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变
下面我们根据之前的农村宅基地改革政策来预算2017年国家将在宅基地方面有哪些改革呢?
1、新版土地管理法修订稿的启动时间:最快2017年底。因为中央新提出的土地改革要求的试点2017年才能完成,相关的试点经验最快也要2017年总结完毕。
2、新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幅度:比较大。新版修改将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来“大修”。
3、农村宅基地将允许固定范围内的有偿转让。固定范围如何理解?首先是村内,其次,你懂的。改革从来都是逐步扩大范围滴。如果还不明白,请参照广东和浙江。
4、农村宅基地自愿且有偿退出制度全面推广。由于以前宅基地占有和使用均是无偿的,那怕你有了多处宅基地,空置也不能给其他村民,这样宅基地利用效率极低,并且后来人没有宅基地可以分了。自愿有偿退出,成为唯一选择。
5、农村超占和多处宅基地无偿永久使用宣告终结。超占和多占的宅基地将会收费,具体费用多少,各省市自定。
6、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力将下发,目测到乡镇或村一级。新的宅基地审批权将下发,反正都是存量的宅基地,只要不需要新占农田,那就无需到县里审批,村里就能把这事给办利索喽。
7、农村宅基地免费申请将全面终结。宅基地作为农民的一份财产,及时收归集体后,也不会免费给村民用了,目前很多地方新申请宅基地已经需要拿出一笔不小的费用了,但国家层面还没正式认可这个制度,将来会推广。
8、农村翻建新房将无需审批。将从地方基层政府回收审批权力,原址翻盖新房将不再审批,农户自家决定即可。
9、农村宅基地将可以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目前政策在试点,后期必将全面推广,越靠近城区,宅基地价值越高。
② 农村宅基地建房违法吗
1、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
这种情况就是翻盖旧房子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2、重申宅基地建房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
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对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
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自愿放弃建房资格或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和奖励。
根据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农村房屋建设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具体的制度性规范,所以,农民盖房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今年,在我国有的省份已经开始了农村房屋管理办法的试点,相信未来定会推向全国。
根据政策规定,以下情况的农民将会失去在农村建房的资格。
1、农民违规选址建房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民只能在村集体分配给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由于管理和监督的疏漏,很多农民自行选址建房,然后才去村委补办手续;还有的农民竟然把农业生产用地当作了宅基地使用;甚至有的农民会违规占用水源用地和公路用地建房。随着新政策的强力落实,这类行为在今年将会被坚决制止,而且这些农民以后想要在农村申请宅基地,手续也会变得异常严苛。
2、农民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的
绝大多数的农民会选择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但是,在盖房前,也须有乡镇一级的政府进行规划和审核,通过后才能盖。未取得审核证书的,今年将一律停工。
3、农民房屋建设不符合设计规范的
为了保证兴建房屋的安全系数,国家对农村房屋进行严格把关,这是最引人关注的,这说明国家真正的把咱农民的安全生活和生产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所以,咱农民一定要理解国家的苦心,不要一味的抱怨手续的繁琐。
4、农民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不准再建房
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农民在农村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已经影响到农村均衡发展的战略实施。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对于农村这种现象的限制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这是一件让人振奋的消息。
未来在农村建造房屋是越来越难了,涉及到的规定有很多,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也会变得难上加难,农村寸土寸金,用地紧张,对于违规的房子坚决依法处置,因此一户一宅的标准绝对不能逾越。
2017年两会上,对宅基地的讨论十分激烈,其中不乏扩大宅基地流转范围,流转部分宅基地增加农民收入等呼声,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被我国《物权法》认定为用益物权,理应具有与城市国有宅基地同等的权能,应允许农村居民的住房,连同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出租、抵押并转让给城市居民,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③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在试点地区名单中的地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因此,在此期限内,试点地区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可以依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二条“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试点以外的地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④ 本人已有农村宅基地,再购房算二套房吗
不算。如果是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子,是没有商品房产权证的。所以,只要符合限购条件,没有其他商品房产,购买商品房是不算二套房的。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同时,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4)2017农村宅基地贷款扩展阅读: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⑤ 农村宅基地是怎样收税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相关土地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宅基地成了农民手中的金疙瘩。然而,农村宅基地违规建造的情况却屡见不鲜,为了保障农民利益的公平,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整治农村宅基地违规“多占多得”的情况,2017年这几类宅基地就要为其违规行为缴税↓↓
①违法占用耕地要交税
2017年国家出台了耕地占用税,占用农业用地从事非农业建造,以及在村团体耕地上建房等违法占用等地的做法,是要交纳耕地占用税的。
对于违法用地问题,国家开始严查农村违法用地,今后,违法多发、日常执法薄弱的地区,将成为重点监管地区。
注:不合法占用耕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阅、挂号、核发证书、承认土地使用权,而占用耕地的做法。违法占用耕地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②超占宅基地要收费
在新一轮的土地确权中,对于超占的部分所实施的原则上是不予确权的,只能在确权证书上予以标注说明。目前有部分地区,对于超面积的宅基地,实行征税的形式。据了解,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各地的缴费标准也不相同。
③一户多宅的情况
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针对一户多宅,乱占用土地,国家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的处理是不予确权,结果就是如果土地被征收,会得不到拆迁补偿费。未来,超额的宅基地可能会被回收。
⑥ 2017农村宅基地贷款
宅基地是指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村民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辅助用房、沼气池、小庭院等)的集体所有土地。进一步讲,宅基地是指仅限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农村宅基地包括已经建了房屋的土地和房屋已搬迁后遗留的土地以及已经依法批准用于建房用的土地,如农民的住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的用地。
⑦ 2017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有哪些
2017年农民必知的土地政策有哪些?
