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行个人消费贷款方式有哪些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满足借款人及家庭各种消费支出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贷款主体是中国公民,18~65周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且有抵押物的居民本人 。贷款的用途可以是购车、住房装修等消费类用途 。抵押物要求:抵押物类型及贷款比例:个人普通住房70%,街面商业用房50%—60%;别墅/排屋50%;写字楼、自用写字楼40%;抵押物年限:符合抵押物准入标准之一:(1)抵押房产的房龄须在20年以内(含)且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2)抵押物价值高于100万元(含);抵押物所在区域:基本按照小杭州范围(杭州城区以及余杭萧山);不支持第三方抵押
中文名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
简称
建行个贷
挑拣
中国成年公民
贷款额度
5.00 - 150.00 万
贷款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快速
导航
产品介绍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
贷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机构种类:小额贷款银行
贷款种类:抵押贷款
还款方式:到期还款
贷款额度: 5.00 - 150.00 万
适合地区:杭州市
展开全部
产品介绍
产品优势
1、中国公民,18~65周岁有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且有抵押物的居民本人即可申请
2、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
3、可以循环贷款,循环贷款可以贷2到5年
贷款条件
1、抵押房产的房龄须在20年以内(含)且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
2、抵押物价值高于100万元(含);
3、抵押物基本按照小杭州范围(杭州城区以及余杭萧山);
4、不支持第三方抵押。
5、申请主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年龄: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7、户籍: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长期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申请资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② 建行个人贷款怎么办
以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为例:
一、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
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3、合法有效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
4、首付款证明材料;
5、贷款担保材料;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建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建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建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基本规定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
3、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
4、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6、还款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方式。
7、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等。
③ 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消费贷款服务是什么
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其本人及家庭具有明确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普通贷款和额度贷款。
1、个人消费贷款贷款对象:适用于有消费融资需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个人消费贷款贷款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必须有明确的消费用途,具体可用于个人及其家庭的各类消费支出(不含购买住房和商业用房),如可用于住房装修、购车、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婚嫁、教育等各类消费用途;
3、个人消费贷款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3)建行个人消费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1、担保方式:采取抵押、保证、信用方式;
2、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7、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④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采取的还款方式是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操作规程
(2000年9月21日 建总发[2000]9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管理,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对个人客户发放的不指定消费用途,可在一定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的人民币贷款。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第四条 申请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客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质押权利、第三方保证或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四、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额度的种类和有效期
第五条 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
第六条 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第七条 借款人所享有的保证额度根据其保证人所能享受的信用额度确定。借款人享有的保证额度不得超过其保证人所能享受的信用额度,且保证额度最高为60万元。
第八条 信用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AAA级:最高60万元;AA级:最高10万元;A级:最高5万元;BBB级:最高1万元;BB级:最高5000元:B级:最高3000元;C级:信用额度为0。
第九条 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有效期最长为5年,以多份质押权利进行质押的,以到期日最近的质押权利确定质押期限;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
第四章 额度的担保
第十一条 借款人申请抵押额度、质押额度、保证额度的,必须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担保应相应采取质押、抵押、保证方式。
第十二条 借款人以自有财产或第三人财产进行质押或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与建设银行签订《质押合同》或《抵押合同》。
第十三条 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建设银行签发的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其他权利。质押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第十四条 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要时还需办理保险,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建设银行为保险金的优先受理人(即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不短于额度有效期,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抵押评估、登记和保险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有保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的责任,未经建设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财产转让、变卖或者出租给他人使用。
第十六条 抵(质)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质)押物权属的文件原件以及抵押物保险单等,均由建设银行保管。建设银行收妥后,应向抵(质)押人出具《抵(质)押物权证收妥通知书》。
第十七条 因建设银行保管不善造成抵(质)押物权证丢失、毁损的,建设银行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给予抵押人或出质人相应的赔偿。
第十八条 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保证的形式是连带责任保证,建设银行要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第十九条 保证人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信用资格。
第五章 额度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第二十条 建设银行应指定符合条件的营业网点受理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客户经理应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利率、期限、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明确告知借款人应当在建设银行进行个人资信调查时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向建设银行申请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时,应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三、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资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等。
四、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五、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六、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的资信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等。
七、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八、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 网点的初审。营业网点的客户经理应根据有关贷款办法的规定,对借款人的借款申请进行初审,核实借款人是否具备借款资格,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规,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初审合格的,将原件退还客户,复印件加盖“复印件于原件一致”的戳记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同封包送贷款经营部门进行资信调查。
第二十三条 资信调查。借款人资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借款人身份的调查。审核借款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由有权部门签发、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信誉的调查。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收入材料的真实性、判断其是否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还款资金来源是否稳定,调查借款人原有银行债务是否都能按期偿还,有无银行不良记录。
三、对担保情况的调查。核实抵押物(质押权利)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我行的规定,是否已设定抵押(或质押),对抵押物价值需要确认的,由我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作为确定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对于保证方式担保的,调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担保资格、保证人的资信情况、其担保总金额是否超过其担保能力。
