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一万元一年的利息是多少
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15%,贷款1万1年的利息支出是615元。但这纠正一下,中国人民银行是央行,他不办理存贷款业务,只有商业银行办理(比如中农工建交等银行),而商业银行办理在现在情况下,普遍上浮利率,像你这种小额贷款至少30-50%。
二一个不知道你想问什么,央行如果要贷款的话是再贷款,是给银行贷款,那个利率就再商议了,目前有再贴现利率可以参考。
具体请联系您最近的商业银行咨询一下,或打电话问一下各个银行的客服:
“中国农业银行95599,中国建设银行95533,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银行95566,交通银行95559,邮政储蓄银行95580,广发银行95508,招商银行95555,兴业银行95561,中信银行95558.中国光大银行9559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中国民生银行95568,深圳发展银行95501
”
2. 央行一年共调利息几次是每年的年初才调利息吗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考虑,人民银行2008年多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但是本身调息并没有固定时间。
多次调整基准利率是由于经济形式变化,从有效调整资金的流向这个目标上,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调整利率是由于经济形式变化了,在经过2008多次调整后,危机有所缓解,预计2009年不会再有08年如此频繁和大规模的调整了,但是调整还是会进行的。
3.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6.31%,个人商业贷款一般会上浮20%,企业贷款的话会根据企业规模,是哪个级别的重点客户,然后进行上浮,最低上浮0,最高上浮20%(是综合收益),不足部分收中间业务费用代替。
4. 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当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2012年7月6日调整至今保持不变);
当前一年期贷款利率(6个月至1年(含1年))为6%(2012年7月6日调整至今保持不变)。
5. 银行贷款一年年利息是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加息0.27百分点同时上调准备金。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调整后执行3.06%的利率标准;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调整后执行6.57%的利率标准;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2007-05-19
项目
年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72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2.07
半年
2.61
一年
3.06
二年
3.69
三年
4.41
五年
4.95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07
三年
2.61
五年
3.06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
1.44
三、通知存款
.
一天
1.08
七天
1.62
贷款利率
日期:2007-05-19
种类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85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6.57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三年)
6.75
三至五年(含五年)
6.93
五年以上
7.20
三、贴
现
贴现
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
6. 人民银行规定一年期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中国人民银行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