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助学贷款中间有一年没续贷,还可以续贷吗,不要猜,要拿出证据
可以的
带好学生证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在登录贷款系统写申请
就可以了
年份记得写今年就可以了
还款期限记得减少一年(也就是没贷款那一年)
比如第一年贷款的还款期限是14年
那么第二年就是13年
第三年是12年
所以你填12年即可
㈡ 助学贷款只贷一期没有续贷是否也是毕业后还款
助学贷款应该是毕业之后十年之内还清就可以了 没有时间规定的 你可以去学校或者打电话问问
㈢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如果上一次没有贷,下一次还能续贷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㈣ 生源地助学贷款没办续贷也没提前还款,是可以的吗
可以的,没续贷就是下一年不贷款了。。没提前还款,可以正常还款,总之要把钱还了就是了。。所以不续贷,不提前还都是可以的。
㈤ 去年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没能申请续贷,这样的话怎么进行还款
续贷所需手续:
若借款同学与共同借钱方同时到场办理,则需提供借款同学同学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共同借钱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若是借款同学单独办理,则需提供同学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共同借钱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若只是共同借钱方到场办理,则需提供共同借钱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借款同学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同学证复印件。
㈥ 生源地助学贷款上一年注册但是没有贷到,今年又不能够注册了。怎么办
联系你们当地的资助中心,说明你的情况,一般不用在网上申请续贷就不会发生续贷的,但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最好咨询下你们那的资助中心
㈦ 对于助学贷款,如果第一年贷了,第二年没贷,那么第三年能否续贷如果能,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 请明示
这种情况你需要打电话到资助中心问下、但是那人肯定会问你为什么第二年没办、你找个好点的理由。如果可以办、你应该有学校的贫困证明吧、拿着这证明还有其余的资料和以前的都一样。
㈧ 生源地助学贷款隔年能否续贷(中间一年未贷)
可以隔年续贷的。
因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所以你隔年贷款也是可以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8)助学贷款没有续贷下一年扩展阅读
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身份证原件、《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须由学生亲笔签名)即可。如果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那么新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大家在当地县级中心拿到贷款回执单以后,一定要及时送到所在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请老师将信息录入系统。否则,续贷申请将难以得到批准。
㈨ 第一年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没有申请,第三年还可以申请吗
间隔一年没有办理,第三年是可以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一年申请一次,之前并没有关联关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9)助学贷款没有续贷下一年扩展阅读:
一、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