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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房贷款买的夫妻共同还贷

发布时间:2021-09-08 17:15:46

①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该怎么处理这个房子

离婚后,可以对贷款房子进行估值,根据市场价格,扣除贷款金额与利息后,将剩余金额平分,而后由获得房产一方支付给未获得房产一方。

部分网友在看到这的时候,会有所疑虑,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后,另一方是否有权利分配这套房子,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只要是婚后购房,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依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根据相关法律予以平分。

3、如果遇到无法协议情况下,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在离婚时,法院一般建议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如果争议不断,无法协商,那么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与无过错方,那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有倾向性的照顾养育孩子方与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如果女方负责抚养孩子,且无过错,那么在财产分配上,会适当偏向女方。

② 婚后贷款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男方与女方婚后购置了一套房,首付由双方共同支付,并且双方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只是一方的名字,贷款的收入证明为一方,另一方没有收入证明。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另一方有房屋财产分割权吗?现在,大多数人对这样的问题都存在疑问。小编在这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贷款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即使一方没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还贷部分也能享受一半。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解释
1、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③ 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贷款还没还完,可以离婚吗

爱情的新鲜感过去了,就回到了柴米油盐的平淡生活,你应该正视这些,为什么离婚?如果只是新鲜感没了,说不出其他的原因,不应该离婚的,不知道你多大了,但人有几个婚可以离,有几年的青春,离了婚还能找到一个你爱他而她爱你的人吗??

夫妻两个人有什么不能讲的,不能沟通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④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 离婚后 还能一起还贷吗

婚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1、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2、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3、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4)离婚婚房贷款买的夫妻共同还贷扩展阅读: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⑤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协议离婚后由一方还贷款,如果还不上,怎么办

这种情况几乎只出现在设想中!因为还没到“还不上”前,离婚时分割财产就已经需要定下来房子的归属问题了!
如果他和她离婚前已经交了20万,也就是对于房子,两人各拥有10万,离婚时如果他要房子,就需要先拿出10万(具体金额还需评估市价)给她,之后才能独立拥有房子并且偿还房贷,如果这个钱都出得起,怎么可能还不上区区房贷呢?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决定先暂时共同拥有房子,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也不想共同拥有房子,就只能变卖折现后,两人分变卖房子的钱,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除非第一种情况中,他原本拿出给前妻的钱后仍然有能力还贷,但刚好就被骗钱导致倾家荡产,无力还贷!那情况就和第三种情况下差不多,变卖房子。
变卖房子能拿到多少钱呢?例如交了20万已经交够20%的房贷了,如果房子能卖100万,变卖房子自己就能得20万。

⑥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后要怎么办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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