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4、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难。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⑥已获得开发银行借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新生合同中贷款金额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学费+住宿费(取低档)执行;续贷学生按照前一次贷款合同回执的学费+住宿费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在校生首贷的按照上一学年缴费凭证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见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确定表学制类型年 级最长贷款年限专科(三年制)一年级13二年级12三年级11专升本一年级12二年级11本科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14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13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12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1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10二年级9三年级8四、本息偿还(一)利息计算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二)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资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资助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发银行及时足额划拨。(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2年,则宽限期为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四)提前还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即一个学年所取得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每年什么时候开始受理
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一般是每年九月份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
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
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
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叁』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代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肆』 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理由怎么写
1助学贷款问题
1.1助学贷款种类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1.2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基本生活费)。
1.3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1.4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为6年,但各家银行还贷要求有所不同,有的银行还把还贷时间放宽至毕业后开始计算,虽然这样,有的学生仍然无法按时还贷。易贷中国提醒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不能及时还贷,个人信用受到影响,这是影响一生的大事。
1.5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1.6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1.7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8助学贷款还款问题
按政策助学贷款可以在从贷款起始时间算起十年内还清,在毕业后开始按季度还利息,在毕业后两年内任意时间开始自主选择还本金。但由于银行系统或其它一些问题,经常发生毕业后就开始必须换本息和,而且没有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一般都是不经贷款人同意直接从贷款人银行卡里直接扣取本息和,并不是按还款确认书的相关规定进行扣除本金或利息。而且,这种显现学校或银行相关部门不给予合理的解决,强制贷款人偿还本息和。
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相关的贷款业务将如何处理?
如果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会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将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将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要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经办银行将建立借款学生还贷监测系统,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加以公布。
『伍』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一般是多少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时间是在每年7月份开始,截止到到月底结束,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教育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一年一代扩展阅读:
1、申请贷款的同学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并要求附有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和证明。申请书要求详细写明家庭情况,表明个人的还款意识,同时注明详细住址,父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2、大一新生所申请的贷款要次年才能发放到学校财务室,因此,第一年的学费需要自己缴清,以后每年到学校财务室作结算。银行所赠农卡以个人身份证开户,学生平时可用于存款和取款,学生毕业后通过农卡归还欠款。
4、每位同学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
『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年限写多少最为和适
贷款年限没有合适不合适得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确定还款年限,下面视具体的一些细则。
国开行还有个还款宽限期,还本金的时间就是贷款时间减去学制,再减去宽限期,就是学生还本金的时间。
举例说明:如一个学生贷款年限填写的是6年,如果该学生的学制是4年,然后宽限期是2年(14年以前贷款的学生有2年的宽限期,15年以后贷款的学生宽限期是3年),那该学生还本金的时间就是毕业后的第二年就要开始还本金了。如一个学生的贷款年限申请表上填写的是10年,该生的学制是4年,宽限期2年的话,那该生的还本金时间就是10-4-2=4,就是该生毕业的第四年要开始还本金。以此类推。
每年的12月20日还利息我们称之为年度结息。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份就有利息了,凡是毕业的学生,在每年的12月20日(即固定还款日)都要还利息,没有一次性将贷款还清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上的还款时间,如果到了按年度分期还款的时间,利息和本金就要一起还,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及时登录在线系统查看信息,避免逾期。
『柒』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的利息是多少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开始还款,毕业后两年内每年只需偿还一次贷款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起需按年偿还贷款本金。
例: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毕业第一年应该还多少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除最后一年外的每年还款日都为12月20日,毕业第一年的12月20日需偿还当年9月1日至还款日期间的贷款利息,共计110天。按6.15%基准利率计算,第一年利息计算方式为:6000*110*6.15/360/100=112.75元。
毕业后第一年只需偿还110天的贷款利息,第二年偿还1整年的贷款利息,第三年除了偿还当年贷款利息外,还需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从第三年起至贷款到期日,每年偿还等额贷款本金。
『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每年需要申请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都要申请一次。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1.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相关问题
基本上一样,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但是申请时间不一样,你应去所在银行询问一下,将所需材料准备好。
一、生源地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借款学生按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申请贷款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初步审核过关后,借款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拿到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根据区学生资助中心预约的借款合同签订时间,按时带齐相关材料及证件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
二、生源地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须如实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Excel表(电子表格)电子文档;(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校生);(3)高校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在校生);(4)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5)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原件、有效户口簿原件;(6)学校收费情况证明材料;(8)低保证、待业证、伤残证、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病历、特(贫)困户(民政部门登记在册)、孤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7)其他材料。
三、如何签订借款合同
(1)银行卡。由借款学生本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川区支行(钟楼街商业城斜对面)办理;(2)证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等;(3)其他。借款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自备黑色签字笔一支。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流程有哪些?
1.贷款审批通过后,省资助中心根据分行审批情况,提出划款申请,分行发放贷款到专户。省资助中心于贷款发放当日将贷款资金从专户划转至各区资助中心结算账户。
2.贷款资金到账后,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贷款审批确认函和放款清单,于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并将划款单据提交区资助中心,由省资助中心收集后一并提交分行。
3.代理结算行按区资助中心的划付指令,及时将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剩余资金留在学生个人账户内,可用于学生生活费用。
五、什么时间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每年7月分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照规定时间按时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高校新生:2009年7月1——10日;
(二)在校大学生:2009年7月13日——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