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我想问下,我2年前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我换工作,但新单位不给交公积金,对我的贷款有影响吗
楼主问:对我的贷款有影响吗? 答:贷款不是已经审批完毕了吗?不会有任何影响的,楼主只需按时还款即可。
B. 我交公积金的单位和我自己上班公司的单位不一致,贷款怎么办、可以吗
这个没有关系,公积金中心是允许公司找第三方公司代交公积金的,
不知道你是单位给你交单位找的第三方还是你自己找的,
你这边不一样贷款的时候只要有个公司给你盖章就好啦,
然后人才代理的公司也把章子盖上就证明是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给你缴纳的公积金,
我的公积金以前是因为没有单位i在陕西甲乙HR交,我自己有公司但是交不了我就让我公司给我盖的章子,证明是他们委托就行。
C. 公积金贷款买房,换新单位不给交公积金,怎么办
已经办理贷款的必须缴纳公积金,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贷款人还清贷款,所以公积金不能断,不给缴纳的话对自己有影响,要么换个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钱缴纳公积金。
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所以停缴公积金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D.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离职,新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了怎么办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
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
3、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4、在新公布的《送审稿》中拟规定,除了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这对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无疑是一大福利。
E. 我在单位上班,,但是单位说得半年后才给我交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在单位等半年后才能用
上班半年后再交公积金是不合法的,职工上班第二个月就应该缴存公积金。
不是开始缴存公积金就可以使用。如果想事情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公积金正常缴存满一年以上。
F. 我工作了快40年了单位没有交公积金我买房是贷款买的能投诉单位吗
你工作快40年的时间了,单位没有给交公积金,你买房是贷款买的,你想投诉的话是可以的,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了仲裁,维护自身的权益。
G. 我公积金交了快一年了,下个月想用来贷款买房,可因为单位有变故,下月就不给交了,那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
必须要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才可以办理。如果单位不给交的情况下,您可以去公积金办理自己缴纳。
H. 单位半年没交住房公积金,贷款贷不到怎么办
员工有半年没有缴纳公积金,那么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员工可以以买房的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提取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