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缴存基数和月收入关系,急啊!!!!!!
你查看的可能是理论数据,若你的基数3300,根据去年新规,你30年至多公积金贷款33万,你公积金贷不了37万,另外的4万要商业组合贷款或者提高首
付。
关于联合贷款,需要看你房产证上除了你,还署名的谁。一般在公积金来看,多合作贷款者没有公积金,那么对你贷款额度不会产生任何影响,钱都是你来缴。若贷
款还款超过了能力,要么找父母接济下,要么换个房价低点的 。
B.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和房贷标准。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由单位财务部门确定,取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一般是12%
(单位可以申请降低比例),假设你月收入5000,那你每个月缴纳600,单位也是缴600。
根据成都公积金官网: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成(90平米以上7成,二套房5成),单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600的缴纳数额,20年期可以贷最高额度40W。职工需要自行申请支取公积金,没有自动抵扣月供业务。
以上仅是个人见解,仅供参考。请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确认实际情况。
C. 请问: 1、在成都如果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需要缴纳多久才行是需要连续缴纳吗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有影响
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单位公积金停缴了,只要按期足额的交月供是没有影响的,期间不能出现逾期还款或扣款卡余额不足。
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经办理贷款的必须缴纳公积金,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贷款人还清贷款。
所以公积金不能断,不给缴纳的话对自己有影响,要么换个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钱缴纳公积金。
(3)成都公积金贷款工资和月供的要求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D. 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收入是多少
对收入没有要求但是对公积金是有要求的。
公积金贷款对公积金的要求:
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E. 请问公积金贷款和工资里面每月扣除的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关系
1.有了你每个月扣出的公积金,才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贷款的关系是你公积金剩余额度*40倍,上海上限是30万,
举例:就是你公积金帐户有1000块,那么*40倍,你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4万块,上有封顶,如果你有补充公积金,那么你在30万的上限上还可以多贷10万,就是40万.如果你结婚了,那么你和你老婆一起可以公积金贷款上限60万,
2.你在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他们会让你指定一个还款帐户,每个月先从你公积金帐户里扣除,如果公积金帐户剩余的钱足够你这个月的月供那么就不用还款帐户里的钱了,一直扣到你公积金帐户里钱不足以支付月供,然后再从你指定的还款帐户里扣除剩余的部分,
举例:你公积金帐户有10000块,你月供1000块,那么头10个月你是不需要在你的还款帐户内存钱的,当你10个月以后,1万块扣完了,那么你就要每个月在你的还款帐户(就是建设银行的储蓄帐户)里存1000块,他们到时间会自动扣你的钱
3.每个月你会缴纳公积金,当你帐户钱已经扣完后,银行会先扣你当月缴纳的公积金,扣完以后如果足够就结束当月扣款,如果不够月供,那么剩余部分他们会从你的指定还款帐户里扣除.
举例:你公积金帐户有10000块,你月供1000块,你月缴纳公积金100块,扣到第10个月,你的之前公积金存的钱已经扣完了,但是你每个月又交了100,10个月就是1000,那么第11个月的1000月供你也够了,在第12个月的时候你公积金帐户其实没钱了,但是你公司交了100块,所以当月就是1000-100,你只要在指定还款帐户里存上900块就够了,以后每个月都是一样的,只要存900,
希望采纳,原创手打的
F. 月收入一定要2倍于月供才能贷到公积金贷款吗
不是只有个别银行这样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G. 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不能超过收入的50%吗
不仅仅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这样的规定,所有的房贷都要求月供不能超过夫妻家庭总收入的50%,因为除了还房贷,你还要留下钱来生活和应对变故。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对象和条件中有这么一条规定:“贷款人要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要求贷款人开具合法的、银行认可的最近两年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各银行并没有明确规定月供必须在收入的50%以内,这个规定是各大银行自然形成的约定。
H. 成都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借款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存在有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利害关系。
(七)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3、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含)。
4、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8)成都公积金贷款工资和月供的要求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