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最新个税的填写信息中关于房贷部分
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房贷利息后,再缴纳个税。这样纳税金额的基数就变小了,缴纳的个税也就相应的少了。
可以由男方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女方扣除,不可以分摊。只有“夫妻是婚前各自首套房贷款利息才可以选择各自扣除50%也就是500元”。
(1)有贷款个人所得税员工信息扩展阅读:
一、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二、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❷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公司要求填报了的职员复印贷款合同留底合法吗
严格来说没有这个必要,按照税法规定,专项扣除的资料有个人留存备查即可,单位不需要审查留存
参看税务局文件: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三条,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员工个人)保存,扣除信息表有扣缴义务人(公司)保存,且公司不得拒绝员工提报的专项扣除
❸ 怎么查询上月报的个人所得税,还有人员登记信息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❹ 新个税系统住房贷款扣除信息怎么删除
员工首先要填写个人所得税app里的住房贷款信息!然后选择你的任职单位!然后单位才能在预扣预缴时扣除。
❺ 贷款个人所得税怎么抵扣
个人购买首套房,可以享受1000元/月的专项附加扣除。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首页-专项附加填报-房屋贷款,按要求填列上传就可以了。
❻ 个人所得税填住房贷款信息,有什么用,会扣钱吗不明白什么意思
主要是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前扣除项目,让你能减少纳税。
比如:
你年收入20万,减除费用6万,社保4万,无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等
(1)如果没有贷款利息扣除你需按10万(20-6-4)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税;
如果你有贷款利息并符合扣除规定,每月扣除1000元,年1.2万元,则只要按8.8万(20-6-4-1.2)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税。
政策链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以上答复供参考!
❼ 为什么输入个人所得税员工信息的时候提示身份证号不正确
为什么输入个人所得税员工信息的时候提示身份证号不正确。
输错了或者输入法用了全角。
❽ 为我交个人所得税的公司没有采集员工信息(在个税app上不显示受雇的这个企业)会导致个税全额缴纳么
这个会计是怎么回事,5000收入根本不用缴税的,你让会计把申报记录打印给你,确认是否真的交了。如果会计弄错了,这个明显是会计差错,让他赔给你,你配合他退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