降低信用社税收,减少或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和经营效益水平。二是人行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应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大投放力度,要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一年以上为宜,并允许跨年度使用。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允许延期归还,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信用社的扶持。三是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功能,完善结算渠道,方便信用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4、积极支持配合,狠抓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待变现资产的处置力度。首先,加大法院执行力度,对已有判决结果的历年欠贷对象,帮助信用社依法追回贷款,切实维护信用社利益。其次,搞好部门协作,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对信用社的待处理变现的土地、房产等资产制定处置优惠政策,加大处置力度,有效改善信用社的信贷质量,壮大资金实力。第三,抓住清贷重点,对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贷款或为他人担保、介绍的贷款,以及有钱不还的逃、废、赖信用社债务的钉子户,建议政府采取停职停薪、组织谈话、行政处分、依法清收等措施进行清收;第四,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小组,多策并举进行清收;第五,将清贷工作列入各级行政部门领导的业绩考核中,确保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大幅下降。
(三)对县级联社的建议:
1、抓教育,建设强有力的队伍。一是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要求全体员工“工作主动到位,配合及时到位,补台自觉到位,提醒预防到位”,努力将职工队伍建成工作的队伍、团结的队伍、正派的队伍、高效的队伍。二是打造学习型组织。在全年工作中要将学习贯穿始终,引导全体人员,树立学习观念,形成学习习惯,逐步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氛围。如每月可确定一个主题或省联社提出的主要任务(主要措施、主要文件),抽出一天时间,不分岗位,进行全员讨论、全员学习、全员建议并及时将好的建议转化到工作决策中。三是联社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以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增进友谊,创造一流的团队精神。
2、转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凡是安保检查或财务、信贷等经营活动的审计之前,需做好内部培训工作。二是安保工作要适当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一些环节进行突击检查。三是审计工作,要树立“以我为主”和“小范围大举动”的观念,立足联社现有人员,加强审计之前的培训准备工作,由联社组织带头,做好分工,重点对特定的信用社展开“解剖麻雀式”的检查,重拳出击,坚持做到“违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有效树立联社审计权威。四是把工作重点转入督促各信用社落实上级联社精神上来,并按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3、勤下乡,深入了解基层情况。要做到三多:“多了解基层业务,多访问基层主任,多走访基层网点”,从中掌握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为行业管理和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4、多沟通,建立包社联系制度。为把包社联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成效,必须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入所包社指导工作,要认真做好调研笔记,在全面掌握基层社情况的基础上,切实帮助基层社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对本部门能解决的难题,及时给予解决;对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对需要提交领导研究解决的,及时反馈至领导研究解决,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举一反三,改进工作。要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在包点社探索、总结一些先进的做法和经验,以点带面进行推广,改进本部门各项工作。针对包点社存在的难题,要举一反三,点面兼顾,完善有关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三是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在深入包点社指导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定,轻车简从,雷厉风行,树立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服务形象。
5、严要求,对超负荷经营的信用社要增存压贷、只收不贷。严格禁止违规拆借资金,严格限制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和1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存贷比例必须控制在计划之内,同时,要下大力气清收旧贷,减小信贷风险,把清非任务落实到社、落实到人,切实抓好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压缩任务,并做好到、逾期贷款清收工作,防止前清后增,确保绝压。银监部门和县联社要监督执行,特别是要对不良贷款比例过高的社实行重点监控。
6、强素质,提高信贷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脱产学习、短期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培训工作,鼓励自学成才,解决相当多的信贷人员长期以来不懂企业财务、不会看企业报表、不会搞资信调查、不会搞信用评估、不会搞风险分析等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信贷人员整体素质。同时,对信用社员工实行考试、考评、考核“三考”制度,定编定岗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差者退,调动干部职工敬业爱岗争上游、尽职尽责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7、建立贷款补偿机制和存款风险保证机制。这两种机制能有效防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但具体办法有待研究。
㈢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成因和对策提纲
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这是我给你找的银行贷款的一些相对知识,你浏览的看一下《小怎众》,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银行贷款要担保人,需要的手续如下: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好不要选择没信用贷款公司。这类贷款一般都是那些没有保证的容易出事。
㈣ 谈一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强化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及清收盘活工作
这是一个比较大的课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
对于不良贷款的管理,个人认为:一是要建好台账;二是要做好保全工作,为以后的清收作准备;三是要加强动态管理,经常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对于清收与盘活,个人认为:一是要逐笔逐户分析成因,因人而异抓清收;二是要采取灵活的清收策略,面对现实,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对有偿还能力而缺乏偿还意愿的,以强硬的措施,直至依法起诉;四是对有偿还意愿但暂无偿还能力或能力不足的,在完善手续、资料的情况下,可部分收回,借新还旧,制订还款计划,盘活贷款。
㈤ 如何解决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过高状况
首先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这使得其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使得贷款的归还没有保障,是信贷不良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是农民自身信用观念淡薄,常常想方设法赖债不还,而且从地方政府到乡镇政府再到农村领导班子对于这种行为欠缺管理力度,大多听之任之,或是带头赖债,形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再次是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缺陷,金融机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以上这些都是形成农村信贷不良率过高的因素,而解决方案就是: 首先,深化产权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现行比较模糊的产权主体清晰化,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信贷风险。 其次呢是大力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产生法律意识,在自身上减少信贷不良的产生。
㈥ 不良贷款的现状分析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我国自2002年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478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95%,较二季度的4564亿元和0.94%均有小幅上升。
分机构来看,2012年前三季度不良贷款数据显示,除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保持下降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外资行在这三个季度内的不良贷款率均保持上升。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所有类别的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均保持上升。
具体分类来看,大型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307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股份制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74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7%,城市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42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5%,农村商业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48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5%,外资银行三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6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62%。
不良贷款出现反弹等原因,导致拨备覆盖率有所降低。三季度拨备覆盖率由二季度的290.18%微降至2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