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贷月供贷是什么意思
按月还本金和利息,房贷一般采用的是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在贷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等额本息每月还款月供总金额不变,其中本金部分逐月递增,利息部分逐月递减,还款压力相对来说会比较小;等额本金每月月供总额逐月递减,本金每月不变,刚开始还款利息比较多,还款压力相对比较大,但总体会比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节省一些利息。
② 房贷申请次贷人这种情况能下来吗
1、主贷和次贷在公积金还款上有差别。扣款顺序是:主贷人的基本账户→主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如有)→次贷人的基本账户→次贷人的补充公积金账户。
2、不论是不是主贷人,只要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就有偿还房贷的义务。这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3、收入高的,收入稳定的来做主贷人,更容易通过贷款审批。此外,主贷人不要有什么太多的信用不良记录,不然这个贷款审核就可能被卡住。
4、一般主贷人和次贷人各占房产的50%,等于房子有2个房主, 其中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出售,房子是不能上市成交的。
5、如果夫妻一旦离婚,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这个时候另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这是对住房贷款极大的误解。
(2)总房贷月供贷款怎么找辅助人扩展阅读
小高与小顾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不久后,因感情破裂而分手。房子怎么处理,却成了一件麻烦事。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妥善审结了这起房屋纠纷,公平地算清了这笔“感情账””。
2010年,正处于恋爱期间的小高与小顾以12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小高先期支付了26万余元购房首付,并与小顾一同向银行申请了90余万元贷款。
可就在购房后不久,两人却因感情破裂而分手。新房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一直处于空置状态。双方就房屋分割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小高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该房屋的预告登记虽记载权利人为小高、小顾,共有人及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但双方在预售合同中并未约定共有的性质,该房屋目前也未办理产权登记。
且小高与小顾之间不具有家庭关系,因此认定双方对于共有的性质约定不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房屋为小高、小顾双方按份共有。
该房屋购买时,双方为恋爱关系,现双方关系破裂,共有该房屋的基础丧失,因此小高、小顾要求分割房屋的权利义务,法院予以支持。根据法律规定,对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各自的出资额确定。
本案中,从双方出资情况来看,小高对于房屋的贡献大于小顾,且自2011年11月起,房屋贷款均由小高一人偿还,因此确定房屋的权利义务归小高所有,小高应根据出资比例给予小顾相应份额的折价款。
由于该房屋尚有贷款未偿还,故应以房屋价值与贷款余额的差额为基础,考虑双方各自偿还的贷款本金及支付的首付款计算出资比例予以分割。小高同意给付的2万2千余元已高于小顾根据出资本金可获得的折价款,因此法院予以照准。
最终,法院判决小高、小顾与房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义务由小高享有,贷款由小高归还,小高应向小顾支付房屋折价款2万2千余元。
针对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房,之后又因双方分手而引发的房屋所涉权利、义务分割问题,有几个容易产生误解,需要引起注意的地方。
一、关于双方的共有关系
诉讼中当事人往往以房屋系双方共同共有为由,要求照此方式进行分割。我国《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上述案例中涉案房屋的预告登记虽为男、女双方共同共有,但双方在预售合同中并未约定共有的性质、房屋直至诉讼时也未办理产权登记,因此双方对于共有的性质约定不明确,且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家庭关系,因此应认定涉案房屋为双方按份共有。
若已登记为共同共有,但因双方恋爱失败未能实现婚姻关系,购买婚房用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不能实现,可认为共有基础丧失,法院也准予分割。
二、关于分割的对象
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都是要求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但是分割房屋产权的前提是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
在上述案例中,买受人实际尚未办理产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法分割房屋产权,只能对涉案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进行分割。
即由一方继受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从而可以在今后独立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获得独立的房屋产权。同时合同权利、义务继受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三、关于分割的其他必要条件
当事人往往以为只要男、女双方就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即可,事实上,对于涉及贷款的房屋,除购房人内部同意分割外,还需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合同相对方开发商的同意。
在双方共同作为贷款人的情况下,一旦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分割,一方将不再承担还款义务,此时银行需要就另一方的贷款资质进行重新评定。因此法院在案件处理时需要征询银行是否同意由合同继受方独自偿还贷款的意见。
此外,由于分割涉及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主体的调整,后续办理房屋产证时也需房产开放商予以配合,因此在案件处理中还应当征询合同相对方即房产开发商的意见。
四、关于折价款的计算
我国《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误区,即认为归还的贷款利息也应当视作出资,但事实上利息并非出资,应视为一种融资成本。
