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向宣威市落水镇农村信用社贷款
创业货或农村种植养殖贷,凭身份证可到当地信用社申请。扶贫货凭当地政府证明申请。消费贷要有抵押和收入证明。目前货款倾向扶贫创业。
2. 农村信用社贷款需要条件以及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贷款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活期存款账户,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保证、抵(质)押担保;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除符合上述条件外,不得用于以下用途: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列入我行社限制类、淘汰类客户的经营;资本市场投资;清偿不良金融债务。
二、贷款流程:
(1)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贷款人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一般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信用额度。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
(4)借款申请。申请贷款时,持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随后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宣威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扩展阅读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3. 云南农村信用社农民怎么贷款
农村信用社是可以办理的,第一有一定的固定资金,或者你是用资金做什么,你平时的收入等原应来决定是否可以给你办理。最好是去当地的营业厅咨询相关的问题。
4.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贷款所需资料,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房产的产权证。
(4)宣威市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扩展阅读
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5.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18到65周岁,贷款期限+年龄≤65岁,户籍所在地、固定住所过固定经营场所带贷款人服务辖区内,信用记录良好,有稳定收入来源,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6. 宣威农村信用社贷款十万,一年利息是多少
一年利息3362元,
计算结果
月均还款: 8613.54 元
支付利息: 3362.47 元
还款总额: 103362.47 元
7. 云南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以云南农村信用社农户流动资金贷款为例:
一、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年检、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卡;
3、借款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规;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
5、企业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8、符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其他有关贷款政策要求。
二、提交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
3、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证明等。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对贷款事项进行审查、审批;
3、双方签署信贷合同;
4、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请;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提款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用款规定的由借款人进行自主支付或委托支付。
一、贷款种类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一次核定、在约定的期限及限额内随借随还、可循环使用的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利率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规定,按农村信用社法人经营机构的贷款定价办法合理确定。
三、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适用客户
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