四、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对申请信用额度或保证额度的,要按《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客户信用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借款人或保证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二十四条 对借款人资信调查结束后,客户经理要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整理,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审批表》,经贷款经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额度审批。较小的额度由贷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贷款审批人以个人名义审批并负责;较大的额度由贷款银行全体贷款审批人会议集体审批;超过贷款银行审批权限的,还须报上级行审批。
第二十六条 贷款的调查和审批应限定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借款人作出答复。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获得批准后,贷款行应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采取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的,还应签订《质押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办理质押权利冻结止付、抵押物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 额度贷款台账的登记。《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经营部门应及时登记《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台账》
第六章 贷款的支用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和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向贷款行提出贷款支用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支用单》(以下简称《支用单》),营业网点经办客户经理和贷款经营部门负责人在《支用单》上签署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从受理贷款之日起到作出答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在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每笔贷款,其贷款期限届满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届满日。
第三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建设银行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权限内,使用区间插值利率或浮动利率。
第三十二条 贷款账户的开立。贷款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支用单》,填制一式两份《开立贷款账户通知书》送营业网点为借款人办理开户手续,贷款划转至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中。
第七章 贷款的管理与回收
第三十三条 贷款经营部门负责对贷款的日常管理,随时掌握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收入变化状况、抵押物的存续状态和市场价值变化。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
第三十四条 贷款的回收: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按月付息,分次任意还本的方式归还贷款。以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当月利息当月清偿,本金可按照借款人意愿在贷款期限内随时偿还,不限次数和每次还款金额。借款人在一个还款期内的任何一天还款,均按照1个月计算利息,结息日为每月末最后一日。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贷款余额×月利率
首次和最后一次还款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最后一次还款日期不能迟于贷款到期日。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方法有两种:
一、建设银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当期应偿还贷款利息。若还款账户被冻结、挂失,借款人应重新提供还款账户;
二、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自动服务工具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偿还本金只能采用第二种方式。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利息按照原定的贷款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因素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无法还清贷款的,可在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向贷款行提出展期申请,经建设银行同意后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到期日。如展期期限加上原贷款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贷款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档次计息。
第三十八条 贷款发放和回收等使用情况,应及时在《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台账》上登记。
第八章 额度的控制与调整
第三十九条 贷款行必须设专人负责借款人额度的控制与调整。
第四十条 借款人支用贷款时,贷款管理部门按照贷款金额减少借款人的可用额度。其可用额度为银行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时,贷款管理部门按照归还本金的金额恢复借款人的可用额度。
第四十一条 贷款经营部门根据借款人的良好信用记录、对银行的贡献等指标,计算借款人信用积分,对A级以上借款人每年调整一次信用额度,BBB级以下借款人两年调整一次信用额度。
第四十二条 对于额度项下的贷款发生逾期的借款人,建设银行冻结该借款人余下的贷款额度,直到收回逾期贷款为止。
第四十三条 借款人归还逾期贷款后,银行要根据造成逾期的原因重新评价借款人的信用,调低借款人的额度乃至取消额度。
第四十四条 额度有效期满时,借款人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建设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章 违约及处置
第四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原借款人的额度自动取消。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建设银行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一、未按约定期限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未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个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信誉资料;
三、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债务清偿能力时,未提前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并征得建设银行同意;
四、提供的担保发生变化时,未按照合同要求重新落实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
五、违反《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 借款人有第四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时,建设银行可视借款人违约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债权保护措施: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收取违约金。
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逾期贷款利息。
三、调整或取消借款人额度,不发放新的贷款。
四、从借款人账户中直接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五、按合同约定处分质押权利、抵押物,追究保证人连带担保责任。当借款人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如下顺序实现担保权利,以清偿贷款本息:首先处分质押权利,其次处分抵押物,最后追究第三方保证责任。
六、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
七、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四十八条 预期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借款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按期还款义务,建设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新的担保,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一、转移个人资产,以逃避债务;
二、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三、借款人未履行其对建设银行的其他到期债务;
四、在债务清偿前,借款人个人资料及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未在10日内通知建设银行;
五、足以影响借款人债务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由于建设银行的过错导致借款人无法支用贷款的,建设银行应按日息万分之四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建设银行各一级分行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发布日期:2000年09月21日 实施日期:2000年09月21日 (中央法规)
⑤ 建设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怎么还款
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 建行快贷是如何还款
建行的办理“快贷”还款,可选择如下方法:
1.登录最新版手机银行客户端,通过“贷款—立即还款”菜单操作。
2.登录个人网银,通过“贷款服务—个人快贷—还款”菜单操作。
3.您也可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还款。
⑦ 建行消费贷款怎么还款
贷款利率的高低决定将来还款需要的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每年会公布贷款基准利率,各地银行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调整,
但对于机构性的贷款公司不受约束,
所以贷款时利率的高低是一定要重视的,不然很可能被卷入高利贷的苦恼。
⑧ 建行个人消费贷款的借贷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办流程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次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8)建行个人消费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贷款到期日时申请人年龄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2、具有贷款行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3、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备明确消费意向或已签署了相关消费合同;
5、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相关资料
1、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收入证明;
2、确认消费行为的相应资料或文件(销售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
3、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可从申请行的销售网点获得);
4、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⑨ 如何查询建行个贷的还款日
查询建行个人贷款的还款日,可登录最新版手机银行,通过“贷款—我的贷款”菜单点击对应贷款栏位“详情”查询;也可登录个人网银,通过“贷款服务—其他个人贷款—我的贷款—还款计划”功能查询;或通过贷款合同查看。
如以上均查询未果,请联系贷款经办行核实,贷款经办行电话可通过建行官方网站左下角“网点及ATM”功能查询。
温馨提示:为确保个贷正常扣款,请在还款日前一天将足额资金存入您的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