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贷款买房吗
可以买房子啊(条件是必须提供一年以上,二年以内的税单或者社保)、贷款的话要提供收入证明、税单、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就行了,您想到郊区买房子,这个问的太笼统了,具体的要看哪个板块的!
外地人可以在上海买房子,但要提供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单或社会综合保险,贷款要有收入证明,远郊的房价1.2万/平左右
Ⅱ 我在外地工作,可以在上海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
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婚姻状况(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外地公司开具的证明可能需要提供税单,视银行的不同要求不同,有些不用提供税单,如果你是公务员就比较好办了,银行对于资料的信赖度会高些),身份证
其他的手续和上海人买房是一样的。
Ⅲ 使用上海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可以吗
1、首先要确认两地是否能够互认公积金异地购房。
2、如果确认,需要在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一份异地缴存公积金证明和一份最近12个月的缴存明细,切记需要盖章;
3、还需要找到可以接受异地公积金购房的楼盘,找到后先交房子的首付款(这个时候得到的是首付款票据,不是购房合同),接下来准备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大概有收入证明(在单位开)、婚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劳务关系(公司开)、征信报告(各大城市的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和前面开具的两份公积金的材料等,其他材料每个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4、材料齐全后,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每个城市审批表的细节,补充相应的材料,大多都是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一类的;
5、签购房合同,也可采用邮递的方式,这个上面除了签字,还要盖私章,一式六份,如果不是面签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份合同的内容,有疑问弄清楚再签字,完成后邮递给顾问,接下来就等待银行和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签;
6、面签:面签是必须本人到场的,如果是夫妻,那么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委托。面签除了确认你本人的购房意愿,还签贷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
7、最后就是等待放款通知,放款时间一般在面签后1-4个月左右,放款后,取回你的购房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据、抵押合同和公积金使用情况的回执单,必须注意的是该通知单应该交给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切勿丢失,其它材料自己保存。
Ⅳ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可以贷款吗,怎样贷款
你用你购买的房子做抵押,不需要本地担保人。
如果你是买一手房没问题,但二手房可能贷款有问题,一般银行不对贷给房价在40万以下的借款人的,当然是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做法。
Ⅳ 在上海买房,可以在外地的银行申请纯商业贷款吗
可以。
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上海可不可以用在外地的两套房子做抵押在上海贷款买房子呢
应该要在辽宁当地把房子抵押贷款,然后把贷款的钱打到你上海的帐户上来,做为你在上海买房的首付.
Ⅶ 上海买房可以异地贷款吗
若准备通过招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通过房产所在城市提出申请。
Ⅷ 在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异地购房提供材料可提取。
提取流程:
1、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上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确认你的申请所述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老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资料,工作人员会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上海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本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劳动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地资源、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基础上浮动确定。每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由市公积金管委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全面、准确掌握单位及其职工的相关信息,督促单位依法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注销等手续。
工商、劳动保障和统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单位及其职工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和转移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