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农村土地“两权”抵贷和“三权”分置究竟是咋回事
——聚土回答
首先是三权分置,是针对土地之前的两权,即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属于村民,在三权分置的情况下,即将承包经营权分置成为承包权金和经营权,承包权属于村民,经营权成为了村民可以流转的权属。
两权分置,是指在农村土地改革情况下,农民在拥有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情况下,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房屋财产权的情况下,可以将这两个权属进行抵押贷款。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贰』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怎么看
1、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
3、你可以这么理解:土地是集体的所有的,集体承包给你,你有了承包经营权,你又可以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别人就有了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
4、但是你同时还保留了土地的承包权,确权的时候,土地还是确给你的。当你的承包期到了之后,集体又再可以把这块土地进行重新分配发包。
『叁』 什么是农村“三权”抵押融资
三权”抵押贷款是农户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权和林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
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对于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解决农村融资瓶颈,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设立贷款基金,规避贷款风险
首先要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让金融机构“不畏贷”“想贷”“积极贷”。努力与政府沟通,希望由政府出资设立“农村信贷风险代偿基金”,由政府承诺按照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设立代偿基金,在出现坏账时予以一定比例的政府补偿,分担银行信贷风险。即当农民贷款出现损失并经确认后,由银行和代偿基金按比例分担损失。还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引入担保或保险机构,构建“代偿基金+银行+担保(保险)”风险共担体,进一步分散信贷风险。让金融机构放下“前怕狼,后怕虎”的思想负担,由“畏贷”转变为“积极贷”,真正达到缓解农村产业融资难的目的。
(二)建立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和确权管理机构
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投资成立“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提供评估服务,简化环节简化手续,对农村土地进行快速权威评估。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银行、财政、农办、房管、国土、规划、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流程,明确房产、土地部门负责房产、土地确权办证和抵押登记。
(三)加大此类产权流转市场建设
各镇成立土地流转中心,保证区域范围内产权流转并负责土地承包确权办证和质押登记。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经农村住房抵押和流转的书面承诺后,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当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时,其用于抵押的房产可以在本市一定范围内流转变现,由此促进银行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行。随着一系列举措的出台,推动农村集团土地房产及承包地经营权的市场流转,使此类产权能够正常在本市辖区内流转交易,将农村此类睡眠资产盘活。
(四)加大宣传,消除顾虑
针对多数农户“怕贷”的思想,建议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大“三权”抵押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的改革制度。可以开展“三权”抵押政策“进村入乡”活动,力求将政策讲明说透,让农户贷得安心,用得放心。
总之,“三权”抵押贷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它在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拉动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维护金融秩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
『肆』 农村自家的土地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提问的内容属于《民法典》物权编禁止抵押的内容。
一、《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可见,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在一般情况下都不允许被抵押。
二、《民法典》颁布后,对于禁止抵押的事物范围有所缩小,其中之一便表现在“耕地”上,《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相较之下将“耕地”的限制解除。主要原因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一系列放松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进入担保领域的政策文件出现,体现在民法典上便是“耕地”的限制放松以及但书条款的继续存在。因此,农村自家的土地需要确定性质,是自留地、宅基地还是耕地,若为耕地,《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后,第47条增设:“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进行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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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2020年后农村宅基地将迎来新机遇,“1转1入1抵押”是什么意思
千百年来,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法宝,是他们最珍贵的财富,是农民兄弟最基本生活的保障,是吃饭的饭碗。
而党中央也一直在为农民着想,为农民谋福利,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包括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一系列利民政策法规。
近期国家更进一步将土改工作推向高潮,如土地确权、三权分置等等。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94%的家庭拿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也将在2020年年底收官,到2020年底大部分家庭都能拿到一本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了。
“一抵押”——可用农民住房财产权进行抵押贷款
宅基地“1抵”就是指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以前大家只听说城里的商品房有产权证,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大家一定很羡慕。
有了新不动产权证后,农民住房财产权也可进行抵押贷款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这样的话,农民朋友如果想做生意,搞养殖,或者婚丧嫁娶资金紧张的时候,就不用发愁了。
『陆』 浙江颁发首批宅基地三权分置证书可以转让吗
湖州7月1日消息,“以前不敢的,现在有了法律保护,拿着这本证心里踏实。”德清县二都村农户章连根拿到不动产权证笑盈盈感慨道。30日,浙江德清县举行首批宅基地“三权分置”签约发证现场会,这是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颁发的第一批宅基地“三权分置”证书。
因为工作原因搬离原住处,早在两年前章连根就想置换这份“闲置财产”。在县域改革的“先发地”――德清经历试点后,他将自己的空房20年期限使用权转让给了德清县下属街道用作民宿经营,让自己的房屋成功“流转”起来。
“此次颁证是对‘三权分置’改革进行一次大胆探索,改革盘活一批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民宿经济、乡村振兴得以更好更快发展,扫除了土地政策上的法律障碍,提高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标志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再迈出坚实的一步。”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邱芳荣如是评价。
来源:中国新闻网
『柒』 流转土地抵押贷款可以吗
农村土地改革实行三权分置,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流转是流转的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经营权。
在以前,规定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的,包括自留地,耕地,宅基地等等,但是随着土地改革和近年来土地流转的不断发展,规定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家庭承包集体土地使用权及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均可设定抵押,地上设施可一并抵押。
在普通银行,将流转土地作为抵押贷款,在规定范围内,只要审核通过,符合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种养殖规模,经营流水,经营年限)能达到要求,是可以申请贷款的,而且在现在的市场上有不少农业贷款金融机构和平台,甚至可以无抵押贷款,这些都可以去了解下。
如果实在是不清楚,还可以去到当地政府相关机构,或者相关银行问一问。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捌』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 2012年,名称由浙江德清农村合作银行变更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农村合作银行前身为德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2年6月26日,公司名称由"浙江德清农村合作银行"变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贤军
成立时间:2008-08-21
注册资本:80850.0005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52100001782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沈长圩街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