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如何赠与
没有还清贷款是不能办理过户的。你母亲还在世,怎么可以继承?只能还清贷款后采用赠与或买卖的形式把产权过户给你。一是赠与,契税交3%,现在不用交个税和营业税;但今后父母再转让要交差价部分的20%个税;二是: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现在要交1%的个税,1.5%的契税,营业税要看时间,现在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如果5年以上的话普通住宅还是免税的,但5年以下按差价征收5.6%。用何种方式你自己权衡一下。
B. 关于目前没有还清贷款的房产赠与他人的问题
在物权法出台之后,有关房产的所有权判断,原则上只是根据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判断,至于是买卖还是赠与,所形成的基于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物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你的问题中,有关合同效力问题,合同本身虽然可以成立,但是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所以无论公证与否,合同本身效力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房产所有权的转移,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之前,是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的。至于贷款的归还安排,其实还涉及到银行这个第三方是否接受的问题,因此,如果你没有明白答复,可以带上资料到当地找个律师做一下全面咨询,毕竟这里涉及不少法律关系的。
C.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过户,但是房屋有贷款怎么办
可以过户,但是如果贷款没有还清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财产,然后拿着公证书去房产处及银行办理贷款及房产过户手续。
D. 求教,房产赠予,需不需要还清按揭
1.目前银行一般不做转按揭了,也就是说,产权想转移,不管以哪种形式,必须把贷款还清。
2.不建议你做赠与,因为通过获赠取得的产权,将来你想出售,个人所得税会征收房屋价值全额的20%,是非常重的税收。
3.建议你父母通过买卖的形式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你夫妻二人,你父母作为出售方,你们夫妻作为买受方,但是贷款也还是要先结清,注销抵押之后才能过户。你先要去当地中介公司问问有没有可以垫资或者做赎楼业务的,可以在你过户前先借给你一笔钱还清贷款,然后你们正常的贷款过户,等你父母拿到房款了,再还清这笔借款。
E. 房屋贷款未还完可不可以赠与直系亲属
未还清贷款是不可以去改名的,因为一定要拿房产证原件去国土部门改名的,所以首先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去更名。(无力偿还贷款的可以找担保公司赎楼再去更名,)改名后再去按揭还掉担保公司的款就可以了。
建议不要做赠与,赠与的话日后想把房产卖掉会产生20%的个税的,这个税是无法避免的,建议做买卖的形式去改名会更好些。
F. 目前的房子在孩子名下, 还有贷款没还完, 能赠与给已经退休的父母吗
有房贷的房子如果要赠与需要被赠与人具有还月供的能力, 房产的赠与只能是直系亲属之间; 已经退休的父母没有偿还月供的能力, 所以无法接受有房贷房子, 可以提前还房贷, 还清之后就可以赠与父母了;
G. 父母赠予房产过户按揭要先还完吗
房贷一般几年还清合适?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购房人不同收入和自身经济状况来讨论。要是贷款期限越长,每月还款额度越少,利息越高;要是贷款期限越短,每月还款额度越高,利息越少。如果贷款人有稳定的高收入,可以选择短期贷款,这样需要支付的利息也越少;而收入不稳定或者低收入人群,最好是贷款时间长些会比较划算。
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1、我们按揭住房的时候,需要很多的手续,首先要有的是买放的人身份证,另外还需要买房人的户口薄原件,另外还需要这些文件的复印件6份,如果结婚的话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证件。
2、另外我们需要在按揭买房的时候准备自己的婚姻证明的原价,其他的还需要结婚证明的复印件一共需要两份,同时需要提供买房人的结婚证,或者是未婚证买,另外如果是离婚,那么需要离婚证明和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3、按揭买房的时候,需要你有一个贷款的资质,所以大家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准备自己的收入证明原件,另外如果没有单位的话,需要社区或者是所在地区的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结婚的话,需要夫妻双方的证件。
4、上面的证件之外,我们还需要准备账单,至少半年以上,一般需是月供的两倍以上,大家可提供行驶证,股票等可以证明还款能力的资料,方便银行进行检查和验证。
5、我们需要办理一下自己的购房所在地房产的一个证明材料,这个需要你的原件,我们办理的时候可以去你所在地区的房管局进行办理,房管局一般查实后会很快给你开具证明。
6、我们办理按揭到现在基本就要完成了,我们还需要购房首付款的一些证明原件,这样可以银行和相关部门检验,另外还要购房首付款证明的复印件三份。
H. 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 可以赠予吗,如何才能赠予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8)父母赠与房产必须贷款结清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I. 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有还完,可以赠与给父母吗
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谭晓叶: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丈夫共同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与丈夫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丈夫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J. 父母的房子还在按揭可以赠予给儿子吗
银行按揭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银行是抵押权人,房屋也处于抵押状态,未经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对外处置(买卖、赠与)的,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解押后,方可办理赠与的相关手续。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可以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10)父母赠与房产必须贷款结清么扩展阅读:
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