假设双方购买一售价200万的房屋,一方以100万现金形式支付首付,剩余100万由另一方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虽然支付按揭贷款的一方实际需要支出的本息远远不止100万,但在认定双方出资时,仍认为双方各出资一半。
③ 当还款人打不起月供时辅助贷款人怎么解除辅助身份
当还款人打不起月供的时候,辅助贷款人想要解除辅助身份的话是不可以的,因为你是担保人的身份,他还不了款的话,你就有还款的义务。
④ 想帮别人还房贷又不想他知道怎么操作
如果你想帮别人还房贷的话,那么就把还房贷的钱给对方,让对方直接存到还款卡里就可以,如果你不想让他知道,还想帮他还房贷,这个是不能做到。
按照贷款合同还款。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是贷款中常见的还款方式。可是还款方式哪种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目前还款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一、等额本息
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计算出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再用确定的还款额减去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还款额,下一月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这类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如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指将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减少而递减。这种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如营运类汽车贷款,因为所购新车开始投入运营时,维修保养费少,收入较大,而后会随车辆的营运而费用增多,收入会递减,这与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相吻合。这种方式也适用于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如果借款人是优质客户,贷款减少,利息也减少,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收入;
(2)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三、先息后本
每个月只支付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1.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很少现金流的借款人,如企业经营、工程、种植业和养殖业。
2.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3.缺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后期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大。如果资金链断掉无法如期还款,很有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
四、随借随还
在一段时间内,贷款机构给借款人一个最高授信额度,在这个时间段内,借款人可在最高授信额度内随时得到贷款,也可随时归还。
1.适用范围:适宜在将来的一个时间段内现金流不确定或不固定的借款人。
2.优点: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借款随时还款,方便灵活,简化了手续。
3.缺点:由于在授信期限内一般不做贷款风险评估,当借款人情况发生变化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仍会给予贷款,增加了贷款的风险性。所以这类贷款需要做好贷后检查工作,或是在每次贷款前做一次简化评估。
每种还款方式都有优劣势,在选择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资金安排为依据,没有最优,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同时也要考虑自身能够操作的贷款产品,不能一味的认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银行贷款都是有相应的审核基础。
⑤ 房贷主贷款人可以更改吗
若您办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涉及第三方担保的,还应征得第三方保证人同意。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⑥ 添加"共同贷款人" 可申请到更多的房贷
首付比例的进一步减调,减轻了家庭总体开支压力,但也意味着需要向银行借贷更多的资金。对于很多年轻置业者或者新婚不久的夫妇来说,工资收入水平有限,本想通过住房贷款一步到位购置一套大户型似乎成为“奢望”。
为了帮助这部分置业者解决贷款难问题,各大银行在操作房贷时开始允许单身或者夫妻一方的父母为共同贷款人,以便能够申请到预期贷款额度,然而即便启
用“共同贷款人”这份福利,购房者在签订贷款协议时,依旧有不少“门道”需要我们多加注意。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涨涨知识吧!
添加父母为共同贷款人 可提高贷款总额度
提到“共同贷款人”这个概念,或许很多年轻置业者并不了解,一般普遍认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谁才能办理贷款,在青工作的内蒙古小伙小高曾经也是这么
想的。几个月前在李沧区购置了一套二手房,除去首付款后高先生预备贷款70万、按揭20年,如此计算,平均每月还款额度为4300元左右。按照相关规定,
高先生个人月收入必须达到8600元,才能保证银行放款。然而,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小高,月收入只有4500元,贷款难度大,为了能顺利贷款,小高选择
拉长按揭期数,由20年增加至30年。如此一来,每月还款额减少了,但总利息却多了近20万元。
对于工资水平一般的高先生来说,多支付的20万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实际买房过程中,与高先生相同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不添加共同贷款人,在买房问题上,要么就需增加首付比例,要么就需要还上更多的贷款利息。不管哪种方式,都将要让买房人承担更大的负担。
小编走访了解,无论新建住宅项目还是二手房交易买卖中,一般相关的合作银行都会允许在工资收入达不到贷款额度时,可申请“共同贷款人”,如此以来,将有效帮助资金不充足的购房者。
各银行共同贷款政策不一 贷款人可“按需选银行”
虽然银行方面可以允许单身或夫妻一方父母作为共同贷款人,但记者采访了解到,每家银行的共同贷款人政策却略有不同,购房者还是需要按照自身需求,选择更适合自己的银行办理贷款。就目前记者采访到的多家银行中,对于共同贷款人方面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父母作为共同贷款人时,视情况而定取所有共同贷款人年龄最大的为评核标准,也就意味着贷款年限将缩短,但所支付的总利息自然也会少很多。举例
