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第二套房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请问这个算是第二套房吗,首付利率有什么变化吗
算二套房。首套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并且首付比例不变,依旧是总放款20%。
首付比例: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套房商业贷款未还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最低首付比例为20% 。
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4平(含144),购买二套房建筑面积大于144平,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小于144平(含144)首付比例不低于2成;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则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注:一些城市为140平)
贷款政策: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办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3、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 第一套房全款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即使你第一套有贷款,只要不是公积金,还是可以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产的
3. 请问第一套房全款,第二套房用公积金有限制吗
这个肯定有,住房公积金,只限首套房贷,你都有钱买房了,公积金利率是非常低的。你可以买第二房可以向银贷款,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了。特殊情况就不知道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4. 名下有一套房 买第二套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名下有一套房,再买第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第一套房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比例。单笔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最高比例(含转按揭贷款)按照家庭已有住房套数区别设定。
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家庭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60%;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一套房全款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3个条件认定:
1、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含县区,不含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含县区)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2、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3、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过时降低相应贷款金额。
5. 全款一套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虽然你名下有一套房,但是你没有贷款记录,所以再次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会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来执行,即首付不低于30%,利率为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