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南京二手房组合贷款年限 商贷年限和公积金年限必须一致么
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须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规定,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至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的年限。购买不同性质的房屋,其最长贷款年限也是不同的。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购买合作建房、私产房以及自建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5年;购买公有住房、危改还迁房、置换公有住房和大修自住房,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
Ⅱ 南京缴满多久公积金可贷款买房 六个月还是一年
六个月,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4.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内,购买二手房买卖契约签订半年内。
5.具良信用稳定经济收入偿贷款本息能力。
6.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比例少于购房总价30%,购买二手房首付款比例少于购房总价4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Ⅲ 首次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缴纳满一年的公积金么
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执行的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有个别城市公积金中心规定要缴纳1年以上才可以申请。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规定如下:
一、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Ⅳ 南京房子贷款年限与公积金年限可以不同吗
可以,但是公积金贷款年限计算必须遵循三个维度:1、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2、贷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70年3、贷款年限加房龄:砖混结构的不超过47年,钢混结构的不超过57年。所以,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对房龄是有要求的。公积金贷款的年限跟房龄的新旧程度有关,25年跟30年无非就是每月多还点。等额本息是每个月还款一样多。等额本金是还款逐步减少。一般选择等额本息的较多。看个人的承受能力
组合贷款的申请:
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
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
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
Ⅳ 南京缴满多久公积金可贷款买房 六个月还是一年
6个月。南京公积金贷款要求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购房合同登记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采取担保机构进行阶段性担保的,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完毕6个月内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过户完毕的,在《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完毕3个月内申请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大修住房的,在大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开出江苏省南京市建筑业统一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贷款。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购买第一套或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7.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全部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pa
Ⅵ 请问南京公积金组合贷款每月剩的钱是不是可以一年取一次用来还商贷
组合贷款后,
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月冲或年冲,二选一。
公积金优先冲还。
年冲,一年一次,只有在公积金贷款冲还还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冲还商贷。
Ⅶ 南京公积金交满6个月就能贷款吗,有人说要一年才能使用,到底是多久,请用过的告知一下谢谢啦
公积金交满六个月,想去银行贷款是不可能的,你如果想想贷基本是从民间去贷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p2p贷款。他们有一部分产品。是可以用六个月的公积金来二次授信的。
Ⅷ 是办的组合贷款,请问公积金是要还满一年后才能取吗
主要看贷款做什么用,只要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都时候可以提取的。并没有限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