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湖北省房产新政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915/180620296892.shtml
鄂建〔2014〕1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构建符合湖北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高端放开、中端支持、低端保障”,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场分类调控
(一)各地政府要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二)武汉市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放开住房限购等政策,稳定市场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其他市、县要控制商品住房新开发总量,避免新建商品住房集中过度投放,保持市场平稳。商品住房库存较大,库存消化超过24个月的市、县,要及时修订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调减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调结构,去库存。
(三)各地要加强市场需求研判,合理把握住房用地供应节奏和总量平衡,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管控好土地供应闸门。
二、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四)认真落实国家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各类优惠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上给予优惠支持。居民家庭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 住房,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 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 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五)认真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购房人依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对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在鄂投资机构派驻人员、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村转移人口、大学毕业生等,在我省城镇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政策优惠。
三、改进住房供应方式
(六)认真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市场,确保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高端需求,实行优质优价。
(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住房、先租后售等方式运营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托管业务;引入基金或民间投资收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租赁房源向市场租赁或向保障对象配租。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八)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鼓励各地根据住房保障实际,通过政府收储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探索将社会存量房源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 房体系,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有稳定就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九)各地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规模,充分发挥国开行贷款引导示范作用。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可作为项目 资本金注入到市县政府融资平台,放大资金效应。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各地可采取政府收储、集体议价、公开竞价收储 商品房及搭建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货币化安置。实行货币补偿的,可以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十)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各地要积极探索,通过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实行共有产权,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中实施共有产权,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共有产权住房, 改经济适用住房为共有产权住房,切实解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对纳入公共住房管理的共有产权住房,参照公共 租赁住房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租金补贴。
四、发挥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
(十一)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留足贷款规模;对已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项目,要保证项目贷款需求,确保项目顺利竣工;对在建普通商品住房开发 项目,要满足合理资金需求,提高开发贷款授信、放款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放款条件的开发贷款,要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各商业银行要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快受理、审批和发放,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要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放款。支持异地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各地要改进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十三)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通过招标确定,各地要将支持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购房情况,与选择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相挂钩。公积金存储银行对同时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要对商业贷款部分予以基准利率下浮优惠。
(十四)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简化公积金业务手续,改进担保、抵押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对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各地要认真贯彻《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确保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
(十五)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每月可直接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
五、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十六)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优化投资地域分布,调整开发类型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推行A级住宅性能 认定,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积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
(十七)鼓励发展现代住宅产业,出台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建立住宅产业化基地,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八)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登记办证等环节,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透明、简化程序、提质提效、搞好服务。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九)加快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加强对涉房民间融资监管,司法部门与金融部门、住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涉 房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和改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批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建立 项目用地竣工核验制度,约束土地利用违规违约行为。严厉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
