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朋友需要银行贷款,对担保人有什么要求吗能同时给几个人当担保人吗
要求就是你有偿还能力,在偿还能力足够的情况下给你个人当担保都可以,
问题是你打算在朋友还不起的时候帮你朋友还么?
㈡ 贷款担保可以同时给两个人担保吗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具有本地户口;
征信良好;
稳定收入;
且担保人应具有不低于2倍于被担保贷款的净资产。
注:担保人资产足够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担保两个人的贷款。
㈢ 一个人可以担保几份银行贷款
答;简而言之,原则上不可以。目前银行贷款,都要求本人或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人员签授权委托书授权办理贷款的金融机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个人或企业征信,为别人担保的信息当然在那个征信报告中会得到体现。从风险上考虑,一般金融机构不会同意已经提供担保的人再次担保。而且,目前大多都是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已经很少银行会做,不过邮政为了开拓农村市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也有可能,只要那个人信誉和担保能力足够,为第二人担保对邮政来说不无可能。
㈣ 为一人贷款担保了还能再为第二个人人做贷款担保吗
可能性不大,银行会调查你的收入和负债情况,担保也是可以体现在个人信用记录里的。
㈤ 已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是否可以做第二次贷款担保人
已给别人贷款做担保人,如在担保期,偿还能力足够的情况下可以再次进行担保;如已过担保期,第一次担保对再次担保无任何影响,评估偿还能力足够即可担保。所以只要是偿还能力足够是可以做第二次贷款担保人的。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㈥ 助学贷款共同担保人可以担保两个人吗
现在如果我们想要去办理助学贷款的话,我们也需要懂得里面的一些知识的,也就是说我们只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已经要带我们的共同借款人去,但是有些人就会产生这样的,以后就是助学贷款共同担保人可以担保两个人吗?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在我个人看来小当然是可以的,国家对这方面没有限制,下面我们点来了解一下。
因此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应该要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里每个人还要到我们这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慎重的选择自己的担保人,因为如果今后我们没有能力偿还这个贷款的话,它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贷款担保人的。所以一般贷款担保人最后是我们的直系亲属。以上就是我总结的一些对于教育问题的相关的认识,希望这些能够对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有一定的帮助,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可以在网上了解更多的知识。
㈦ 同时贷款的两个人可以互相做担保人麼
可以的。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7)贷款保人能保第二个人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㈧ 一个担保人可以给几个人做贷款担保
不是给几个人担保的问题
关键得看担保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比如担保人的授信额度为10万元,那么他就可以担保总共10万的贷款,可以给一个人担保10万,可以给两个人分别担保5万,可以给5个人分别担保2万,只要担保总额不超过10万即可。
当然你为人担保了贷款,你的授信余额就减少了,比如你自己贷了5万的款,你就只能为别人担保5万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