说明,小王和爱人看中一套总价在280万的三居房,在原有全款购置的住房不卖的情况下,首付款只能支付90万左右,两人的父亲参与作为共同贷款人时共贷款
190万,银行最多允许贷款人的还款年限为22年。如此计算,每月还款额度为1万元左右,但比预期少支付约27万利息。
除此之外,有些银行执行另一种共同贷款政策:视情况而定取所有共同贷款人中年龄最小的为评核标准。该类政策既可保证逾期贷款额度,也能拉长贷款年限,但美中不足的是,还款利息或将增多。同样以小王贷款190万为例,还款年限可增加到30年,每月还款额度可降至9300元。
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贷款人可以按照贷款人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银行合作,但是如果想要提前还款的话,选择贷款年限更长的更合算。
“主贷”需填写高收入者 征信最好提前查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共同还款人的限制比较多,比如共同还款人不仅要求是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是抵押贷款房产的所有者之一,其中父
母的年龄女性不得超过65岁,男性不得超过70岁。既然是共同贷款人,当然也分“主贷”和“参贷”,一般情况下,“主贷”要选择共同贷款者当中收入最高且
稳定的,以便能够贷出更多的额度。
另外,一定要在预备买房置业之前,查清楚自己的征信记录,特别是“主贷”的征信问题,这将直接关系到银行能否放款,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贷款的还要支付购房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所以,如果是选择共同贷款时,所有贷款人事先都需要查询自己的征信,才是最为稳妥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⑦ 我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做别人的辅助还款人吗
可以做别人的辅助还款,前提条件,你前期公积金贷款月收入大于月还款2备还要多,多多少就除以2就是你可以帮他辅助还款月供。
⑧ 朋友买房月供需要3300,收入证明只能开5000,想让我开2000的收入证明做辅助还款人这对我以后贷款有影响不
您好:
肯定有影响的。
1 你已贷款,没有还清时,再办贷款,银行可能增加条件的。
2 如果一旦还款违约,你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你的银行征信记录会差一些的。
⑨ 还房贷尾款一定要找当时的贷款经理吗
还房贷尾款的时候,并不需要找当时的贷款经理,你只要按照贷款合同 按时把房贷的尾款还上就可以了,然后再办理房贷的还清证明,再办理房产证的解押手续。
买房贷款,按时还款就行了。
购买房屋时,许多购房者会因资金不足而选择向银行借款,很少会有人一次性全款购房。而贷款的方式有很多种相对也比较复杂。其中,最常见的两种还款方法是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但是有很多购房者对这两种还款方式一无所知,甚至无法区分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之间的区别?
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的区别
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的区别:
等额本金:每个月还款额不同,随着期数的增加月还款额不断递减,这种方式是将贷款本金按还款总月数均分,再加上上期剩余的本金利息得出月供数额。
计算方式:
月供=(总本金/总期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月本金=总本金/总期数;
月利息=(总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总利息=(总期数+1)*总本金*月利率/2;
总还款额=(还款月数+1)*贷款额*月利率/2+总本金;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总额相同,因为月供中的本金占比逐月增加,利息逐月减少,总期数不变。
计算方式:
月供=[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月利息=剩余本金*贷款月利率;
总利息=贷款额*贷款月数*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额;
还款总额=贷款额*贷款月数*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期限越长利息相差越大
在一般的情况下,等额本息支出的总利息比等额本金要多,而且贷款期限越长,利息相差越大。
等额本息随着还款后贷款本金的逐步减少,利息比例逐渐减少;等额本金每个月还款的本金数值保持不变,利息逐月减少,月还款总额逐渐降低。
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来在前八年中,等额本金还款总额更高,利息少一些,但是月供压力会更大,这段时间也几乎感受不到利息少的好处。因此等额本息说白了就是用更多的利息来换取更小的还款压力,对于首付资金较少的人群来说,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能够支持更大总额的贷款,而对于带有投资目的和首付比例比较高的购房者来说等额本金会更加合算。
申请购房贷款要注意那些?
1、金额应量力而为
一些购房者认为贷款金额越大越好。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因为贷款是要还的,如果买方的贷款期限长且贷款金额更大,则将支付的贷款利息将会更多,这将增加还款压力。
2,首付与收入
根据当前规定,首套通常需要30%首付,第二套房子至少需要40%的首付。此外,最好确保他们的月收入达到月还款额的两倍以上,这可以帮助提高抵押合格率。
3、申请贷款前请勿使用公积金
如果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余额,则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将变为零,因此,公积金贷款限额也将变为零。换句话说,您目前无法成功申请公积金贷款。
4、提前还贷
不要以为手上有一定资金后随时都可以提前还贷,这要根据具体的贷款方式以及还贷时间来综合考虑。有的时候提前还贷未必是好事。
大家在选择房贷的还款方式时应根据个人需求、风险偏好以及经济能力来决定,如果还款能力比较强,选择等额本金就能减少利息总量,但若是房贷负担比较重,那么选择等额本息,压力就会小一些。
等额本金前期还款压力比较大,后期压力逐渐递减,因此适合还款力强、首付比例高的人群,另外年纪稍微大一点的人群也适合该种方式,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加,收入可能会逐渐减少。
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额度相同,适合有规律开支计划的家庭和刚刚开始赚取薪水的年轻人,这部分人群随着年龄的增加收入和职位会逐步增加,这类人群选择等额本金的话,前期压力会非常大。
因此,两种方式各有其独特的优势与劣势,每个人都应该根据目前和未来自己的收入状况进行选择,不要相信别人简单的一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