(二十)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各类媒体要准确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于造谣、传谣、炒作不实信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市、县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5日
抄送: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
㈡ 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正在酝酿
有钱人买多套房的现象很普遍,但是在社会基层的普通老百姓买一套房都成为了困难。为此,有些地方的政府提倡了施行关于购买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的政策,下面快来随搜狐焦点网小编一起来围观围观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酝酿中
芜湖房地产“救市”政策3天后被叫停,原本对今年政策松动有所期盼的地产界顿时被浇了一盆冷水。
但即便如此,地方对于楼市的托底企图一直暗潮涌动。芜湖之后,广东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由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成为首个放宽限价令的城市。与此同时,个别地方对限购令的变相放松传言也此起彼伏。
2月7日之时,央行公布,2012年将首次置业家庭信贷需求列入重点关注领域,这使得金融领域对于首套房利率的放松已经在政策上开了绿灯。
“我们在春节后对上海的各大银行系统进行过了解,大致有三成的银行对首套房的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回归到基准利率上。”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表示。不单是在上海,其他省市也有诸多银行下调首套房利率标准的信息。
不但是在首套房利率上,首套房首付比例也成为地方房地产政策的突破口,2月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福建省将落实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1、首套房首付比例
2月9日,福建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尧介绍,首套房优惠政策的落实并不意味着“楼市松绑”,福建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楼市差别化的信贷政策、税收政策和部分城市的限购政策仍将继续执行。
与此同时,福州、厦门两地仍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二套房及以上的信贷利率仍将按以往标准执行。据悉,福建省住建厅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工作。
目前,福建的房地产市场在政策的抑制下,一度陷入深度调整之中,福建住建厅信息显示,2011年福建房价总体平稳,三季度起价格有所松动,部分城市房价有所松动。新浪乐居福州站的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一周(2月6日-12日)福建省会福州住宅成交182套,环比下降7.14%,即便开春,楼市依旧未见回暖。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表示,福建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优惠政策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实,但是这个推行开来的话,可能也会遭致不同意见,各个地方想模仿这一政策恐怕难度也比较大。
“但是若将银行的贷款利率下调,这个就比较好操作,也符合中央的政策意图,”黄河滔认为。
7日央行发布信息显示,要满足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这是央行继住建部之后再次释放满足首套房需求的信号。此前,央行在广西南宁召开的2012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座谈会上,央行行长助理郭庆平指出,2012年金融市场工作要围绕“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和稳健货币政策基本要求展开。在房贷方面,继续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切实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金融服务,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满足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
住建部也曾在2011年底表示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
住建部和央行连续释放满足首套房贷款需求的信号之下,市场对于首套房利率放开的预期也在增加。
2、地方银行系统逐渐放开
在上海,政府对于坚持楼市调控的声音正在逐渐“式微”。
在1月中旬上海两会上,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今年上海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大普通商品房供应,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实现全年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
彼时韩正指出,“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住宅价格太高,今年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减、政策不变,要继续加大力度。上海还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而到了2月上海的政府工作会议上,部署的23项今年重点工作大纲之中,没有出现房价或者调控字眼。
而在央行的工作会议发出微调信贷支持首套房政策后,目前上海诸多银行已经做出了利率上的调整。据悉,目前国有四大行上海分行和一些股份制银行的上海分行已经逐步开始松开首套房利率政策,知情人士透露,有些银行甚至打出了利率9折的优惠。
不独上海,在江苏省会南京,一些银行也打出了利率折扣,南京一家品牌中介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部分的外资银行,也有条件地给出了9.5折的优惠措施。如果对方是公务员、大型国有企业职工等,银行可以给这些首套房购房者提供9.5折优惠。
中原地产人士指出,目前北京市场对于首套房各家银行均可以执行基准,少部分银行针对部分客户再次出现了9.5折及9折的优惠。其表示,目前房贷的基准利率为7.05%,3年期的定存利率为5%,5年期的定存利率为5.5%,如果执行8.5折贷款利率,执行的利率为5.99%,基本接近银行的定存利率。
“还有现在贷款可能比去年好贷很多,去年由于资金紧张,银行要求很高,很多购房者对银行递交了买房申请后,可能要三四个月贷款才能批下来,而今年目前的情况是,银行对于申请的审批提速了,有时候一个月就可以下来了。”上海一家楼盘销售人士对记者表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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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现在首套房,房贷利率多少
目前五年期以上的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是4.9%,首套房贷款利率会上浮10%-20%,二套房贷款利率会上浮20%-30%,具体的利率上浮标准根据借款人的征信、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及银行贷款政策的不同上浮的标准也不同。
五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是3.25%,首套房公积金未使用过可享受基准利率,公积金使用过已结清第二次使用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祝您生活愉快!
㈣ 首套房子的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
2017年首套房的商业贷款多数银行都有一定下浮
以下为2017年2月最新贷款基准利息表
总结:各地银行贷款政策有所不同,具体细节建议咨询当地银行了解
㈤ 目前首套房房贷利率事多少怎么算
2019年首套房贷,央行基准利率是4.35%;一年至五年,包括五年的中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4.9%。
如果是个人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包括五年的中短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2.75%;
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央行基准利率是3.25%。
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10%,指的就是在央行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般房贷都是五年以上的长期贷款,上浮10%后房贷利率=4.9%×(1+10%)=5.39%。
同理,某地区*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打八折,指的是该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是4.9%×80%=3.92%.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可能都有所差别,目前商业贷款首套房房贷利率普遍上浮5%到20%,具体看各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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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现在最新政策的国家规定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如果是招行贷款,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目前房贷的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