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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房产合同贷款但是每月都按时还钱

发布时间:2021-09-17 20:35:01

『壹』 我用假的购房合同贷款,银行来家拍照了,只要我按时还款就没事吧

1、如果你签的是预售买卖合同的话,那银行会抵押预售买卖合同,等你以后办出房地产证后,再抵押你的房地产证而退还你预售买卖合同;
2、如果签的是现售买卖合同,银行是直接抵押你的房地产证,不会要你的现售买卖合同的。

『贰』 买房贷款用假的工作证明,但是按时还款,银行会不会查

用假的工作证明去贷款买房,明文规定肯定是不行的,这涉及到了法律层面的诈骗贷款,而且用假的工作证明,那你提供的一切相应的资料,比如工资流水、社保缴纳单位等,都是伪造的,至于问题,银行会不会查,我觉得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说清楚。

综上所述,关键问题在于,你个人能不能按照银行的规定按时还款。

『叁』 伪造证件贷款但还款正常属于骗贷吗

伪造证件贷款,即使正常还款依然属于骗贷行为,是诈骗犯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六)新增加此条}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关键在于主观上以占为己有为目的。

『肆』 伪造购房合同贷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伪造购房合同进行贷款,应当定性为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4)伪造房产合同贷款但是每月都按时还钱扩展阅读:

相关诈骗案例:

人民网青岛5月24日电山东省首起利用伪造购房合同文本及证明诈骗银行零首付住房贷款案,日前在青岛告破。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被诈骗的383.49万元贷款已由公安机关如数追回。

4月22日晚5时许,青岛市北公安分局保卫科接到某房地产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已购房人刘健以银行划拨贷款超出购房款为由,个人提取银行贷款228万余元人民币,其行为十分可疑。接报后,市北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连夜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

经查,今年2月间,刘健(男,26岁,某运输公司工人)伙同张云波(男,29岁,青岛市无业人员),以刘健弟弟的名义,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价值154万余元人民币的商业网点房屋合同后,获取了这家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及图章等模式。

随后又以他人名义,私刻房地产公司印章伪造成商品房购销合同,然后,利用虚假的购房合同,在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共计383万余元。当银行如数将款划入房地产公司后,刘健以超付了购房款为由,向房地产公司领取了228余万元的退还款。

4月23日下午,民警将刘健抓获,刘对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25日上午,民警将为刘健私刻公章的犯罪嫌疑人徐年根抓获。5月9日,慑于“严打”声威,张云波与其妻姜某投案自首。5月21日诈骗犯罪嫌疑人刘健、徐年根被警方依法逮捕。

『伍』 贷款合同有点问题,但是按时还款,算诈骗吗

如果是故意不还就是贷款诈骗,如果是无能力偿还,建议跟银行协商申请展期。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

『陆』 1 用假房产证抵押借了钱事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也是属于诈骗。但是要看有没有人起诉你。

『柒』 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假买卖 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合同无效。

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例:

2005年,张某想贷款,但不符合银行条件,张某找到一个中介,该中介说可以帮助张某申请银行贷款,但需要张某配合。这个中介想出了一个违法的办法,就是利用张某所有的房产办理虚假的二手房买卖,然后通过二手房买卖申请银行贷款。于是,该中介找到一个假买家钱某,假买家与张某签订形式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然后以钱某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银行批准办下贷款中介扣除各种费用将剩余贷款9万元交给张某。钱某签订的贷款期限是20年。当时,张某、中介和假买家钱某口头约定,张某的房屋继续由张某实际居住,假买家钱某的银行贷款由张某偿还,5年内假买家钱某将房屋产权恢复至张某名下。

张某拿到钱后,按照假买家钱某签订的贷款合同每月按时还款。同时张某也找中介和假买家钱某要求将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中介和假买家钱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就找不到中介和假买家钱某。万般无奈,张某只有选择起诉。

办案经历:

张某找到任律师,委托任律师维权。任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直觉就是张某与钱某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张某的房屋应该归还张某。

任律师经过庭前调查和仔细研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合同,同时将系争房屋产权恢复至张某名下。

本案的一个关键是合同无效的证据。起诉前,任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过钱某户籍信息,但钱某已经不住在户籍信息上的地址,中介的情况也差不多,任律师在工商局查到中介的住所地,但中介也不在住所地,中介也找不到了,张某手中又无相关证据证明房屋买卖是假买卖。

在法院受理后,因张某无假买卖的证据,根据案情需要,任律师申请将贷款的银行和中介均列为第三人,法院批准了任律师的请求,将贷款银行和中介列为第三人。

法院第一次开庭时,被告就是假买家钱某和中介均未到庭,法院按照钱某户籍地址送达查无此人,中介的情况也一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律师提出公告送达,法院准许公告送达。

第二次开庭,原告张某、任律师、银行代理人均到庭,假买家、钱某和中介经过公告送达均未到庭。

庭审中,任律师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钱某贷款合同原件、张某系争房屋的水电费单据原件,还有更重要的是张某每月偿还银行贷款的原件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张某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任律师提出,本案的实质就是张某利用形式上的房屋买卖合同使用银行贷款,虽然名义是钱某贷款实际也是张某本人来偿还,符合《合同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所以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地前提条件,根据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套取银行贷款,鉴于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房屋买卖的合法形式达到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系争房屋产权应恢复至原告张某名下。至此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本案完胜。

律师解读: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具有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民事法律行为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则民事法律行为有可能是无效的,产生法律后果由责任人承担。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表现有欺诈、胁迫等。

《合同法》同时规定了无效合同情形,其中就包括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本案张某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属于这种情形。法院对此案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并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是公正、合法的判决。

『捌』 伪造购房合同向私人贷款,到期不还,是诈骗吗

可以当成诈骗立案调查。

与伪造房产合同贷款但是每月都按时还钱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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