①土地确权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国家提出,确保到2018年底,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②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均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
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
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市、区)地区。
④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
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现在,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
⑤“土十条”出台,让农村土地更好
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提出十个具体举措,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
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
2017年新政策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①土地确权完成后,再申请土地的难度上升
众所周知,土地确权的目的是为了三权分置,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部分地区的农民已经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许可证。然而,现在全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土地资源都比较紧张,很少预留机动地,而且没有一定的流转机制,所以土地确权后,农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申请到土地的机会,因为
②土地价值有望大幅提升
依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将会与国有土地一样同等入市了,届时农村的集体土地的价值将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农民因此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福利。
③退出宅基地补偿可能会有所提高
现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农村形成大量的空余或闲置宅基地,如果这些宅基地得不到合理利用,就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随着2017年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多个地方将会把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同时提升退出农民的补偿金额。
⑧ 2017农村宅基地可向银行贷款吗
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农房(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以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
⑨ 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主人家不管咋个办
1、新版土地管理法修订稿的启动时间:最快2017年底。因为中央新提出的土地改革要求的试点2017年才能完成,相关的试点经验最快也要2017年总结完毕。
2、新版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幅度:比较大。新版修改将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来“大修”。
3、农村宅基地将允许固定范围内的有偿转让。固定范围如何理解?首先是村内,其次,你懂的。改革从来都是逐步扩大范围滴。如果还不明白,请参照广东和浙江。
4、农村宅基地自愿且有偿退出制度全面推广。由于以前宅基地占有和使用均是无偿的,那怕你有了多处宅基地,空置也不能给其他村民,这样宅基地利用效率极低,并且后来人没有宅基地可以分了。自愿有偿退出,成为唯一选择。
5、农村超占和多处宅基地无偿永久使用宣告终结。超占和多占的宅基地将会收费,具体费用多少,各省市自定。
6、农村宅基地审批权力将下发,目测到乡镇或村一级。新的宅基地审批权将下发,反正都是存量的宅基地,只要不需要新占农田,那就无需到县里审批,村里就能把这事给办利索喽。
7、农村宅基地免费申请将全面终结。宅基地作为农民的一份财产,及时收归集体后,也不会免费给村民用了,目前很多地方新申请宅基地已经需要拿出一笔不小的费用了,但国家层面还没正式认可这个制度,将来会推广。
8、农村翻建新房将无需审批。将从地方基层政府回收审批权力,原址翻盖新房将不再审批,农户自家决定即可。
9、农村宅基地将可以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目前政策在试点,后期必将全面推广,越靠近城区,宅基地价值越高。
1、规划性回收
这种回收是由于政府规划新农村的时候把这种宅基地规划为公用地或者是公共措施用地,这时候你的宅基地就可能会被回收,不过政府会对房屋作出补偿。
2、荒废的宅基地
如今提倡资源合理利用,如果你的宅基地长年不建设,你在城市里买了房子并且已经落户,自愿退出了农业户口,那么你在农村那些荒废的宅基地就很有可能被集体回收或者政府性征用。
3、非法使用宅基地
近年来,由于农村规划投入少,个别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种种乱象。一是同村村民,在办理审批及监管中,宅基地标准不同,而且存在村民自由建房、少批多占、一户多宅等问题。二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等情况。三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出现这些情况,宅基地是要被回收的。
随着宅基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农村的宅基地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希望通过改革,能够让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为农民带来更好的生活。农民朋友也要多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免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