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合同中的一般担保人用不用承担责任
1、贷款合同中的一般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② 贷款一年,到期也还清了,还需要原来的担保人来担保吗
没有这个规定,担保法要求,每名保证人的义务期限仅仅是该笔业务的贷款期限,如果已经结清,其实保证人也无需再承担担保义务,希望回答对你来说有帮助!
③ 贷款担保人能一年内,给别人担保多次吗
银行考虑担保人的资格时,要考虑担保人已做的担保金额,但更要考虑担保人是否能够履行特殊情况下连带还款的能力。
举个例子,如果李嘉诚做担保人,一年内担保个几千、几万次的5万,也是没问题的。
如果某个人,银行判断他的收入或资产能力只能做5万的担保,那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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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一种连带责任,银行首先考虑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其实你也应考虑下你担保人的偿还能力,不要帮别人变成害自己。
从你提供的资料,银行应该认为不能再次担保,但各行的判断不一,你也可以找其他理由拒绝,如已担保一次怕银行不同意、老公不同意等
④ 银行担保人多久后不用承担责任
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两年,那么到了约定的担保期限后就免除担保责任了。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⑤ 贷款期超过一年担保人还有债任吗
有责任。
目前的流动资金贷款大多是一年期限,满一年就是贷款到期了,如果到期贷款没有及时归还,银行会向借款人催收,同时向担保人催收,如果一直不还,银行会至少每半年要催收一次,以保证法律诉讼时效延续,如果期间没有催收,中间停了半年以上,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打官司时银行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作为担保人,上述贷款一直不还,理论上讲,责任就一直存在,除非银行跟你签订了责任解除的合同,或超过诉讼时效没有再找你催收。
⑥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效期是多久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6)贷款一年担保人多久不用承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章 保证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⑦ 关于贷款担保人时间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⑧ 贷款一年到期后 担保人需要承认责任吗
如果贷款人无法还清款项, 担保人肯定是有责任的
既然当了担保人, 签署了相关协议, 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 担保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三个担保人 共同承担
如果是有抵押物的, 那么银行收回抵押物, 或许不会追究担保人责任
如果没有抵押物, 那么三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无法还清的话, 银行有权诉诸法律渠道追究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应责任
金额如果不大,可以与银行协商,适当延长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