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固定的结息日是哪一天
12月20日。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1、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 5.10;
2、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5.10;
3、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 年利率(%) 5.50;
4、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年利率(%) 5.50;
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年利率(%) 5.65。
(1)生源地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扩展阅读:
贷款学生只要成功申请到助学贷款,那么即可进行提前还款的操作。在每月(1月-10月、12月)的10日前,提交本月的提前还款申请。注意,11月无法进行提起还款,因为是系统结息时间。在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以后,要在15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进学生支付宝账户,然后等待系统在提前还款日当月20日进行扣款。
㈡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2)生源地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㈢ 助学贷款还款日期最晚什么时候
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三年间(含毕业当年、毕业第二年和毕业第三年)为宽限期
宽限期内贷款人只需偿还贷款利息,毕业第一年只支付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共计111天)的贷款总金额利息,毕业第二年和第三年只支付上一年12月21日至本年12月20日(共计365天)的利息,从毕业后第四年开始,贷款人须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3)生源地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违约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㈣ 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还了当年的利息,为什么申请提前还款,还款金额还是把利息算在了里面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在签订贷款信息时就存在计算的,并不会由于个人的提前还款进行解除,利息是一直存在,直到在规定时间内前还请贷款即可,所以在提前还款的时候是会存在利息的,据悉,国家助学贷款是采用积数计息法,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积数计息法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2、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
3、起息日为开发行发放贷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4)生源地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扩展阅读: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㈤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固定的结息日是哪一天
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提前还款申请是在每年的1月到10月,提前申请还款的还款日为次月20日
㈥ 助学贷款具体每年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结息日。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贷款经办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1、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2、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7)生源地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扩展阅读:
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